福建省清流监狱进监物资搬运、装卸服务竞价采购公告
福建省清流监狱进监物资搬运、装卸服务竞价采购公告
福建省清流监狱拟对进监物资搬运、装卸服务项目进行竞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咨询报价。
一、项目概述:本采购项目为福建省清流监狱疫情防控期间罪犯进入监区物资临时搬运、装卸服务。搬运、装卸物资主要为罪犯食堂物资、生活物资、囚被服、杂支物资及防疫医疗物资等。
二、采购预算:3万元( (略) 产生的税费、服务人员人工及人员来往交通等一切费用),即为本项目最高限价。
三、服务期限、地点:
1.服务期限: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服务地点: (略) 监区(三明市清流县林畲镇茶亭岗)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人员要求:
1)需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
2)搬运、装卸人员必须固定2人以上(含),工作中应以满足搬运、装卸货物实际要求安排人员,年龄18周岁-60周岁。
3)健康状况良好,能满足货物搬运、装卸工作要求,无违法纪录。
4)严格遵守采购人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按照要求参加核酸检测。
2.搬运、装卸服务要求:
1)服务人员应认真履职,充分考虑物资性状搬运,不得损坏、破坏采购人货物,如有毁损,中标人照价赔偿。
2)采购人正常上班作息时间内服务人员应做到随叫随到,如遇节假日、休息时段服务需要中标人应满足,采购人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
3)工作期间不得消极怠工。
4)搬运、 (略) 需基本工具由中标人负责。搬运中应有安全措施,工作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工伤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五、响应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 (略) 会团体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 (略)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报价单(附件中自行下载)(加盖公章)
3、投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加按手印)
②报价单(签字加按手印)
六、服务费付款方式:
每月支付一次费用,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中标人应在每月结算周期结束后的10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关材料,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及相关材料后30日内转账支付。
七.验收条件:
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情况进行现场验收。 (略) 涉及的搬运、装卸物资完好情况,要求完成时限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中标人无法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或无法正常继续履行或提前终止服务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结算当月服务费。
2.中标人服务期内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义务的,按每天400元标准从服务费中扣除,因工作需要采购人临时请他人搬运、装卸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扣除。
九、其他:
1.本项目为采购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开展的临时服务工作, (略) 门或采购人上级单位出台有关该项目的疫情防控政策调整,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中标人应遵守采购人保密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十、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2022年7月22日上午11:00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材料邮寄(用邮政EMS邮寄)至三明市清流县林畲镇清流监狱审计科,收件人:黄警官,收件人电话: 点击查看>> 。投标材料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福建省清流监狱进监物资搬运、装卸服务采购项目”,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材料将被拒绝接收。
十一、评标方式:
在 (略) 门监督下由监狱采购办组织,对各报名商家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商家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取总价最低报价者为中标人,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项目联系人:王警官,电话: 点击查看>>
谢警官,电话:0598- 点击查看>>
附件:报价单
福建省清流监狱
2022年7月18日
福建省清流监狱拟对进监物资搬运、装卸服务项目进行竞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咨询报价。
一、项目概述:本采购项目为福建省清流监狱疫情防控期间罪犯进入监区物资临时搬运、装卸服务。搬运、装卸物资主要为罪犯食堂物资、生活物资、囚被服、杂支物资及防疫医疗物资等。
二、采购预算:3万元( (略) 产生的税费、服务人员人工及人员来往交通等一切费用),即为本项目最高限价。
三、服务期限、地点:
1.服务期限: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服务地点: (略) 监区(三明市清流县林畲镇茶亭岗)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人员要求:
1)需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
2)搬运、装卸人员必须固定2人以上(含),工作中应以满足搬运、装卸货物实际要求安排人员,年龄18周岁-60周岁。
3)健康状况良好,能满足货物搬运、装卸工作要求,无违法纪录。
4)严格遵守采购人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按照要求参加核酸检测。
2.搬运、装卸服务要求:
1)服务人员应认真履职,充分考虑物资性状搬运,不得损坏、破坏采购人货物,如有毁损,中标人照价赔偿。
2)采购人正常上班作息时间内服务人员应做到随叫随到,如遇节假日、休息时段服务需要中标人应满足,采购人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
3)工作期间不得消极怠工。
4)搬运、 (略) 需基本工具由中标人负责。搬运中应有安全措施,工作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工伤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五、响应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 (略) 会团体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 (略)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报价单(附件中自行下载)(加盖公章)
3、投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加按手印)
②报价单(签字加按手印)
六、服务费付款方式:
每月支付一次费用,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中标人应在每月结算周期结束后的10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关材料,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及相关材料后30日内转账支付。
七.验收条件:
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情况进行现场验收。 (略) 涉及的搬运、装卸物资完好情况,要求完成时限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中标人无法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或无法正常继续履行或提前终止服务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结算当月服务费。
2.中标人服务期内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义务的,按每天400元标准从服务费中扣除,因工作需要采购人临时请他人搬运、装卸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扣除。
九、其他:
1.本项目为采购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开展的临时服务工作, (略) 门或采购人上级单位出台有关该项目的疫情防控政策调整,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中标人应遵守采购人保密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十、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2022年7月22日上午11:00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材料邮寄(用邮政EMS邮寄)至三明市清流县林畲镇清流监狱审计科,收件人:黄警官,收件人电话: 点击查看>> 。投标材料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福建省清流监狱进监物资搬运、装卸服务采购项目”,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材料将被拒绝接收。
十一、评标方式:
在 (略) 门监督下由监狱采购办组织,对各报名商家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商家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取总价最低报价者为中标人,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项目联系人:王警官,电话: 点击查看>>
谢警官,电话:0598- 点击查看>>
附件:报价单
福建省清流监狱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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