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营业用房加固改造及装修工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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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营业用房加固改造及装修工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营业用房加固改造及装修工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日期:2022年8月2日

(略) :0747-2261SCCXJ083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开行新疆分行”或“新疆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营业用房加固改造及装修工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项目预算60万元。

3. 项目概述:在招标人授权范围内,为招标人进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新营业用房加固改造及装修工程项目提供工程检测服务。服务期限为项目建设全过程,自工程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及 (略) 完成。服务地点: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新营业用房(新疆乌鲁木齐市 (略) (略) )。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即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营业用房加固改造及装修工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CMA认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相关专业);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服务内容须包括工程质量检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质量检测中的至少两项内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应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署时间及盖章页);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 (略) 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 (略) 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开标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投标人在投标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6)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7) 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 (略) 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9)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10)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11) 不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购买:

(13)发售时间: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12日16:30(北京时间)。

(14)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 点击查看>> )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点击查看>>

(15)文件售价:人民币 点击查看>> 佰元整(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云台 (略) 盛达广场22层会议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 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11:00 (北京时间)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云台 (略) 盛达广场22层会议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分行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略)

(略) 国家开发银行大厦

邮编: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张大炜

电话:0991- 点击查看>>

电子邮件: @@@ db.cn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北京复兴门 (略) 中化大厦( (略) );新疆乌鲁木齐市云台 (略) 盛达广场22层(通信地址)

邮编: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赵清璐、赵启芳

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件:zhaoqinglu@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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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营业用房加固改造及装修工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日期:2022年8月2日

(略) :0747-2261SCCXJ083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开行新疆分行”或“新疆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营业用房加固改造及装修工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项目预算60万元。

3. 项目概述:在招标人授权范围内,为招标人进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新营业用房加固改造及装修工程项目提供工程检测服务。服务期限为项目建设全过程,自工程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及 (略) 完成。服务地点: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新营业用房(新疆乌鲁木齐市 (略) (略) )。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即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营业用房加固改造及装修工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CMA认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相关专业);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服务内容须包括工程质量检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质量检测中的至少两项内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应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署时间及盖章页);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 (略) 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 (略) 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开标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投标人在投标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6)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7) 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 (略) 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9)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10)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11) 不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购买:

(13)发售时间: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12日16:30(北京时间)。

(14)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 点击查看>> )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点击查看>>

(15)文件售价:人民币 点击查看>> 佰元整(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云台 (略) 盛达广场22层会议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 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11:00 (北京时间)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云台 (略) 盛达广场22层会议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分行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略)

(略) 国家开发银行大厦

邮编: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张大炜

电话:0991- 点击查看>>

电子邮件: @@@ db.cn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北京复兴门 (略) 中化大厦( (略) );新疆乌鲁木齐市云台 (略) 盛达广场22层(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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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赵清璐、赵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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