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冶市政分公司五河县城南6号、7号和9号地块棚户区改造工程花园安置房项目汽车吊租赁
十七冶市政分公司五河县城南6号、7号和9号地块棚户区改造工程花园安置房项目汽车吊租赁
根据 (略) (略) 五河县城南6号、7号和9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花园安置房工程需要,现拟对工程需租赁的吊车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五矿 (略) http://**)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 (略) 五河县城南6号、7号和9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花园安置房工程。
1.2招标范围及概况:五河县城南6号、7号和9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花园安置房工程为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率为50%,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m2,总建筑面积约*.9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4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82m2,商业面积约2382.72m2,配套公建建筑面积约6822.83m2,幼儿园约4177.57m2),地下建筑(人防地下室)面积约*m2。本项目内共建设28栋17-26层高层住宅,配套建设幼儿园、 (略) 场、物业管理用房、配电房、商业、门卫、出入口、围墙、广场、绿化与景观、室外附属工程等。
租赁吊车10台班,型号:16T。
租赁吊车10台班,型号:25T。
租赁吊车600台班,型号:25T四节臂。
租赁吊车200台班,型号:35T四节臂。
租赁吊车100台班,型号:50T。
租赁吊车10台班,型号:70T。
租赁吊车10台班,型号:80T。
随车吊10台班,型号:10T。
随车吊10台班,型号:12T。
随车吊10台班,型号:14T。
随车吊300台班,型号:16T。
吊车及随车吊司机由现场分包商提供。
具体详见吊车租赁清单控制价表及投标报价表。
1.3工程建设地点: (略) 五河县头铺镇花园 (略) 东侧、 (略) 西侧、 (略) 北侧、 (略) 南侧。
1.4暂定租赁期:吊车暂定租期:1270台班。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 (略) 合格供方。
(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 %)。
(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吊车和施工升降机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6)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7)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3.2招标文件费200 元,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集采-五河县城南6号、7号和9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花园安置房汽车吊租赁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的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非十七冶合格供方的投标人请办理合格供方准入后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录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
单位名称:中 (略)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5日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五矿 (略) 递交投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 (略) 市政分公司
联系人:李思达电话:*
招 标 部 门:十七冶集团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安 (略) (略) 88号
联系人:李琼
电 话:0555-* *
时 间: 2022年 8月 29日
根据 (略) (略) 五河县城南6号、7号和9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花园安置房工程需要,现拟对工程需租赁的吊车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五矿 (略) http://**)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 (略) 五河县城南6号、7号和9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花园安置房工程。
1.2招标范围及概况:五河县城南6号、7号和9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花园安置房工程为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率为50%,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m2,总建筑面积约*.9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4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82m2,商业面积约2382.72m2,配套公建建筑面积约6822.83m2,幼儿园约4177.57m2),地下建筑(人防地下室)面积约*m2。本项目内共建设28栋17-26层高层住宅,配套建设幼儿园、 (略) 场、物业管理用房、配电房、商业、门卫、出入口、围墙、广场、绿化与景观、室外附属工程等。
租赁吊车10台班,型号:16T。
租赁吊车10台班,型号:25T。
租赁吊车600台班,型号:25T四节臂。
租赁吊车200台班,型号:35T四节臂。
租赁吊车100台班,型号:50T。
租赁吊车10台班,型号:70T。
租赁吊车10台班,型号:80T。
随车吊10台班,型号:10T。
随车吊10台班,型号:12T。
随车吊10台班,型号:14T。
随车吊300台班,型号:16T。
吊车及随车吊司机由现场分包商提供。
具体详见吊车租赁清单控制价表及投标报价表。
1.3工程建设地点: (略) 五河县头铺镇花园 (略) 东侧、 (略) 西侧、 (略) 北侧、 (略) 南侧。
1.4暂定租赁期:吊车暂定租期:1270台班。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 (略) 合格供方。
(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 %)。
(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吊车和施工升降机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6)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7)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3.2招标文件费200 元,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集采-五河县城南6号、7号和9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花园安置房汽车吊租赁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的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非十七冶合格供方的投标人请办理合格供方准入后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录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
单位名称:中 (略)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5日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五矿 (略) 递交投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 (略) 市政分公司
联系人:李思达电话:*
招 标 部 门:十七冶集团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安 (略) (略) 88号
联系人:李琼
电 话:0555-* *
时 间: 2022年 8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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