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莆田分行全辖公务用茶及营销用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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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莆田分行全辖公务用茶及营销用茶项目

中国银行莆田分行全辖公务用茶及营销用茶项目
发布时间:2022/9/1 16:00:00浏览:16次
招标编号:闽建信采购*-3
所属行业:服务类
开标时间:2022/9/14 9:30:00

竞争性磋商

本公司受 (略) 莆田分行委托,对中国银行莆田分行全辖公务用茶及营销用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上述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磋商编号:闽建信采购*-3

2、项目名称:

合同包

项目名称

合同包名称

采购要求

最高控制价(含税)(元)

磋商保证金(元)

1

中国银行莆田分行全辖公务用茶及营销用茶项目

分行本部营销用茶

详见磋商文件及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2000

2

分行本部公务用茶

*

1000

3

涵江支行

*

1000

4

仙游支行

*

1000

5

秀屿支行

*

800

总金额*元(含税);

服务期限:服务期2年

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09月0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地址: (略) 鼓楼 (略) 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 (略) 。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

5、磋商保证金的提交

5.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详见磋商标的一览表

5.2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 ;

5.3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磋商保证金,汇到采购人指定的磋商保证金账户;并将汇款底单(必须以对公形式并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合同包号)传真至磋商代理机构,磋商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

6、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6.1.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的货物及服务。(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1.2.如果磋商供应商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磋商供应商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6.1.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供应商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2、磋商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磋商供应商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磋商时间前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磋商时间前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以及设备清单列表。

(3)参加本项目磋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4)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 (略) (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 (略) 页打印件或截图或直接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6.3、一个磋商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磋商文件。但如果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 (略) ;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 (略) 。

6.4、磋商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目设计、编制技术 (略) (略) 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与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未被列入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禁用、退库名单(注:本项目暂不接受正在被中国银行相关审查机关要求配合调查企业参与)。

注:供应商有责任对6.3、6.4、6.5条规定的条款中情形做出声明,否则磋商无效。(格式见第五章磋商文件格式)

6.6.供应商须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2年09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略) 鼓楼 (略) 145号锦绣大厦7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磋商时间:[2022年09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福建省建信 (略) ( (略) 鼓楼 (略) 145号锦绣大厦7楼)。

9、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0、供应商对本次磋商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1条要求执行。

11、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建信 (略) 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磋商供应商随时 (略) 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中国 (略) (http://**)、福建省建信 (略) (http://**)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莆田分行

地址: (略) 城厢 (略) 1069号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594-*

磋商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 (略)

地址: (略) 鼓楼 (略) 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联系人:郑济生、王清清、林锦

电话:0591-*

传真:0591-*

监督单位: (略) 莆田分行

地址: (略) 城厢 (略) 1069号

13、磋商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 (略)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号:**

中国银行莆田分行全辖公务用茶及营销用茶项目
发布时间:2022/9/1 16:00:00浏览:16次
招标编号:闽建信采购*-3
所属行业:服务类
开标时间:2022/9/14 9:30:00

竞争性磋商

本公司受 (略) 莆田分行委托,对中国银行莆田分行全辖公务用茶及营销用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上述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磋商编号:闽建信采购*-3

2、项目名称:

合同包

项目名称

合同包名称

采购要求

最高控制价(含税)(元)

磋商保证金(元)

1

中国银行莆田分行全辖公务用茶及营销用茶项目

分行本部营销用茶

详见磋商文件及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2000

2

分行本部公务用茶

*

1000

3

涵江支行

*

1000

4

仙游支行

*

1000

5

秀屿支行

*

800

总金额*元(含税);

服务期限:服务期2年

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09月0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地址: (略) 鼓楼 (略) 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 (略) 。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

5、磋商保证金的提交

5.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详见磋商标的一览表

5.2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 ;

5.3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磋商保证金,汇到采购人指定的磋商保证金账户;并将汇款底单(必须以对公形式并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合同包号)传真至磋商代理机构,磋商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

6、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6.1.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的货物及服务。(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1.2.如果磋商供应商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磋商供应商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6.1.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供应商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2、磋商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磋商供应商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磋商时间前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磋商时间前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以及设备清单列表。

(3)参加本项目磋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4)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 (略) (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 (略) 页打印件或截图或直接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6.3、一个磋商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磋商文件。但如果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 (略) ;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 (略) 。

6.4、磋商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目设计、编制技术 (略) (略) 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与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未被列入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禁用、退库名单(注:本项目暂不接受正在被中国银行相关审查机关要求配合调查企业参与)。

注:供应商有责任对6.3、6.4、6.5条规定的条款中情形做出声明,否则磋商无效。(格式见第五章磋商文件格式)

6.6.供应商须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2年09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略) 鼓楼 (略) 145号锦绣大厦7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磋商时间:[2022年09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福建省建信 (略) ( (略) 鼓楼 (略) 145号锦绣大厦7楼)。

9、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0、供应商对本次磋商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1条要求执行。

11、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建信 (略) 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磋商供应商随时 (略) 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中国 (略) (http://**)、福建省建信 (略) (http://**)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莆田分行

地址: (略) 城厢 (略) 1069号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594-*

磋商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 (略)

地址: (略) 鼓楼 (略) 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联系人:郑济生、王清清、林锦

电话:0591-*

传真:0591-*

监督单位: (略) 莆田分行

地址: (略) 城厢 (略) 1069号

13、磋商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 (略)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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