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谈判概况
根据《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下达2022年 (略) 养护工程计划和2023-202 (略) 养护工程计划项目库的通知》(榕路养〔2022〕81号)文件和有关计划安排,我中心拟计划组织实施G228长乐段滨海风景道绿化景观节点提升工程。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略) 养护工程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略) 公路事业发 (略) 日常养护管理办法》、《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我中心研究,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该项目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相关要求
2.1项目地点:长乐区G228线K4560+740-K4564+457
2.2项目规模:G228长乐段滨海风景道绿化景观节点提升工程造价约*元,主要工程量为景观节点打造2处等。
2.3竞争性谈判控制价:本项目工程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中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本项目设计费中含勘察费,不再单独计算勘察费用),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附加调整系数为1。设计费计算基数以总造价*元为例,工程设计收费基价2.*元,工程设计/勘察收费2.25×1.1×0.85×1=2.*元,即2.*元为控制价。允许的下浮比例范围K为“1%~5%”(含1%、5%,比例值取整数),由投标人在此范围内结合项目实际和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未按要求填写的,按废标处理。
设计费的计费基数以项目最终批复预算金额为准,按实调整设计费,但报价文件约定的设计费浮动幅度不变。工程设计各阶段工作量比例为方案设计10%,初步设计30%,施工图设计60%。
2.4设计周期要求:
(1)方案设计:签订设计合同后在3日内应完成方案设计,并配合发包人使方案设计通过有关部门审批,若未按时完成,将按不低于设计费用50%的违约费用进行违约处理。
(2)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文件经发包人确定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设计人还应负责施工图审查通过。承担业务过程中,应由设计人支付的费用:会务费(如有时)、专家咨询费。业主每次提出的修编应在3个日历天内完成,若无法按时提交施工图设计以及未在3个日历天内完成业主提出的修编要求则将按不低于设计费用50%的违约费进行违约处理。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项目开始起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间的相关服务。
2.5竞争性谈判范围:按设计周期要求完成G228长乐段滨海风景道绿化景观节点提升工程方案设计、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评价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且施工图设计方案通过各部门审批。
2.7本项 (略) 公路事业发展 (略) (略) 事业发展中心各项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2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必须符合2.3条款要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竞争性谈判报名: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竞标人,请于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9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点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事业发展中心三楼工程科报名。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13日9时30分,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 (略) (略) 事业发展中心三楼工程科。竞争性谈判时间:2022年9月13日9时35分。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5.2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装要求,谈判文件一份,包含资格文件(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及资质相关证明)和报价文件(报价函),必须将谈判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的公章,未密封的谈判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样式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报价要求
6.1竞标人在报价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竞争性谈判报价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6.2本次竞争性谈判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应包括全部费用。谈判小组将不对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请竞标人自行安排现场踏勘。
7.评标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价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9.监督人: (略) (略) 事业发展中心纪检监督员。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公路事业发展 (略) 站(http://**) (略) (略) 事业发展中心三楼公告栏内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11.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略) (略) 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长乐 (略) 389号
邮 编:*
联系人:林工
电 话:0591-*
附件: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略) (略) 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