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监管报表集中报送系统项目(第一阶段)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监管报表集中报送系统项目(第一阶段)
内蒙古产权 (略) 受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委托,组织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监管报表集中报送系统项目第一阶段的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监管报表集中报送系统项目(第一阶段)
采购编号:09FW*
采购内容:详见初步服务需求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6个月
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两阶段方式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适用于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公开征集意向投标人,意向投标人按公告时间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方案,并进行POC测试,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书及POC测试结果确定采购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已提交技术建议书并进行POC测试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解决方案和报价的响应文件,具体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 (略) 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 ,没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 (略) 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及中国 (略)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投标人须未被纳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信息科技服务提供商负面清单》。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经营业绩、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法定资格与能力,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签约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与本项目相同类型的项目开发实施案例(不含人月外包类项目和优化改造类项目),且案例内容至少须包含银保监会1104报表报送、人行大集中业务制度报送、监管特色报表、监管数据指标接口、监管报表数据补录等功能模块中的4个或以上(相同模块与上述描述不同的,可做标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合作方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农信社,须提供相应行的采购合同原件(银行清单详见表1)。
3.5投标人须承诺如果中标,投标时提供的人员须为本项目实际入场的实施人员,并且实际到位的本项目驻场实施团队成员至少3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须承诺并实际到位的本项目驻场实施项目经理,须具有8年(含)以上银行业项目开发实施经验、3年(含)以上银行业项目管理经验、2个(含)以上与本次招标同类项目(合作方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农信社,银行清单详见表1)的项目管理经验,须出具项目经理至少1年社保证明、工作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为第三方代缴社保的,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的合作证明,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7投标人须承诺并实际到位的本项目驻场高级开发工程师至少有1人,须具有5年(含)以上银行业项目开发实施经验,有1个(含)以上与本次招标同类项目(合作方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农信社,银行清单详见表1)开发实施经验,须出具高级开发工程师至少1年社保证明、工作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为第三方代缴社保的,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的合作证明,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8投标人须承诺并实际到位的本项目驻场中级开发工程师至少有1人,须具有3年(含)以上银行业项目开发实施经验,有1个(含)以上与本次招标同类项目(合作方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农信社,银行清单详见表1)开发实施经验,须出具中级开发工程师至少1年社保证明、工作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为第三方代缴社保的,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的合作证明,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9投标人完成项目上线并通过最终验收后须提供1年免费驻场维保和1年免费制度升级服务,驻场维保人员至少1人,须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同时投标。
3.11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经办人须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招标文件中,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规模农信社的确认标准见表1银行列表。
表1银行列表
序号 | 银行类型 | 分序号 | 银行名称 |
1 | 国有商业银行 | 1 | 中国工商银行 |
2 | 2 | 中国农业银行 | |
3 | 3 | 中国银行 | |
4 | 4 | 中国建设银行 | |
5 | 5 | 交通银行 | |
6 | 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
7 |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 1 | 招商银行 |
8 | 2 | 浦发银行 | |
9 | 3 | 中信银行 | |
10 | 4 | 中国光大银行 | |
11 | 5 | 华夏银行 | |
12 | 6 | 广发银行 | |
13 | 7 | 兴业银行 | |
14 | 8 | 渤海银行 | |
15 | 9 | 平安银行 | |
16 | 10 | 浙商银行 | |
17 | 11 | 恒丰银行 | |
18 | 12 | 中国民生银行 | |
19 | 省级规模农村信用社( (略) 农商行) | 1 |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20 | 2 |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1 | 3 |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2 | 4 |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3 | 5 |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4 | 6 |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5 | 7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6 | 8 |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7 | 9 |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8 | 10 |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9 | 11 |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0 | 12 |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1 | 13 |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2 | 14 |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3 | 15 |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4 | 16 |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5 | 17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6 | 18 |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7 | 19 |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8 | 20 |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9 | 21 |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40 | 22 |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41 | 23 |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42 | 24 |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43 | 25 | 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44 | 26 | 宁夏黄河农商行 | |
45 | 27 | 北京农商银行 | |
46 | 28 | 上海农商银行 | |
47 | 29 | 重庆农商行 | |
48 | 30 | 天津农商行 | |
49 | 31 | 天津滨海农商行 |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17:00起至2022年9月19日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4.2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内蒙 (略) 场网站“http://**”进行会员注册,完成注册后将全部报名资料按下述要求完成递交;
4.3递交报名资料方式: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投标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公章后*@*63.com中。
4.4其他事项:
4.4.1通过报名后由招标组织方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提供《初步服务需求》(见附件3《初步服务需求》)。
4.4.2本次项目的澄清/修改/变更/重新招标公 (略) 站发布,请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5.技术建议书的递交5.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初步需求基本情况编制技术建议书(不含报价);
5.2技术建议书中需附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料(资格要求资料需加盖公章);
5.3技术建议书份数:一正三副,电子版文件:*份(U盘,需包含完整的
word格式及正本扫描PDF格式各一份)。
5.4其他要求:
5.4.1技术建议书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A4纸打印并编制目录,逐页编制页码,胶粘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5.4.2技术建议书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技术建议书的正副本合并包封到一个信封中,电子版单独包封。
5.4.3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技术建议书
正本/副本/电子版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注:使用邮寄形式送达技术建议书的外包装写明邮寄人及联系电话(无需书写其他内容)(邮寄地址: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 (略) 3号1楼9号窗口,收件人:刘宇晨,电话:*),如投标人使用邮寄形式,应合理安排邮寄时间,邮寄过程中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技术建议书递交(邮寄)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技术建议书文件。
5.6 递交(邮寄)地点: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 (略) 3号1楼9号窗口。
注:到达现场的投标人需满 (略) 疫情防控的要求。
5.7 逾期送达的、逾期未邮寄到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密封的技术建议书,招标人或招标组织方将予以拒收。
5.8 投标人参加技术建议方案演示及POC测试:
演示时间:2022年9月23日,具体演示时间以当天通知为准,每家投标人方案演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不含提问时间);
演示地点:腾讯视频会议,具体视频会议号以当天通知为准。
5.9 POC测试具体时间和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内蒙 (略) 场http://**)、内蒙古自治区 (略) (http://**)、易交易(http://**)发布, (略) 站转载无效。7.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址:内蒙 (略) 赛罕区陶利西街1号农金大厦
邮编:*
联系人:靳喜军
联系电话:0471-*
招标组织方:内蒙古产权 (略)
招标组织方地址: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 (略) 3号
联 系 人:刘宇晨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内蒙古产权 (略) 受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委托,组织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监管报表集中报送系统项目第一阶段的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监管报表集中报送系统项目(第一阶段)
采购编号:09FW*
采购内容:详见初步服务需求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6个月
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两阶段方式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适用于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公开征集意向投标人,意向投标人按公告时间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方案,并进行POC测试,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书及POC测试结果确定采购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已提交技术建议书并进行POC测试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解决方案和报价的响应文件,具体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 (略) 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 ,没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 (略) 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及中国 (略)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投标人须未被纳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信息科技服务提供商负面清单》。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经营业绩、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法定资格与能力,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签约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与本项目相同类型的项目开发实施案例(不含人月外包类项目和优化改造类项目),且案例内容至少须包含银保监会1104报表报送、人行大集中业务制度报送、监管特色报表、监管数据指标接口、监管报表数据补录等功能模块中的4个或以上(相同模块与上述描述不同的,可做标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合作方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农信社,须提供相应行的采购合同原件(银行清单详见表1)。
3.5投标人须承诺如果中标,投标时提供的人员须为本项目实际入场的实施人员,并且实际到位的本项目驻场实施团队成员至少3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须承诺并实际到位的本项目驻场实施项目经理,须具有8年(含)以上银行业项目开发实施经验、3年(含)以上银行业项目管理经验、2个(含)以上与本次招标同类项目(合作方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农信社,银行清单详见表1)的项目管理经验,须出具项目经理至少1年社保证明、工作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为第三方代缴社保的,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的合作证明,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7投标人须承诺并实际到位的本项目驻场高级开发工程师至少有1人,须具有5年(含)以上银行业项目开发实施经验,有1个(含)以上与本次招标同类项目(合作方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农信社,银行清单详见表1)开发实施经验,须出具高级开发工程师至少1年社保证明、工作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为第三方代缴社保的,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的合作证明,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8投标人须承诺并实际到位的本项目驻场中级开发工程师至少有1人,须具有3年(含)以上银行业项目开发实施经验,有1个(含)以上与本次招标同类项目(合作方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农信社,银行清单详见表1)开发实施经验,须出具中级开发工程师至少1年社保证明、工作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为第三方代缴社保的,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的合作证明,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9投标人完成项目上线并通过最终验收后须提供1年免费驻场维保和1年免费制度升级服务,驻场维保人员至少1人,须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同时投标。
3.11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经办人须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招标文件中,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规模农信社的确认标准见表1银行列表。
表1银行列表
序号 | 银行类型 | 分序号 | 银行名称 |
1 | 国有商业银行 | 1 | 中国工商银行 |
2 | 2 | 中国农业银行 | |
3 | 3 | 中国银行 | |
4 | 4 | 中国建设银行 | |
5 | 5 | 交通银行 | |
6 | 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
7 |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 1 | 招商银行 |
8 | 2 | 浦发银行 | |
9 | 3 | 中信银行 | |
10 | 4 | 中国光大银行 | |
11 | 5 | 华夏银行 | |
12 | 6 | 广发银行 | |
13 | 7 | 兴业银行 | |
14 | 8 | 渤海银行 | |
15 | 9 | 平安银行 | |
16 | 10 | 浙商银行 | |
17 | 11 | 恒丰银行 | |
18 | 12 | 中国民生银行 | |
19 | 省级规模农村信用社( (略) 农商行) | 1 |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20 | 2 |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1 | 3 |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2 | 4 |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3 | 5 |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4 | 6 |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5 | 7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6 | 8 |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7 | 9 |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8 | 10 |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9 | 11 |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0 | 12 |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1 | 13 |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2 | 14 |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3 | 15 |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4 | 16 |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5 | 17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6 | 18 |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7 | 19 |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8 | 20 |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9 | 21 |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40 | 22 |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41 | 23 |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42 | 24 |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43 | 25 | 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44 | 26 | 宁夏黄河农商行 | |
45 | 27 | 北京农商银行 | |
46 | 28 | 上海农商银行 | |
47 | 29 | 重庆农商行 | |
48 | 30 | 天津农商行 | |
49 | 31 | 天津滨海农商行 |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17:00起至2022年9月19日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4.2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内蒙 (略) 场网站“http://**”进行会员注册,完成注册后将全部报名资料按下述要求完成递交;
4.3递交报名资料方式: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投标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公章后*@*63.com中。
4.4其他事项:
4.4.1通过报名后由招标组织方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提供《初步服务需求》(见附件3《初步服务需求》)。
4.4.2本次项目的澄清/修改/变更/重新招标公 (略) 站发布,请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5.技术建议书的递交5.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初步需求基本情况编制技术建议书(不含报价);
5.2技术建议书中需附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料(资格要求资料需加盖公章);
5.3技术建议书份数:一正三副,电子版文件:*份(U盘,需包含完整的
word格式及正本扫描PDF格式各一份)。
5.4其他要求:
5.4.1技术建议书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A4纸打印并编制目录,逐页编制页码,胶粘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5.4.2技术建议书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技术建议书的正副本合并包封到一个信封中,电子版单独包封。
5.4.3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技术建议书
正本/副本/电子版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注:使用邮寄形式送达技术建议书的外包装写明邮寄人及联系电话(无需书写其他内容)(邮寄地址: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 (略) 3号1楼9号窗口,收件人:刘宇晨,电话:*),如投标人使用邮寄形式,应合理安排邮寄时间,邮寄过程中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技术建议书递交(邮寄)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技术建议书文件。
5.6 递交(邮寄)地点: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 (略) 3号1楼9号窗口。
注:到达现场的投标人需满 (略) 疫情防控的要求。
5.7 逾期送达的、逾期未邮寄到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密封的技术建议书,招标人或招标组织方将予以拒收。
5.8 投标人参加技术建议方案演示及POC测试:
演示时间:2022年9月23日,具体演示时间以当天通知为准,每家投标人方案演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不含提问时间);
演示地点:腾讯视频会议,具体视频会议号以当天通知为准。
5.9 POC测试具体时间和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内蒙 (略) 场http://**)、内蒙古自治区 (略) (http://**)、易交易(http://**)发布, (略) 站转载无效。7.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址:内蒙 (略) 赛罕区陶利西街1号农金大厦
邮编:*
联系人:靳喜军
联系电话:0471-*
招标组织方:内蒙古产权 (略)
招标组织方地址: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 (略) 3号
联 系 人:刘宇晨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内蒙古产权 (略) 受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委托,组织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监管报表集中报送系统项目第一阶段的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监管报表集中报送系统项目(第一阶段)
采购编号:09FW*
采购内容:详见初步服务需求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6个月
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两阶段方式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适用于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公开征集意向投标人,意向投标人按公告时间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方案,并进行POC测试,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书及POC测试结果确定采购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已提交技术建议书并进行POC测试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解决方案和报价的响应文件,具体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 (略) 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 ,没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 (略) 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及中国 (略)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投标人须未被纳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信息科技服务提供商负面清单》。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经营业绩、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法定资格与能力,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签约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与本项目相同类型的项目开发实施案例(不含人月外包类项目和优化改造类项目),且案例内容至少须包含银保监会1104报表报送、人行大集中业务制度报送、监管特色报表、监管数据指标接口、监管报表数据补录等功能模块中的4个或以上(相同模块与上述描述不同的,可做标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合作方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农信社,须提供相应行的采购合同原件(银行清单详见表1)。
3.5投标人须承诺如果中标,投标时提供的人员须为本项目实际入场的实施人员,并且实际到位的本项目驻场实施团队成员至少3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须承诺并实际到位的本项目驻场实施项目经理,须具有8年(含)以上银行业项目开发实施经验、3年(含)以上银行业项目管理经验、2个(含)以上与本次招标同类项目(合作方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农信社,银行清单详见表1)的项目管理经验,须出具项目经理至少1年社保证明、工作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为第三方代缴社保的,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的合作证明,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7投标人须承诺并实际到位的本项目驻场高级开发工程师至少有1人,须具有5年(含)以上银行业项目开发实施经验,有1个(含)以上与本次招标同类项目(合作方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农信社,银行清单详见表1)开发实施经验,须出具高级开发工程师至少1年社保证明、工作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为第三方代缴社保的,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的合作证明,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8投标人须承诺并实际到位的本项目驻场中级开发工程师至少有1人,须具有3年(含)以上银行业项目开发实施经验,有1个(含)以上与本次招标同类项目(合作方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农信社,银行清单详见表1)开发实施经验,须出具中级开发工程师至少1年社保证明、工作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为第三方代缴社保的,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的合作证明,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9投标人完成项目上线并通过最终验收后须提供1年免费驻场维保和1年免费制度升级服务,驻场维保人员至少1人,须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同时投标。
3.11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经办人须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招标文件中,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规模农信社的确认标准见表1银行列表。
表1银行列表
序号 | 银行类型 | 分序号 | 银行名称 |
1 | 国有商业银行 | 1 | 中国工商银行 |
2 | 2 | 中国农业银行 | |
3 | 3 | 中国银行 | |
4 | 4 | 中国建设银行 | |
5 | 5 | 交通银行 | |
6 | 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
7 |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 1 | 招商银行 |
8 | 2 | 浦发银行 | |
9 | 3 | 中信银行 | |
10 | 4 | 中国光大银行 | |
11 | 5 | 华夏银行 | |
12 | 6 | 广发银行 | |
13 | 7 | 兴业银行 | |
14 | 8 | 渤海银行 | |
15 | 9 | 平安银行 | |
16 | 10 | 浙商银行 | |
17 | 11 | 恒丰银行 | |
18 | 12 | 中国民生银行 | |
19 | 省级规模农村信用社( (略) 农商行) | 1 |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20 | 2 |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1 | 3 |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2 | 4 |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3 | 5 |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4 | 6 |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5 | 7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6 | 8 |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7 | 9 |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8 | 10 |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9 | 11 |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0 | 12 |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1 | 13 |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2 | 14 |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3 | 15 |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4 | 16 |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5 | 17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6 | 18 |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7 | 19 |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8 | 20 |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9 | 21 |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40 | 22 |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41 | 23 |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42 | 24 |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43 | 25 | 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44 | 26 | 宁夏黄河农商行 | |
45 | 27 | 北京农商银行 | |
46 | 28 | 上海农商银行 | |
47 | 29 | 重庆农商行 | |
48 | 30 | 天津农商行 | |
49 | 31 | 天津滨海农商行 |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17:00起至2022年9月19日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4.2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内蒙 (略) 场网站“http://**”进行会员注册,完成注册后将全部报名资料按下述要求完成递交;
4.3递交报名资料方式: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投标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公章后*@*63.com中。
4.4其他事项:
4.4.1通过报名后由招标组织方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提供《初步服务需求》(见附件3《初步服务需求》)。
4.4.2本次项目的澄清/修改/变更/重新招标公 (略) 站发布,请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5.技术建议书的递交5.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初步需求基本情况编制技术建议书(不含报价);
5.2技术建议书中需附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料(资格要求资料需加盖公章);
5.3技术建议书份数:一正三副,电子版文件:*份(U盘,需包含完整的
word格式及正本扫描PDF格式各一份)。
5.4其他要求:
5.4.1技术建议书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A4纸打印并编制目录,逐页编制页码,胶粘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5.4.2技术建议书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技术建议书的正副本合并包封到一个信封中,电子版单独包封。
5.4.3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技术建议书
正本/副本/电子版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注:使用邮寄形式送达技术建议书的外包装写明邮寄人及联系电话(无需书写其他内容)(邮寄地址: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 (略) 3号1楼9号窗口,收件人:刘宇晨,电话:*),如投标人使用邮寄形式,应合理安排邮寄时间,邮寄过程中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技术建议书递交(邮寄)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技术建议书文件。
5.6 递交(邮寄)地点: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 (略) 3号1楼9号窗口。
注:到达现场的投标人需满 (略) 疫情防控的要求。
5.7 逾期送达的、逾期未邮寄到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密封的技术建议书,招标人或招标组织方将予以拒收。
5.8 投标人参加技术建议方案演示及POC测试:
演示时间:2022年9月23日,具体演示时间以当天通知为准,每家投标人方案演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不含提问时间);
演示地点:腾讯视频会议,具体视频会议号以当天通知为准。
5.9 POC测试具体时间和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内蒙 (略) 场http://**)、内蒙古自治区 (略) (http://**)、易交易(http://**)发布, (略) 站转载无效。7.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址:内蒙 (略) 赛罕区陶利西街1号农金大厦
邮编:*
联系人:靳喜军
联系电话:0471-*
招标组织方:内蒙古产权 (略)
招标组织方地址: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 (略) 3号
联 系 人:刘宇晨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内蒙古产权 (略) 受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委托,组织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监管报表集中报送系统项目第一阶段的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监管报表集中报送系统项目(第一阶段)
采购编号:09FW*
采购内容:详见初步服务需求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6个月
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两阶段方式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适用于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公开征集意向投标人,意向投标人按公告时间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方案,并进行POC测试,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书及POC测试结果确定采购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已提交技术建议书并进行POC测试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解决方案和报价的响应文件,具体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 (略) 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 ,没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 (略) 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及中国 (略)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投标人须未被纳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信息科技服务提供商负面清单》。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经营业绩、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法定资格与能力,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签约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与本项目相同类型的项目开发实施案例(不含人月外包类项目和优化改造类项目),且案例内容至少须包含银保监会1104报表报送、人行大集中业务制度报送、监管特色报表、监管数据指标接口、监管报表数据补录等功能模块中的4个或以上(相同模块与上述描述不同的,可做标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合作方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农信社,须提供相应行的采购合同原件(银行清单详见表1)。
3.5投标人须承诺如果中标,投标时提供的人员须为本项目实际入场的实施人员,并且实际到位的本项目驻场实施团队成员至少3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须承诺并实际到位的本项目驻场实施项目经理,须具有8年(含)以上银行业项目开发实施经验、3年(含)以上银行业项目管理经验、2个(含)以上与本次招标同类项目(合作方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农信社,银行清单详见表1)的项目管理经验,须出具项目经理至少1年社保证明、工作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为第三方代缴社保的,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的合作证明,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7投标人须承诺并实际到位的本项目驻场高级开发工程师至少有1人,须具有5年(含)以上银行业项目开发实施经验,有1个(含)以上与本次招标同类项目(合作方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农信社,银行清单详见表1)开发实施经验,须出具高级开发工程师至少1年社保证明、工作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为第三方代缴社保的,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的合作证明,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8投标人须承诺并实际到位的本项目驻场中级开发工程师至少有1人,须具有3年(含)以上银行业项目开发实施经验,有1个(含)以上与本次招标同类项目(合作方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农信社,银行清单详见表1)开发实施经验,须出具中级开发工程师至少1年社保证明、工作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为第三方代缴社保的,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的合作证明,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9投标人完成项目上线并通过最终验收后须提供1年免费驻场维保和1年免费制度升级服务,驻场维保人员至少1人,须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同时投标。
3.11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经办人须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招标文件中,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规模农信社的确认标准见表1银行列表。
表1银行列表
序号 | 银行类型 | 分序号 | 银行名称 |
1 | 国有商业银行 | 1 | 中国工商银行 |
2 | 2 | 中国农业银行 | |
3 | 3 | 中国银行 | |
4 | 4 | 中国建设银行 | |
5 | 5 | 交通银行 | |
6 | 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
7 |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 1 | 招商银行 |
8 | 2 | 浦发银行 | |
9 | 3 | 中信银行 | |
10 | 4 | 中国光大银行 | |
11 | 5 | 华夏银行 | |
12 | 6 | 广发银行 | |
13 | 7 | 兴业银行 | |
14 | 8 | 渤海银行 | |
15 | 9 | 平安银行 | |
16 | 10 | 浙商银行 | |
17 | 11 | 恒丰银行 | |
18 | 12 | 中国民生银行 | |
19 | 省级规模农村信用社( (略) 农商行) | 1 |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20 | 2 |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1 | 3 |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2 | 4 |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3 | 5 |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4 | 6 |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5 | 7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6 | 8 |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7 | 9 |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8 | 10 |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29 | 11 |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0 | 12 |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1 | 13 |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2 | 14 |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3 | 15 |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4 | 16 |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5 | 17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6 | 18 |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7 | 19 |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8 | 20 |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39 | 21 |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40 | 22 |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41 | 23 |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42 | 24 |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43 | 25 | 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44 | 26 | 宁夏黄河农商行 | |
45 | 27 | 北京农商银行 | |
46 | 28 | 上海农商银行 | |
47 | 29 | 重庆农商行 | |
48 | 30 | 天津农商行 | |
49 | 31 | 天津滨海农商行 |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17:00起至2022年9月19日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4.2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内蒙 (略) 场网站“http://**”进行会员注册,完成注册后将全部报名资料按下述要求完成递交;
4.3递交报名资料方式: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投标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公章后*@*63.com中。
4.4其他事项:
4.4.1通过报名后由招标组织方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提供《初步服务需求》(见附件3《初步服务需求》)。
4.4.2本次项目的澄清/修改/变更/重新招标公 (略) 站发布,请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5.技术建议书的递交5.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初步需求基本情况编制技术建议书(不含报价);
5.2技术建议书中需附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料(资格要求资料需加盖公章);
5.3技术建议书份数:一正三副,电子版文件:*份(U盘,需包含完整的
word格式及正本扫描PDF格式各一份)。
5.4其他要求:
5.4.1技术建议书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A4纸打印并编制目录,逐页编制页码,胶粘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5.4.2技术建议书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技术建议书的正副本合并包封到一个信封中,电子版单独包封。
5.4.3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技术建议书
正本/副本/电子版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注:使用邮寄形式送达技术建议书的外包装写明邮寄人及联系电话(无需书写其他内容)(邮寄地址: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 (略) 3号1楼9号窗口,收件人:刘宇晨,电话:*),如投标人使用邮寄形式,应合理安排邮寄时间,邮寄过程中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技术建议书递交(邮寄)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技术建议书文件。
5.6 递交(邮寄)地点: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 (略) 3号1楼9号窗口。
注:到达现场的投标人需满 (略) 疫情防控的要求。
5.7 逾期送达的、逾期未邮寄到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密封的技术建议书,招标人或招标组织方将予以拒收。
5.8 投标人参加技术建议方案演示及POC测试:
演示时间:2022年9月23日,具体演示时间以当天通知为准,每家投标人方案演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不含提问时间);
演示地点:腾讯视频会议,具体视频会议号以当天通知为准。
5.9 POC测试具体时间和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内蒙 (略) 场http://**)、内蒙古自治区 (略) (http://**)、易交易(http://**)发布, (略) 站转载无效。7.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址:内蒙 (略) 赛罕区陶利西街1号农金大厦
邮编:*
联系人:靳喜军
联系电话:0471-*
招标组织方:内蒙古产权 (略)
招标组织方地址: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 (略) 3号
联 系 人:刘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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