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州大道快速化潭州大道快速化改造(湘潭段)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改造(湘潭段)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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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州大道快速化潭州大道快速化改造(湘潭段)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改造(湘潭段)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湘潭综合 (略) 的潭州大道快速化改造(湘潭段)工程结算审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潭州大道快速化改造(湘潭段)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ZP-*-SC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费率控制价

01

潭州大道快速化改造(湘潭段)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

1项

本项目服务费参照湘价服【2009】81号文的标准费率的50%计取。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拟投入本项目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若有级别,则为国家一级)不少于3人,中标后须按投标文件承诺配备专业人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社保的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必须有年审合格的记录,如无,请按本条款选择其他有效证明)。

3、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4.1《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2、供应商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及说明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且内容清晰可辨。
6、其他说明:提供符合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7、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8、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 年09月21 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岳塘区宝塔街道河东大 (略) 2号汽车展厅(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 (略) 交 (略) 》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综合 (略)

联 系 人:肖进

电 话: *

地 址: (略) 岳塘 (略) 1号

代理机构:中磐 (略)

联 系 人:*孟、袁倩玉、唐紫君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岳塘区宝塔街道河东大 (略) 2号汽车展厅


湘潭综合 (略) 的潭州大道快速化改造(湘潭段)工程结算审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潭州大道快速化改造(湘潭段)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ZP-*-SC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费率控制价

01

潭州大道快速化改造(湘潭段)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

1项

本项目服务费参照湘价服【2009】81号文的标准费率的50%计取。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拟投入本项目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若有级别,则为国家一级)不少于3人,中标后须按投标文件承诺配备专业人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社保的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必须有年审合格的记录,如无,请按本条款选择其他有效证明)。

3、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4.1《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2、供应商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及说明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且内容清晰可辨。
6、其他说明:提供符合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7、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8、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 年09月21 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岳塘区宝塔街道河东大 (略) 2号汽车展厅(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 (略) 交 (略) 》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综合 (略)

联 系 人:肖进

电 话: *

地 址: (略) 岳塘 (略) 1号

代理机构:中磐 (略)

联 系 人:*孟、袁倩玉、唐紫君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岳塘区宝塔街道河东大 (略) 2号汽车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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