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大学车辆保险服务定点询价采购公告(转自黑龙江政府采购定点服务平台)
齐齐哈尔大学车辆保险服务定点询价采购公告(转自黑龙江政府采购定点服务平台)
齐齐哈尔大学采用定点采购询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大学公务用车黑B*车辆保险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2-*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齐齐哈尔大学公务用车黑B*车辆保险,包含强制险、车船税。保险服务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0日;实施时间段为签订合同后至2022年10月20日。 付款方式:参保车辆在上年度保险(交强险)到期前三十天内,与供应商单独签订保险合同(保单),按合同确定的保费金额及车船税金额,以预付款形式全额支付至指定账户内,此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保费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保险合同(保单)送至齐齐哈尔大学指定地点,车辆保费及车船税金额之和不超过供应商总报价金额。 验收标准:1、*方所提供的服务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 2、*方所提供的服务在服务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3、 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 | 1 | 台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付款方式:参保车辆在上年度保险(交强险)到期前三十天内,与供应商单独签订保险合同(保单),按合同确定的保费金额及车船税金额,以预付款形式全额支付至指定账户内,此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保费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保险合同(保单)送至齐齐哈尔大学指定地点,车辆保费及车船税金额之和不超过供应商总报价金额。 验收标准:1、*方所提供的服务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 2、*方所提供的服务在服务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3、 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 |
(五)询价发起时间:2022年09月15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询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询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询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询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询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胡老师 *
采购单位:齐齐哈尔大学
2022年09月15日
齐齐哈尔大学采用定点采购询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大学公务用车黑B*车辆保险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2-*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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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齐齐哈尔大学公务用车黑B*车辆保险,包含强制险、车船税。保险服务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0日;实施时间段为签订合同后至2022年10月20日。 付款方式:参保车辆在上年度保险(交强险)到期前三十天内,与供应商单独签订保险合同(保单),按合同确定的保费金额及车船税金额,以预付款形式全额支付至指定账户内,此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保费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保险合同(保单)送至齐齐哈尔大学指定地点,车辆保费及车船税金额之和不超过供应商总报价金额。 验收标准:1、*方所提供的服务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 2、*方所提供的服务在服务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3、 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 | 1 | 台 |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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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付款方式:参保车辆在上年度保险(交强险)到期前三十天内,与供应商单独签订保险合同(保单),按合同确定的保费金额及车船税金额,以预付款形式全额支付至指定账户内,此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保费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保险合同(保单)送至齐齐哈尔大学指定地点,车辆保费及车船税金额之和不超过供应商总报价金额。 验收标准:1、*方所提供的服务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 2、*方所提供的服务在服务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3、 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 |
(五)询价发起时间:2022年09月15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询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询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询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询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询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胡老师 *
采购单位:齐齐哈尔大学
2022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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