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玉溪市中医医院医疗质量控制系统服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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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中医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玉溪市中医医院医疗质量控制系统服务”的公示

   (略) (略) 拟申请单一来 (略) (略) 医疗质量控制系统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要求、服务时限及采购预算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质量控制系统服务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医疗质量控制系统服务,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

  (三)服务时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采购预算:*元/年,3年合计*元(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圆整)。

  二、项目申请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略) (略) 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由国新 (略) 承建,现需要继续使用该系统,为保证该项目工作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规定,申请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单位名称:国新 (略)

  供应商单位地址: (略) 朝阳区西坝河西里*18号三层

  四、专家论证意见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孙少平

(略) (略)

工程师

许建明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医师

刘俊

(略) (略)

(略) 络工程师

  2022年9月15日09:00时,召开论证会议,专家的论证意见:

   (略) (略) 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由国新 (略) 承建,现需要继续使用该系统,为保证该项目工作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 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红 (略) 53号

  联系电话:0877-*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红塔区迎春街2号

  联系电话:0877-*

  2022年9月15日

   (略) (略) 拟申请单一来 (略) (略) 医疗质量控制系统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要求、服务时限及采购预算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质量控制系统服务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医疗质量控制系统服务,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

  (三)服务时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采购预算:*元/年,3年合计*元(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圆整)。

  二、项目申请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略) (略) 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由国新 (略) 承建,现需要继续使用该系统,为保证该项目工作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规定,申请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单位名称:国新 (略)

  供应商单位地址: (略) 朝阳区西坝河西里*18号三层

  四、专家论证意见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孙少平

(略) (略)

工程师

许建明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医师

刘俊

(略) (略)

(略) 络工程师

  2022年9月15日09:00时,召开论证会议,专家的论证意见:

   (略) (略) 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由国新 (略) 承建,现需要继续使用该系统,为保证该项目工作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 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红 (略) 53号

  联系电话:0877-*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红塔区迎春街2号

  联系电话:0877-*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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