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冶房屋分公司保定主城区城中村连片开发ABO(二标段)项目西贤台安置区吊篮租赁
十七冶房屋分公司保定主城区城中村连片开发ABO(二标段)项目西贤台安置区吊篮租赁
根据 (略) 保定主城区城中村连片开发ABO项目(二标段)项目西贤台安置区项目需要,现拟对工程需租赁的高处作业吊篮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五矿 (略) http://**)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概况: (略) 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东贤台、西贤台村安置区地块二共安置村民1248户、3994人,位于光辉街西侧、 (略) 南侧,占地面积约74.76亩(*.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平方米,应安置户数840,设计户数1248户,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由中 (略) 承建。安置区内配套建设幼儿园、邻里中心等服务设施,安置区周边学校、卫生服务中心、绿地公园等公共设施同步建设。安置区于2021年08月20日开工,2022年07月主体完工,2023年06月底竣工。发包人为中冶 (略) ,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资金。
租赁高处作业全新吊篮330台,型号:ZLP-630。
1.2工程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贤台乡中部,朝阳北大街西侧, (略) 交光辉街西南角,西临向阳北大街, (略) 。
1.3租赁高处作业吊篮暂定租赁期:4个月(120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 (略) 合格供方。
(2)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需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备招标范围内租赁、安(拆)的资质和能力。吊篮安拆人员必须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吊篮使用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业认定和颁发的操作证,安全锁确保在检测有效期内。出租单位必须委派专业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维保及吊篮二次移位服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高处作业吊篮,要求使用全新机型。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5)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6)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3.2招标文件费200 元,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集采- (略) 主城区城中村连片开发西贤台安置区高处作业吊篮租赁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的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非十七冶合格供方的投标人请办理合格供方准入后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录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
单位名称:中 (略)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 月26 日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五矿 (略) 递交投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 (略) (略)
联系人:王学东电 话:*
招标部门:中 (略) 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安 (略) (略) 88号
联系人:李琼 电 话:0555-* *
时 间: 2022年9 月19日
根据 (略) 保定主城区城中村连片开发ABO项目(二标段)项目西贤台安置区项目需要,现拟对工程需租赁的高处作业吊篮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五矿 (略) http://**)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概况: (略) 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东贤台、西贤台村安置区地块二共安置村民1248户、3994人,位于光辉街西侧、 (略) 南侧,占地面积约74.76亩(*.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平方米,应安置户数840,设计户数1248户,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由中 (略) 承建。安置区内配套建设幼儿园、邻里中心等服务设施,安置区周边学校、卫生服务中心、绿地公园等公共设施同步建设。安置区于2021年08月20日开工,2022年07月主体完工,2023年06月底竣工。发包人为中冶 (略) ,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资金。
租赁高处作业全新吊篮330台,型号:ZLP-630。
1.2工程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贤台乡中部,朝阳北大街西侧, (略) 交光辉街西南角,西临向阳北大街, (略) 。
1.3租赁高处作业吊篮暂定租赁期:4个月(120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 (略) 合格供方。
(2)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需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备招标范围内租赁、安(拆)的资质和能力。吊篮安拆人员必须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吊篮使用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业认定和颁发的操作证,安全锁确保在检测有效期内。出租单位必须委派专业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维保及吊篮二次移位服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高处作业吊篮,要求使用全新机型。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5)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6)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3.2招标文件费200 元,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集采- (略) 主城区城中村连片开发西贤台安置区高处作业吊篮租赁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的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非十七冶合格供方的投标人请办理合格供方准入后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录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
单位名称:中 (略)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 月26 日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五矿 (略) 递交投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 (略) (略)
联系人:王学东电 话:*
招标部门:中 (略) 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安 (略) (略) 88号
联系人:李琼 电 话:0555-* *
时 间: 2022年9 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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