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龙岩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饮用水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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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龙岩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饮用水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龙岩市龙岩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饮用水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XCJLY(2022)CG019

经研究, (略) (略) (略) 饮用水合作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招标。

1.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况和内容:本 (略) (略) 不负责投入生产、经营资金, (略) 奇迈饮用水商标授权经营(商标注册号:* / *),指导供货人入库、出库和提供经营范围及产品存放场所。

1.2.合作方式为采取商标授权经营的模式与饮用水生产企业(简称合作方)合作,合作方负责生产、经营。合作方负责对18-20升桶装水、普通500-600ML与330-380ML瓶装水、普通1.5L瓶装水、高端350-500ML瓶装水的生产、运输、经营、销售,校内配送员也由合作方自行招募,并承担标签制版费、打样费用、标签费等一切费用。校内直饮水不在本合作范围内。

1.3.销售限价:(1)桶装水最高限价:18-20升桶装水销售不得高于*/每桶;

(2)普通、高端瓶装水最高限价:普通瓶装水500-600ML不得高于7元/每吊(12瓶);普通瓶装水330-380ML不得高于6元/每吊(12瓶);普通1.5L瓶装水不得高于*/每吊(6瓶);高端瓶装水350-500ML不得高于16元/每吊(12瓶)。

1.4利润分配: (略) 按合作方实际的销售量获取相应的利润:18-20升桶装水1元/每桶;普通500-600ML瓶装水1元/每吊;普通330-380ML瓶装水1元/每吊;普通1.5L瓶装水1元/每吊;高端350-500ML瓶装水6元/每吊。 (略) 所得分配利润汇 (略) (略) 账户。

1.5销售范围: (略) 校园内及附属单位内经营销售。

1.6.合作期限:三年。

2.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1)“资信证明”中若有注明“复印无效”,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若资信证明材料为电子版的,则应提供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 (略)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不需要缴纳的证明文件);

2.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2.7.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8.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9.本招标项目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文件,针对预算金额在*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供应商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9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兴诚建 (略) ( (略) 新罗区万阳城A3梯26层2621)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7日9时00分。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招标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 (略) 新罗区万阳城A3梯26层2621。

7.本项目不组织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中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邮件发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号码:*@*q.com)。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招标公告同 (略) (略) 页(http://**)、福建兴诚建 (略) (http://**)上发布。

9.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新罗区东肖开 (略) (略) 大学科技园

联系人及电话:*老师059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 (略)

办公地址: (略) 新罗区万阳城A3梯26层2621

联系人及电话:小郑 0597-*

电子邮箱:*@*q.com

日期:2022年8月17日


龙岩市龙岩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饮用水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XCJLY(2022)CG019

经研究, (略) (略) (略) 饮用水合作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招标。

1.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况和内容:本 (略) (略) 不负责投入生产、经营资金, (略) 奇迈饮用水商标授权经营(商标注册号:* / *),指导供货人入库、出库和提供经营范围及产品存放场所。

1.2.合作方式为采取商标授权经营的模式与饮用水生产企业(简称合作方)合作,合作方负责生产、经营。合作方负责对18-20升桶装水、普通500-600ML与330-380ML瓶装水、普通1.5L瓶装水、高端350-500ML瓶装水的生产、运输、经营、销售,校内配送员也由合作方自行招募,并承担标签制版费、打样费用、标签费等一切费用。校内直饮水不在本合作范围内。

1.3.销售限价:(1)桶装水最高限价:18-20升桶装水销售不得高于*/每桶;

(2)普通、高端瓶装水最高限价:普通瓶装水500-600ML不得高于7元/每吊(12瓶);普通瓶装水330-380ML不得高于6元/每吊(12瓶);普通1.5L瓶装水不得高于*/每吊(6瓶);高端瓶装水350-500ML不得高于16元/每吊(12瓶)。

1.4利润分配: (略) 按合作方实际的销售量获取相应的利润:18-20升桶装水1元/每桶;普通500-600ML瓶装水1元/每吊;普通330-380ML瓶装水1元/每吊;普通1.5L瓶装水1元/每吊;高端350-500ML瓶装水6元/每吊。 (略) 所得分配利润汇 (略) (略) 账户。

1.5销售范围: (略) 校园内及附属单位内经营销售。

1.6.合作期限:三年。

2.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1)“资信证明”中若有注明“复印无效”,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若资信证明材料为电子版的,则应提供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 (略)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不需要缴纳的证明文件);

2.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2.7.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8.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9.本招标项目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文件,针对预算金额在*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供应商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9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兴诚建 (略) ( (略) 新罗区万阳城A3梯26层2621)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7日9时00分。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招标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 (略) 新罗区万阳城A3梯26层2621。

7.本项目不组织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中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邮件发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号码:*@*q.com)。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招标公告同 (略) (略) 页(http://**)、福建兴诚建 (略) (http://**)上发布。

9.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新罗区东肖开 (略) (略) 大学科技园

联系人及电话:*老师059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 (略)

办公地址: (略) 新罗区万阳城A3梯26层2621

联系人及电话:小郑 0597-*

电子邮箱:*@*q.com

日期: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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