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学院资产清查审计服务机构遴选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龙岩学院资产清查审计服务机构遴选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FJXCJLY(2022)*
经研究,决 (略) 资产清查审计服务机构遴选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比选,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比选。
1.项目概况
1.1. 为 (略) 国有资产随经费保障体制调整整体划归省级统一管理工作的需要( (略) 管转省管)及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根据《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函〔2016〕3号)和《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6 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资产上划及省级统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机管综〔2022〕7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略) 实际,开展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1.2.最高限价:*元。
1.3.服务期限:本次清查工作从2022年9月8日开始,在40天内完成,并出具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的相关资产清查报告以及专项审计报告。
2.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1)“资信证明”中若有注明“复印无效”,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若资信证明材料为电子版的,则应提供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 (略)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不需要缴纳的证明文件);
2.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2.7.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8.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9.本比选项目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文件,针对预算金额在*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供应商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兴诚建 (略) ( (略) 新罗区万阳城A3梯26层2621)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
4.评标办法
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元。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1)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的:应 (略) 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与响应文件一同提交。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兴诚建 (略) 龙岩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龙岩北城支行支行
账 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9时00分。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比选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 (略) 三创楼五楼505室。
8.本项目不组织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在阅读比选文件中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邮件发到比选代理机构(邮箱号码:*@*q.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 (略) (略) 页(http://**)、福建兴诚建 (略) (http://**)上发布。
10.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比选人地址: (略) 新罗区东肖街 (略) 1号
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0597-*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 (略)
办公地址: (略) 新罗区万阳城A3梯26层2621
联系人及电话:小郑 0597-*
电子邮箱:*@*q.com
日期:2022年8月31日
项目编号:FJXCJLY(2022)*
经研究,决 (略) 资产清查审计服务机构遴选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比选,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比选。
1.项目概况
1.1. 为 (略) 国有资产随经费保障体制调整整体划归省级统一管理工作的需要( (略) 管转省管)及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根据《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函〔2016〕3号)和《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6 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资产上划及省级统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机管综〔2022〕7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略) 实际,开展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1.2.最高限价:*元。
1.3.服务期限:本次清查工作从2022年9月8日开始,在40天内完成,并出具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的相关资产清查报告以及专项审计报告。
2.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1)“资信证明”中若有注明“复印无效”,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若资信证明材料为电子版的,则应提供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 (略)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不需要缴纳的证明文件);
2.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2.7.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8.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9.本比选项目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文件,针对预算金额在*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供应商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兴诚建 (略) ( (略) 新罗区万阳城A3梯26层2621)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
4.评标办法
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元。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1)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的:应 (略) 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与响应文件一同提交。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兴诚建 (略) 龙岩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龙岩北城支行支行
账 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9时00分。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比选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 (略) 三创楼五楼505室。
8.本项目不组织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在阅读比选文件中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邮件发到比选代理机构(邮箱号码:*@*q.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 (略) (略) 页(http://**)、福建兴诚建 (略) (http://**)上发布。
10.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比选人地址: (略) 新罗区东肖街 (略) 1号
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0597-*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 (略)
办公地址: (略) 新罗区万阳城A3梯26层2621
联系人及电话:小郑 0597-*
电子邮箱:*@*q.com
日期: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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