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浦高速一分部碎石加工及临建工程劳务分包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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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浦高速一分部碎石加工及临建工程劳务分包公开招标

中冶 (略) 上浦高速一分部
碎石加工及临建工程劳务分包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上浦高速EPC+F总承包合同段一分部项目施工需要,中冶 (略) 上浦高速EPC+F总承包合同段一分部对本项目碎石加工及临建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上浦高速EPC+F总承包合同段一分部碎石加工及临建工程

1.2工程地点: (略)

1.3工程概况:上饶至浦 (略) (江西境内)新建工程项目主线全长 50.853km, 我公司承建第二合同段,主线里程桩号K18+965-K30+000段桥梁、隧道工程(不含房建、机电、路基、路面工程),共桥梁2317m/4座:其中特大桥1083m/1座,大桥1168m/2座;分离式立交桥66m/1座;互通式立交1处;长隧道1235m/1座。

1.4招标内容:碎石、机制砂的加工与运输工作:“石 (略) 运输至喂料机加工碎石、机制砂 ,日产能不得低于2000m3,并将成品砂石运输至本标段综合预制场拌合站和隧道拌合站。”所有碎石及砂加工的全套设备采购、安装、拆除工作。受地方环保政策影响及业主要求,增设环保除尘设备,喷淋设备及其他环保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等与之相关的所有人工、机械、材料、环保设施的采购等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1.5分包类别:劳务分包

1.6计划工期:518天

1.7质量要求:分包工程质量应符合总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并同时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2.2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3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满足 (略) (略) (简称“ (略) ”)通过准入审批的投标人,即合格投标人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与 (略) (略) 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

2.4投标人被中冶交通合格分包商考评为“D级”的、已列入 (略) “黑名单”的,均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报名

3.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通过 (略)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

3.2发售价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即标书费)售后不退。

3.3获取时间:202292014:00——202293014:00

3.4获取方式: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需使用各自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略) (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将标书费从各自企业账户,汇入我公司账户,汇款备注必须填写上浦高速一分部碎石加工及临建工程标书费 ,投标人汇款后,将标书费汇款回执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q.com(邮件中必须写明投标人企业全称,企业联系人及电话,购买上浦高速一分部碎石加工及临建工程标书费),并电话告知招标人(电话*)已缴纳标书费,经招标人确认收到此项费用后,投标人可在“ (略)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略) 。

开 户 行: (略) 三河支行 。

账 号: 5740 2010 0100 0951 79 。

3.5标书费汇款错误或重复汇入的,均属投标人企业各自行为,招标人不予办理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

4.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4.2汇款方式: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从各自企业账户,汇入我公司账户,汇款备注必须填写上浦高速一分部碎石加工及临建工程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与标书费分开缴纳,不得与标书费同一笔缴纳)。

账户名称: 中冶 (略)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梨园支行

账号: 1100 6166 8013 0003 1057 6

投标人汇款后,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回执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q.com(邮件中必须写明投标人企业全称,企业联系人及电话,上浦高速一分部碎石加工及临建工程投标保证金),并电话告知招标人(电话*已缴纳。

4.3为了便于保证金退还,请投标人单独填写《银行信息表》并加盖公章,与汇款回执扫描件一同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4.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配合。踏勘期间,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投标人应使用各自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略) ”进行投标, (略) 上投标报价、相关说明内容,同时必须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签字齐全的纸质版扫描件,单个文件不能超过30M投标文件的扫描件应为PDF格式,如文件过大,可以压缩包形式上传。严禁使用图片格式,严禁单页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应 (略) 上投标报价与纸质版(扫描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表,两者必须保持一致, (略) 上投标报价与纸质版(扫描件)投标文件中报价表不一致时, (略) 上投标报价为准。

5.4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93014时整,逾期后将被系统自动退回。

5.7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规定时间递交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按废标处理。

、开标时间及要求6.1开标时间:2022年9月30日14 时整。6.2本次招标项目采取开标大厅方式组织开标会议, (略) 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对不参与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6.3投标人 (略) 进行签到,开标后投标人根据招标人代表提示完成从开标准备-公布投标人-开始解密-开标唱标-开标结果流程。、招标人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冶 (略)

7.2招标人地址: (略) 燕郊开 (略) 69号中兴北方产业园5号楼三层

7.3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0316-*-8389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

联系邮箱:*@*q.com

日期2022920
招标人:中冶 (略)

,河北, (略) ,江西, (略) ,上饶,0316-
中冶 (略) 上浦高速一分部
碎石加工及临建工程劳务分包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上浦高速EPC+F总承包合同段一分部项目施工需要,中冶 (略) 上浦高速EPC+F总承包合同段一分部对本项目碎石加工及临建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上浦高速EPC+F总承包合同段一分部碎石加工及临建工程

1.2工程地点: (略)

1.3工程概况:上饶至浦 (略) (江西境内)新建工程项目主线全长 50.853km, 我公司承建第二合同段,主线里程桩号K18+965-K30+000段桥梁、隧道工程(不含房建、机电、路基、路面工程),共桥梁2317m/4座:其中特大桥1083m/1座,大桥1168m/2座;分离式立交桥66m/1座;互通式立交1处;长隧道1235m/1座。

1.4招标内容:碎石、机制砂的加工与运输工作:“石 (略) 运输至喂料机加工碎石、机制砂 ,日产能不得低于2000m3,并将成品砂石运输至本标段综合预制场拌合站和隧道拌合站。”所有碎石及砂加工的全套设备采购、安装、拆除工作。受地方环保政策影响及业主要求,增设环保除尘设备,喷淋设备及其他环保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等与之相关的所有人工、机械、材料、环保设施的采购等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1.5分包类别:劳务分包

1.6计划工期:518天

1.7质量要求:分包工程质量应符合总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并同时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2.2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3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满足 (略) (略) (简称“ (略) ”)通过准入审批的投标人,即合格投标人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与 (略) (略) 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

2.4投标人被中冶交通合格分包商考评为“D级”的、已列入 (略) “黑名单”的,均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报名

3.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通过 (略)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

3.2发售价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即标书费)售后不退。

3.3获取时间:202292014:00——202293014:00

3.4获取方式: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需使用各自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略) (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将标书费从各自企业账户,汇入我公司账户,汇款备注必须填写上浦高速一分部碎石加工及临建工程标书费 ,投标人汇款后,将标书费汇款回执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q.com(邮件中必须写明投标人企业全称,企业联系人及电话,购买上浦高速一分部碎石加工及临建工程标书费),并电话告知招标人(电话*)已缴纳标书费,经招标人确认收到此项费用后,投标人可在“ (略)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略) 。

开 户 行: (略) 三河支行 。

账 号: 5740 2010 0100 0951 79 。

3.5标书费汇款错误或重复汇入的,均属投标人企业各自行为,招标人不予办理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

4.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4.2汇款方式: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从各自企业账户,汇入我公司账户,汇款备注必须填写上浦高速一分部碎石加工及临建工程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与标书费分开缴纳,不得与标书费同一笔缴纳)。

账户名称: 中冶 (略)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梨园支行

账号: 1100 6166 8013 0003 1057 6

投标人汇款后,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回执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q.com(邮件中必须写明投标人企业全称,企业联系人及电话,上浦高速一分部碎石加工及临建工程投标保证金),并电话告知招标人(电话*已缴纳。

4.3为了便于保证金退还,请投标人单独填写《银行信息表》并加盖公章,与汇款回执扫描件一同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4.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配合。踏勘期间,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投标人应使用各自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略) ”进行投标, (略) 上投标报价、相关说明内容,同时必须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签字齐全的纸质版扫描件,单个文件不能超过30M投标文件的扫描件应为PDF格式,如文件过大,可以压缩包形式上传。严禁使用图片格式,严禁单页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应 (略) 上投标报价与纸质版(扫描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表,两者必须保持一致, (略) 上投标报价与纸质版(扫描件)投标文件中报价表不一致时, (略) 上投标报价为准。

5.4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93014时整,逾期后将被系统自动退回。

5.7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规定时间递交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按废标处理。

、开标时间及要求6.1开标时间:2022年9月30日14 时整。6.2本次招标项目采取开标大厅方式组织开标会议, (略) 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对不参与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6.3投标人 (略) 进行签到,开标后投标人根据招标人代表提示完成从开标准备-公布投标人-开始解密-开标唱标-开标结果流程。、招标人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冶 (略)

7.2招标人地址: (略) 燕郊开 (略) 69号中兴北方产业园5号楼三层

7.3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0316-*-8389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

联系邮箱:*@*q.com

日期2022920
招标人:中冶 (略)

,河北, (略) ,江西, (略) ,上饶,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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