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雅苑主体结构劳务采购
金宏雅苑主体结构劳务采购
距报名时间截止1天1小时26分27秒
立即报名采购方:中建二局 (略) 北方分公司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要求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商。
1.2招标范围:金宏雅苑项目所需结构主体劳务,其中:I标段施工包括:1#、2#、3#、5#楼及周边车库,建筑面积:*.6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地下建筑面积:8486.19㎡;Ⅱ标段施工包括:4#、7#、8#、9#楼、10#幼儿园、11#商业、12#商业、6#门卫及主楼周边车库,建筑面积:*.9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7㎡,地下建筑面积:9633.2㎡,为保证发包方的工程顺利进行,投标方必须保证在工期、质量、安全等诸多方面满足现场生产要求。
1.3中标单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4招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投标竞价、议价,综合评审的方式。
二、投标人资格
2.1中建二局 (略) 北方分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合格承包方。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总部生产资源部、北方生产资源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
3.3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优先合理低价中标;
4.2在4.1条情况下又承诺垫资者,优先中标。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0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4.4本次招标结果不当时公布, (略) 审批后确定、通知(七个工作日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效质量标准,不合格产品禁止使用;
5.2必须提供材质证明等质量文件;
5.3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奖项要求:河北省结构优质奖、省安全文明工地_。
5.4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CI金奖_。
5.5其它目标:达到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六、付款及结算
6.1本合同无预付款;
6.2工程进度款按节点申报,支付比例为:各主楼结构施工至正负零、地上八层且车库封顶、地上十二层等三个节点,付款至累计完成产值的65%(春节前付款比例提高至累计完成产值的75%);结构封顶,付款至累计完成产值的75%;
6.3视工程实际条件可增加的付款节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并移交二次结构劳务,支付至确认产值不超过85%
6.4工程尾款的支付时间为:工程竣备后,*方交齐合格资料并办理完竣工结算后,在*方无拖欠工人工资前提下,于三个月内支付至劳务工程结算价款的97%;
6.5预留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并正式移交业主,招标人与业主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满两年后无息支付。工程保修金发票须在支付工程款至97%时一并开具,否则招标人有权延期付款。
6.6本次招标结算方式为:农民工工资预付款、银行汇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发票与银行账户相一致。如存在业主与招标人之间抵房事件发生,不排除投标人可能会接受抵房。
6.7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七、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八、报价清单:详见招标清单(附件)
九、联系人: 庄媛 *
距报名时间截止1天1小时26分27秒
立即报名采购方:中建二局 (略) 北方分公司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要求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商。
1.2招标范围:金宏雅苑项目所需结构主体劳务,其中:I标段施工包括:1#、2#、3#、5#楼及周边车库,建筑面积:*.6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地下建筑面积:8486.19㎡;Ⅱ标段施工包括:4#、7#、8#、9#楼、10#幼儿园、11#商业、12#商业、6#门卫及主楼周边车库,建筑面积:*.9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7㎡,地下建筑面积:9633.2㎡,为保证发包方的工程顺利进行,投标方必须保证在工期、质量、安全等诸多方面满足现场生产要求。
1.3中标单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4招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投标竞价、议价,综合评审的方式。
二、投标人资格
2.1中建二局 (略) 北方分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合格承包方。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总部生产资源部、北方生产资源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
3.3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优先合理低价中标;
4.2在4.1条情况下又承诺垫资者,优先中标。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0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4.4本次招标结果不当时公布, (略) 审批后确定、通知(七个工作日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效质量标准,不合格产品禁止使用;
5.2必须提供材质证明等质量文件;
5.3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奖项要求:河北省结构优质奖、省安全文明工地_。
5.4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CI金奖_。
5.5其它目标:达到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六、付款及结算
6.1本合同无预付款;
6.2工程进度款按节点申报,支付比例为:各主楼结构施工至正负零、地上八层且车库封顶、地上十二层等三个节点,付款至累计完成产值的65%(春节前付款比例提高至累计完成产值的75%);结构封顶,付款至累计完成产值的75%;
6.3视工程实际条件可增加的付款节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并移交二次结构劳务,支付至确认产值不超过85%
6.4工程尾款的支付时间为:工程竣备后,*方交齐合格资料并办理完竣工结算后,在*方无拖欠工人工资前提下,于三个月内支付至劳务工程结算价款的97%;
6.5预留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并正式移交业主,招标人与业主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满两年后无息支付。工程保修金发票须在支付工程款至97%时一并开具,否则招标人有权延期付款。
6.6本次招标结算方式为:农民工工资预付款、银行汇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发票与银行账户相一致。如存在业主与招标人之间抵房事件发生,不排除投标人可能会接受抵房。
6.7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七、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八、报价清单:详见招标清单(附件)
九、联系人: 庄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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