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的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的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的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附件处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授权主体: (略) 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 (略) 海洋局
项目名称: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项目编号:*-*-GXXZ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并获得批复文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钦市发改工业[2022]9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钦市发改工业[2022]14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略) 财政局审核同意。采购人为项目实 (略) 海洋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潜在社会资本进行资格预审,现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未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加后续招标采购。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略) 场主体。
2.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2.1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2.1.1 项目区位
本项 (略) 永福湾、犀丽湾和乌雷村三个区域。
2.1.2 合作内容包括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3 部分:①永福湾综合整治修复;②犀丽湾生态减灾修复;③乌雷生态 减灾修复。
(1)永福湾综合整治修复子项目。全面清理岸滩垃圾,疏通潮沟8.83km,修复红树林310.29ha,包括次生林修复32.94 ha,围海养殖、围网、围栏拆除等宜林滩涂造林277.35ha,实施岸线生态化建设15.19km。
(2)犀丽湾生态减灾修复子项目。修复沙滩2.45km,补沙26.*立方米,沿滩肩修复沙生植被 2.45 km,沙滩后方岸线进行生态护坡建设2.45km。
( 3)乌雷生态减灾修复子项目。修复沙滩0.73km,补沙7.*立方米,沿滩肩修复沙生植被0.73 km,实施海堤生态化改造0.56 km。
2.1.3 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动态总投资规模估算*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建设期利息660.*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央奖补资金、项目资本金和社会资本融资资金三部分。其中:中央奖补资金30,*元,项目资本金*万元,社会资本融资资金*万元。
2.1.4 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2.1.5 项目回报机制
政府付费。
2.2 采购范围
2.2.1 本次采购范围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2.2.2款。
2.2.2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申请人投融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权利,包括投资建设权、附属设施经营权等。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 (略)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 (略) ,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范围内所有资产、权益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 (略) 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2.3项目资本金及股权结构:本项目暂定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 20%,即*万元,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按照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完成出资,具体出资到位要求由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暂定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 (略) 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673.*元,占股10%;中标社会资本出资*万元,占股90%。
2.2.4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主体要求包括:
2.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且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的企业;
2.2年检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3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设、运营及维护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经验。
2.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2022年6月-2022年8月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子公 (略) 人员,母公 (略) 人员,子公司之间的人员互不通用。)
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为本级政 (略) 公司、 (略) 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
3.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3.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4被责令停业的;
3.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4.业绩要求
申请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的沿海水运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或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工程项目的建设或运营或融资业绩;或具有一个PPP项目实施业绩。(建设业绩证明材料为施工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运营业绩为中标通知书、委托合同或协议;投融资业绩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合资合作、参股或收购、 (略) 场融资、PPP项目等类型,投融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政府相关批文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PPP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PPP项目合同。业绩证明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或交(竣)工时间为准)。(子公 (略) 业绩,母公 (略) 业绩,子公司之间的业绩互不通用。)
5.财务要求
5.1申请人注册资本金须大于*万元,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持续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小于40%(须提供2019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未被禁 (略) (略) 场。注:如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告。
5.2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应具备为本项目投资及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3亿元的投融资能力证明资料。
(1)投融资能力证明资料为①不低于3亿元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等)的合法有效的授信额度证明;②提供项目资本金及融资资金可按时足额到位的承诺书;
(2)申请人需同时提供上述两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
(3)申请人需提供银行征信报告,报告显示其无违约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征信报告有效期时点在距资格预审会议开标前1个月内。
6.商业信誉及法律要求
6.1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 (略) 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仲裁中的对象。
6.2 申请人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中打印出来的企业信用报告。
6.3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证明。
6.4申请人通过中国 (略) 无行贿犯 (略) 站截图。
7.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
9.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2年09月28日至2022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附件处。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附件处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包含的内容及具体格式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要求。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2.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办法”。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应在2022年10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广西壮族 (略) (略) ( (略) 金海湾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八、资格预审日期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10月26日09时30分。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2.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 (略) 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 (略) 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
3.招标信息查询地址:中国 (略) (http://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http://**)、()、广西 (略) 网(http://**)。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海洋局
地址: (略) (略) 228号
联系人:陈超豪
联系方式: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 (略)
地址: (略) (略) 268号江滨豪园10栋27层2703号
项目联系人:梁艳腾
联系方式:0777-*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7-*
2022年09月28日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的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附件处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授权主体: (略) 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 (略) 海洋局
项目名称: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项目编号:*-*-GXXZ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并获得批复文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钦市发改工业[2022]9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钦市发改工业[2022]14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略) 财政局审核同意。采购人为项目实 (略) 海洋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潜在社会资本进行资格预审,现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未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加后续招标采购。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略) 场主体。
2.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2.1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2.1.1 项目区位
本项 (略) 永福湾、犀丽湾和乌雷村三个区域。
2.1.2 合作内容包括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3 部分:①永福湾综合整治修复;②犀丽湾生态减灾修复;③乌雷生态 减灾修复。
(1)永福湾综合整治修复子项目。全面清理岸滩垃圾,疏通潮沟8.83km,修复红树林310.29ha,包括次生林修复32.94 ha,围海养殖、围网、围栏拆除等宜林滩涂造林277.35ha,实施岸线生态化建设15.19km。
(2)犀丽湾生态减灾修复子项目。修复沙滩2.45km,补沙26.*立方米,沿滩肩修复沙生植被 2.45 km,沙滩后方岸线进行生态护坡建设2.45km。
( 3)乌雷生态减灾修复子项目。修复沙滩0.73km,补沙7.*立方米,沿滩肩修复沙生植被0.73 km,实施海堤生态化改造0.56 km。
2.1.3 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动态总投资规模估算*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建设期利息660.*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央奖补资金、项目资本金和社会资本融资资金三部分。其中:中央奖补资金30,*元,项目资本金*万元,社会资本融资资金*万元。
2.1.4 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2.1.5 项目回报机制
政府付费。
2.2 采购范围
2.2.1 本次采购范围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2.2.2款。
2.2.2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申请人投融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权利,包括投资建设权、附属设施经营权等。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 (略)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 (略) ,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范围内所有资产、权益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 (略) 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2.3项目资本金及股权结构:本项目暂定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 20%,即*万元,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按照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完成出资,具体出资到位要求由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暂定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 (略) 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673.*元,占股10%;中标社会资本出资*万元,占股90%。
2.2.4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主体要求包括:
2.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且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的企业;
2.2年检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3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设、运营及维护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经验。
2.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2022年6月-2022年8月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子公 (略) 人员,母公 (略) 人员,子公司之间的人员互不通用。)
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为本级政 (略) 公司、 (略) 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
3.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3.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4被责令停业的;
3.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4.业绩要求
申请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的沿海水运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或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工程项目的建设或运营或融资业绩;或具有一个PPP项目实施业绩。(建设业绩证明材料为施工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运营业绩为中标通知书、委托合同或协议;投融资业绩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合资合作、参股或收购、 (略) 场融资、PPP项目等类型,投融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政府相关批文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PPP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PPP项目合同。业绩证明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或交(竣)工时间为准)。(子公 (略) 业绩,母公 (略) 业绩,子公司之间的业绩互不通用。)
5.财务要求
5.1申请人注册资本金须大于*万元,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持续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小于40%(须提供2019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未被禁 (略) (略) 场。注:如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告。
5.2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应具备为本项目投资及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3亿元的投融资能力证明资料。
(1)投融资能力证明资料为①不低于3亿元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等)的合法有效的授信额度证明;②提供项目资本金及融资资金可按时足额到位的承诺书;
(2)申请人需同时提供上述两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
(3)申请人需提供银行征信报告,报告显示其无违约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征信报告有效期时点在距资格预审会议开标前1个月内。
6.商业信誉及法律要求
6.1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 (略) 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仲裁中的对象。
6.2 申请人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中打印出来的企业信用报告。
6.3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证明。
6.4申请人通过中国 (略) 无行贿犯 (略) 站截图。
7.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
9.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2年09月28日至2022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附件处。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附件处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包含的内容及具体格式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要求。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2.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办法”。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应在2022年10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广西壮族 (略) (略) ( (略) 金海湾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八、资格预审日期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10月26日09时30分。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2.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 (略) 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 (略) 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
3.招标信息查询地址:中国 (略) (http://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http://**)、()、广西 (略) 网(http://**)。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海洋局
地址: (略) (略) 228号
联系人:陈超豪
联系方式: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 (略)
地址: (略) (略) 268号江滨豪园10栋27层2703号
项目联系人:梁艳腾
联系方式:0777-*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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