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江北新校区一期工程
南京农业大学江北新校区一期工程
本招标项目南京农业大学江北新校区一期工程已由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南京农业大学江北新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备案意见的函(教发司[2018]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农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体育场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北新校区内,西南至江北新 (略) ,东南至江北新区滨江大道,西北至江北新区横江大道,东北至江北 (略) ( (略) )。
2.1.2工程规模: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育场及运动场训练场铺装工程、田径场障碍水池工程、跳远沙坑工程、升旗台工程、铅球投掷圈工程、撑杆跳高插穴工程、网球场工程、篮球场工程、七人制足球场工程、排球场工程、跑道排水工程、 (略) 、网球场膜结构工程,运动场电气工程(主要包括照明灯具、配电箱、配管、电缆、防雷接地、系统调试)、运动场给水、土石方工程、 (略) (略) 、景观绿化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复杂程度为高标准的建筑环境和室外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5880.*元
2.1.4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11月2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12月2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3月24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育场及运动场训练场铺装工程、田径场障碍水池工程、跳远沙坑工程、升旗台工程、铅球投掷圈工程、撑杆跳高插穴工程、网球场工程、篮球场工程、七人制足球场工程、排球场工程、跑道排水工程、 (略) 、网球场膜结构工程,运动场电气工程(主要包括照明灯具、配电箱、配管、电缆、防雷接地、系统调试)、运动场给水、土石方工程、 (略) (略) 、景观绿化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复杂程度为高标准的建筑环境和室外工程。 设计:承包人负责本项目合同及初设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各项专业场地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含各类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以及设计的后续服务工作,为确保设计图纸通过相关审核,承包人须做好配合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采购:包含不限于及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其他内容: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和竣工验收所需的相关服务及手续办理(包含且不限于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竣工验收工作等)。 施工:包含且不限于主体育场、训练场、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等场地基础(含管线及其与水、电等出末端口的全部工程)、面层、场地灯光、照明灯光、 (略) 铺装、景观绿化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含施工图预算)、成品保护、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以及新校区所有体育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的协调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工程总承包类型: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
(B) 施工资质要求:/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8月1日(含)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元及以上的室外训练场或室外体育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 (略) 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元及以上的室外训练场或室外体育场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 (略) 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为*元及以上的相类似室外训练场或室外体育场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体现不出投资额或建安费,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 (略) 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 (略) 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书以“e路阳光” (略) 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书以“e路阳光” (略) 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1、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
2、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03月至2022年08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事业单位、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事业单位、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如下:(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 (略) (略) 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1]51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 (略) (略) 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 (略) 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9)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 (略) [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10)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11)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2)投标文件格式中给定2个承诺书格式,投标人须按给定格式提供2个承诺书。
(13)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设置依据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14)本项目为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规定,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已取消,在相应专业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再作资质要求。因此本项目不对施工资质做相应要求,但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2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
本招标项目南京农业大学江北新校区一期工程已由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南京农业大学江北新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备案意见的函(教发司[2018]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农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体育场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北新校区内,西南至江北新 (略) ,东南至江北新区滨江大道,西北至江北新区横江大道,东北至江北 (略) ( (略) )。
2.1.2工程规模: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育场及运动场训练场铺装工程、田径场障碍水池工程、跳远沙坑工程、升旗台工程、铅球投掷圈工程、撑杆跳高插穴工程、网球场工程、篮球场工程、七人制足球场工程、排球场工程、跑道排水工程、 (略) 、网球场膜结构工程,运动场电气工程(主要包括照明灯具、配电箱、配管、电缆、防雷接地、系统调试)、运动场给水、土石方工程、 (略) (略) 、景观绿化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复杂程度为高标准的建筑环境和室外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5880.*元
2.1.4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11月2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12月2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3月24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育场及运动场训练场铺装工程、田径场障碍水池工程、跳远沙坑工程、升旗台工程、铅球投掷圈工程、撑杆跳高插穴工程、网球场工程、篮球场工程、七人制足球场工程、排球场工程、跑道排水工程、 (略) 、网球场膜结构工程,运动场电气工程(主要包括照明灯具、配电箱、配管、电缆、防雷接地、系统调试)、运动场给水、土石方工程、 (略) (略) 、景观绿化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复杂程度为高标准的建筑环境和室外工程。 设计:承包人负责本项目合同及初设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各项专业场地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含各类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以及设计的后续服务工作,为确保设计图纸通过相关审核,承包人须做好配合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采购:包含不限于及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其他内容: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和竣工验收所需的相关服务及手续办理(包含且不限于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竣工验收工作等)。 施工:包含且不限于主体育场、训练场、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等场地基础(含管线及其与水、电等出末端口的全部工程)、面层、场地灯光、照明灯光、 (略) 铺装、景观绿化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含施工图预算)、成品保护、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以及新校区所有体育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的协调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工程总承包类型: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
(B) 施工资质要求:/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8月1日(含)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元及以上的室外训练场或室外体育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 (略) 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元及以上的室外训练场或室外体育场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 (略) 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为*元及以上的相类似室外训练场或室外体育场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体现不出投资额或建安费,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 (略) 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 (略) 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书以“e路阳光” (略) 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书以“e路阳光” (略) 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1、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
2、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03月至2022年08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事业单位、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事业单位、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如下:(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 (略) (略) 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1]51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 (略) (略) 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 (略) 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9)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 (略) [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10)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11)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2)投标文件格式中给定2个承诺书格式,投标人须按给定格式提供2个承诺书。
(13)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设置依据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14)本项目为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规定,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已取消,在相应专业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再作资质要求。因此本项目不对施工资质做相应要求,但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2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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