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物资
(轻集料混凝土)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CRUCGBG-KCZX-SWZB-012
招标人: (略) 长春科创中心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二年九月
目 录
招标公告1
投标人须知7
物资需求一览表13
技术规格书14
合同文件16
评标办法32
投标文件格式36
(略) 长春科创中心项目
物资(轻集料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BG-KCZX-SWZB-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略) 长春科创中心项目,建设资金均已落实,本次为部分项目所需的轻集料混凝土进行招标,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2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 (略) 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 (略) 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02日至2022 年10月04日,每日9:00 至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北长春科创中学项目设备物资部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进行资格预审;若因疫情等因素无法到场资格预审的,须在2022年9月28日17时00分之前将以下资料的签字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人单位名称+轻集料混凝土投标报名资料”)。招标人将于2022年10月01=4日之前完成资格预审工作,并通知资格预审通过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所需资料: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汇款单据上须注明“XX公司轻集料混凝土采购招标文件费”。
购买招标文件费汇入银行信息如下:
形 式:银行转账
金 额:200元/包件
6.3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费用到账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若需纸质版招标文件,请携带汇款凭证(需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前往 (略) (略) 刘房子街道农高区长春科创中学项目设备物资部获取或以快递到付形式获取。
6.4重要提示:
招标文件费汇款时间:2022年10月05日17:00之前;
投标保证金汇款时间:2022年10月07日17:00之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递交时间:2022 年10月08日8时30分至9 时30分。
7.2递交地点: (略) (略) 刘房子街道农高区长春科创中心项目设备物资部。
7.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8日9时30分。
7.4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5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6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商城(http://**)与(http://**)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长春科创中心项目经理部
地址: (略) (略) 刘房子街道农高区长春科创中心项目设备物资部
联系人:王佳佳(长春科创中心项目技术) 电 话:*
联系人:高 尚(长春科创中心项目商务) 电 话:*
监督电话:(010)*
2022年09月27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1 | 轻集料混凝土 | CL5.0 | m | 2500 | 200 | (略) 长春科创中心项目经理部 | (略) 长春科创中心项目施工工地 | |
2 | 轻集料混凝土 | CL7.5 | m | 350 | |
2.投标人资格条件(根据实际采购物资增减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5*元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二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两份近三年2*元以上合同额合同复印件,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2.8投标的材料品牌要求:无
附表2
|
投标申请表 |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长春科创中心项目 | 招标文件物资种类 | |
招标编号 | | 招标文件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略) 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自行承担。 |
法人委托人 | |
年月日 |
备注 | 标注品牌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