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分公司(运询)-采购
宣威分公司(运询)-采购
运输方式 | 发站(港) | 到站(港) |
---|---|---|
汽运 | 开远小龙潭煤矿 | 国电 (略) 宣威分公司货场 |
物资品种 | 运输数量(吨) | 最小承运数量(吨) |
煤炭 | * | * |
交货日期 | 运距(公里) | 采购单位 |
2022-10-24 ~ 2022-11-30 | 380 | 宣威分公司 |
保证金金额(元/吨) | 保证金要求 | 结算付款方式 |
---|---|---|
0.00 | *方:国电 (略) 宣威分公司*方:承接煤炭运输单位结算及数质量确认:(一)根据*方的过衡验收数量、化验报告及合同约定计价标准计量计价后,出具签字盖章认可的结算单交付*方,*方到*方相关部门办理结算手续,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方式通过银行转帐或票据支付。(二)数量、质量确认:按*方与小龙 (略) 采购12级煤,灰水计价对应热值为3000千卡/千克,出矿价210元/吨,到厂综合价360元/吨,折卡*/吨.千卡。到厂煤数量以*方汽车衡计量验收数量为准(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龙潭煤矿计量数据作为计算考核的对比依据;到厂煤化验数据以*方出具的结算单的化验数据作为最终结果,小龙潭煤矿化验数据作为计算考核的对比依据。1.到厂发热量(Qnet,ar)合同有效期内供煤发热量一般按*方验收结果的加权平均值(结果保留至个位数)计价:若合同有效期内到厂煤量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000千卡/千克,以3000千卡/千克为基准,每上升1千卡/千克,按(到厂发热量-合同基准发热量)×折卡价进行奖励;若2900≤到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000,以3000千卡/千克为基准,每下降1千卡/千克,按(合同基准发热量-到厂发热量)×折卡价计核;若2800≤到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2900,以3000千卡/千克为基准,每下降1千卡/千克,按(合同基准发热量-到厂发热量)×折卡价×1.1计核;若2500≤到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2800,以3000千卡/千克为基准,每下降1千卡/千克,按(合同基准发热量-到厂发热量)×折卡价×1.6计核;若单批次到厂煤量收到基低位发热量<2500,则不计入合同有效期间整体加权平均,另行单独结算,按(合同基准发热量-到厂发热量)×折卡价×3.0计核,直到核减为零;2.全硫(St,ad)。合同有效期内到厂煤加权平均全硫≦2.5%,若到厂煤加权平均全硫(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2.5%,每上升0.01%价格核减*/吨;若单一批次大于3.0%,每上升0.01%价格核减*/吨。(三)含税结算价格=210+煤炭运输含税基价(投标人报价)-结算期内*方与小龙潭矿务局结算煤价±按质计价调整±其他因素调整(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1)由于运输距离较远,*方无法对运输过程进行监管,若结算期到厂验收煤量出现亏吨时,*方按亏吨数量×小龙潭煤矿结算期结算煤价的2倍从结算运费中进行扣减;(2)在煤矿供货量不足、铁路原因及政府政策、自然灾害、疫情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方组织运输不力,给*方造成的损失由*方负责承担;(3)*方保证合同有限期内,将从小龙潭煤矿运出的电煤全部运输到*方货场;(4)*方保证所运输的电煤只能供入*方货场,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 (略) 场外卖,如有违反,*方转卖部分煤量*方将按小龙潭煤矿现行社会用煤单价330元/吨的二倍进行结算并向*方追偿。(5)若发现*方所运输的电煤未运送至*方货场,则视为违约,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方可终止本合同;2.*方因此遭受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方负责全额赔偿*方经济损失。(6)*方负责煤炭的提货、煤矿至临时货场的倒短、煤炭破碎(破碎粒度小于200mm,场地、机械由*方负责)及临时货场至*方货场的煤炭运输等业务。其它要求:1.*方在小龙潭煤矿周边需具备全方位、无死角视频布置的临时周转货场(必须提供货场相关购买或租赁协议盖章页复印件及现场图片)。2.与小龙潭矿务局有煤炭运输业务来往单位优先(需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盖章页复印件)。 |
最高限价(元/吨) | 报价方式 | 报价开始时间 | 报价结束时间 | 限价说明 | 合同条款 |
---|---|---|---|---|---|
点击查看>> | 密封报价 | 2022-10-19 16:31:33 | 2022-10-22 16:31:33 | 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 下载合同样板 |
询价剩余时间 |
联系人姓名 | 电话 | 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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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俊 | * | 宣威分公司 |
运输方式 | 发站(港) | 到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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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运 | 开远小龙潭煤矿 | 国电 (略) 宣威分公司货场 |
物资品种 | 运输数量(吨) | 最小承运数量(吨) |
煤炭 | * | * |
交货日期 | 运距(公里) | 采购单位 |
2022-10-24 ~ 2022-11-30 | 380 | 宣威分公司 |
保证金金额(元/吨) | 保证金要求 | 结算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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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方:国电 (略) 宣威分公司*方:承接煤炭运输单位结算及数质量确认:(一)根据*方的过衡验收数量、化验报告及合同约定计价标准计量计价后,出具签字盖章认可的结算单交付*方,*方到*方相关部门办理结算手续,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方式通过银行转帐或票据支付。(二)数量、质量确认:按*方与小龙 (略) 采购12级煤,灰水计价对应热值为3000千卡/千克,出矿价210元/吨,到厂综合价360元/吨,折卡*/吨.千卡。到厂煤数量以*方汽车衡计量验收数量为准(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龙潭煤矿计量数据作为计算考核的对比依据;到厂煤化验数据以*方出具的结算单的化验数据作为最终结果,小龙潭煤矿化验数据作为计算考核的对比依据。1.到厂发热量(Qnet,ar)合同有效期内供煤发热量一般按*方验收结果的加权平均值(结果保留至个位数)计价:若合同有效期内到厂煤量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000千卡/千克,以3000千卡/千克为基准,每上升1千卡/千克,按(到厂发热量-合同基准发热量)×折卡价进行奖励;若2900≤到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000,以3000千卡/千克为基准,每下降1千卡/千克,按(合同基准发热量-到厂发热量)×折卡价计核;若2800≤到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2900,以3000千卡/千克为基准,每下降1千卡/千克,按(合同基准发热量-到厂发热量)×折卡价×1.1计核;若2500≤到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2800,以3000千卡/千克为基准,每下降1千卡/千克,按(合同基准发热量-到厂发热量)×折卡价×1.6计核;若单批次到厂煤量收到基低位发热量<2500,则不计入合同有效期间整体加权平均,另行单独结算,按(合同基准发热量-到厂发热量)×折卡价×3.0计核,直到核减为零;2.全硫(St,ad)。合同有效期内到厂煤加权平均全硫≦2.5%,若到厂煤加权平均全硫(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2.5%,每上升0.01%价格核减*/吨;若单一批次大于3.0%,每上升0.01%价格核减*/吨。(三)含税结算价格=210+煤炭运输含税基价(投标人报价)-结算期内*方与小龙潭矿务局结算煤价±按质计价调整±其他因素调整(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1)由于运输距离较远,*方无法对运输过程进行监管,若结算期到厂验收煤量出现亏吨时,*方按亏吨数量×小龙潭煤矿结算期结算煤价的2倍从结算运费中进行扣减;(2)在煤矿供货量不足、铁路原因及政府政策、自然灾害、疫情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方组织运输不力,给*方造成的损失由*方负责承担;(3)*方保证合同有限期内,将从小龙潭煤矿运出的电煤全部运输到*方货场;(4)*方保证所运输的电煤只能供入*方货场,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 (略) 场外卖,如有违反,*方转卖部分煤量*方将按小龙潭煤矿现行社会用煤单价330元/吨的二倍进行结算并向*方追偿。(5)若发现*方所运输的电煤未运送至*方货场,则视为违约,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方可终止本合同;2.*方因此遭受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方负责全额赔偿*方经济损失。(6)*方负责煤炭的提货、煤矿至临时货场的倒短、煤炭破碎(破碎粒度小于200mm,场地、机械由*方负责)及临时货场至*方货场的煤炭运输等业务。其它要求:1.*方在小龙潭煤矿周边需具备全方位、无死角视频布置的临时周转货场(必须提供货场相关购买或租赁协议盖章页复印件及现场图片)。2.与小龙潭矿务局有煤炭运输业务来往单位优先(需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盖章页复印件)。 |
最高限价(元/吨) | 报价方式 | 报价开始时间 | 报价结束时间 | 限价说明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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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 密封报价 | 2022-10-19 16:31:33 | 2022-10-22 16:31:33 | 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 下载合同样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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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俊 | * | 宣威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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