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空钎焊炉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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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钎焊炉采购


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真空钎焊炉采购公示


一、 项目名称:
北京 (略) 真空钎焊炉采购项目 北京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现就我公司以下采购进行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二、 项目编号:AME-2022-002


三、 项目地点: (略)


四、采购需求概要
(*为必须满足要求,如有一项不满足即为无效响应及投标)
须满足附件5:技术要求表的技术要求,并提供技术响应要求偏离表。

五、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需具备民航合作业绩,如有民航业设计、制造的能力和经验提供优先备选,并提供相关说明文件。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 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 (略) http://**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 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8. 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9.必须满足附件5中的技术要求。
注: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报名材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逐页加盖公章)( (略) 址http://**);

3. 财务报告(2019、2020、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无审计财务报告的需提供近三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 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任何因服务质量问题而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见附件4);

5. 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具体详见附件;

6. 如报名人为销售商或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厂家颁发的产品授权销售证书或授权函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7. 产品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规格、用途标准、产品质量、供货及售后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

8.真空炉销售业绩:

提供10年以上从事真空热处理炉的设计、制造、真空钎焊等生产经验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同类真空钎焊炉产品业绩;提供专业、客户化、现场维护工程师团队及人员履历证明文件;

提供企业性质文件、注册地及生产基地说明文件。

9. 其他可以证明企业实力和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或证照;
注:

以上业绩及文件的提供不作为供应商准入门槛及中标或加分条件。

以上材料须完整提供,并逐页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未能提交报名材

料、材料不全或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视为报名无效,具体原因不另行解释。采购人不对报名结果和资格预审的评审结果做任何解释,不接受任何关于结果的质疑。

如发现技术需求表内供应商业绩要求与公示报名材料不一致现象,最终以公示报名材料为准。

现有客 (略) 场占有(分布)情况(需列明每个项目单项的合作单位及合作金额,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业绩的真实性,若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我公司将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七、 报名方式:

1. 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的格式应按如下规定: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邮件正文:供应商就本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邮箱、供应商详细地址或其它对本项目有用的信息;
2. 附件: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所有报名资料统一放到一个PDF文件中,请勿以图片形式发送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内容清晰可辨);
3. 报名邮件发送至以下项目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八、 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10月25日17时
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报名材料(以我方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九、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箱:*@*ttp://**


十、 资格审核:

为保证项目实施,我公司将通过资格审查对报名供应商进行筛选、淘汰。材料不全或失实者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审核结果以我司通知为准。
声明1: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发布渠道 (略) (http://**.cn)和Ame (略) 站(http://**.cn)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 (略) 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声明2:本项目不受《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约束,仅以企业的规章制度或项目采购文件为依据。




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真空钎焊炉采购公示


一、 项目名称:
北京 (略) 真空钎焊炉采购项目 北京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现就我公司以下采购进行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二、 项目编号:AME-2022-002


三、 项目地点: (略)


四、采购需求概要
(*为必须满足要求,如有一项不满足即为无效响应及投标)
须满足附件5:技术要求表的技术要求,并提供技术响应要求偏离表。

五、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需具备民航合作业绩,如有民航业设计、制造的能力和经验提供优先备选,并提供相关说明文件。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 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 (略) http://**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 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8. 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9.必须满足附件5中的技术要求。
注: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报名材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逐页加盖公章)( (略) 址http://**);

3. 财务报告(2019、2020、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无审计财务报告的需提供近三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 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任何因服务质量问题而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见附件4);

5. 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具体详见附件;

6. 如报名人为销售商或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厂家颁发的产品授权销售证书或授权函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7. 产品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规格、用途标准、产品质量、供货及售后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

8.真空炉销售业绩:

提供10年以上从事真空热处理炉的设计、制造、真空钎焊等生产经验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同类真空钎焊炉产品业绩;提供专业、客户化、现场维护工程师团队及人员履历证明文件;

提供企业性质文件、注册地及生产基地说明文件。

9. 其他可以证明企业实力和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或证照;
注:

以上业绩及文件的提供不作为供应商准入门槛及中标或加分条件。

以上材料须完整提供,并逐页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未能提交报名材

料、材料不全或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视为报名无效,具体原因不另行解释。采购人不对报名结果和资格预审的评审结果做任何解释,不接受任何关于结果的质疑。

如发现技术需求表内供应商业绩要求与公示报名材料不一致现象,最终以公示报名材料为准。

现有客 (略) 场占有(分布)情况(需列明每个项目单项的合作单位及合作金额,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业绩的真实性,若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我公司将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七、 报名方式:

1. 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的格式应按如下规定: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邮件正文:供应商就本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邮箱、供应商详细地址或其它对本项目有用的信息;
2. 附件: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所有报名资料统一放到一个PDF文件中,请勿以图片形式发送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内容清晰可辨);
3. 报名邮件发送至以下项目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八、 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10月25日17时
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报名材料(以我方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九、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箱:*@*ttp://**


十、 资格审核:

为保证项目实施,我公司将通过资格审查对报名供应商进行筛选、淘汰。材料不全或失实者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审核结果以我司通知为准。
声明1: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发布渠道 (略) (http://**.cn)和Ame (略) 站(http://**.cn)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 (略) 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声明2:本项目不受《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约束,仅以企业的规章制度或项目采购文件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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