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3-2025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3-2025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红河 (略) 2023-2025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FW-2022-*

1.招标条件红河 (略) 2023-2025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红河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红河 (略) 2023-2025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2.3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检测内容: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消火栓灭火系统等维护维修保养4.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5.防排烟系统6.防火分隔设施7.消防电梯8.应急广播系统9.消防专用电话10.超细干粉灭火系统11.灭火器及消防安全管理台账等。2.4服务要求:①服务方必须具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价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活动,对检测评价结果负责。②检测工作从接到*方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开始,预计4个工作日内结束(不含检测数据处理分析、报告编制时间)。2.5服务地点:蒙自天源大酒店( (略) (略) 42号)、石屏天源酒店(石屏县异 (略) 31号)2.6服务期限:3年(202311日至20251231日)。实行一招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签三年。即: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及产品质量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继续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终止原签订的合同。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2.7最高限价:三年含税最高限价为6万元,每年含税最高限价为2万元。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信息服务系统”云南省 (略) 备案录入。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2021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6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注: (略) 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2)近三年(201910月至今),没有因违反本项目所属行业行为规范受到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红河 (略) 2023-2025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FW-2022-*

1.招标条件红河 (略) 2023-2025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红河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红河 (略) 2023-2025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2.3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检测内容: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消火栓灭火系统等维护维修保养4.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5.防排烟系统6.防火分隔设施7.消防电梯8.应急广播系统9.消防专用电话10.超细干粉灭火系统11.灭火器及消防安全管理台账等。2.4服务要求:①服务方必须具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价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活动,对检测评价结果负责。②检测工作从接到*方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开始,预计4个工作日内结束(不含检测数据处理分析、报告编制时间)。2.5服务地点:蒙自天源大酒店( (略) (略) 42号)、石屏天源酒店(石屏县异 (略) 31号)2.6服务期限:3年(202311日至20251231日)。实行一招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签三年。即: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及产品质量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继续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终止原签订的合同。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2.7最高限价:三年含税最高限价为6万元,每年含税最高限价为2万元。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信息服务系统”云南省 (略) 备案录入。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2021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6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注: (略) 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2)近三年(201910月至今),没有因违反本项目所属行业行为规范受到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红河 (略) 2023-2025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FW-2022-*

1.招标条件

红河 (略) 2023-2025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红河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河 (略) 2023-2025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

2.3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检测内容: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消火栓灭火系统等维护维修保养4.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5.防排烟系统6.防火分隔设施7.消防电梯8.应急广播系统9.消防专用电话10.超细干粉灭火系统11.灭火器及消防安全管理台账等。

2.4服务要求:①服务方必须具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价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活动,对检测评价结果负责。

②检测工作从接到*方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开始,预计4个工作日内结束(不含检测数据处理分析、报告编制时间)。

2.5服务地点:蒙自天源大酒店( (略) (略) 42号)、石屏天源酒店(石屏县异 (略) 31号)

2.6服务期限:3年(202311日至20251231日)。实行一招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签三年。即: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及产品质量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继续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终止原签订的合同。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7最高限价:三年含税最高限价为6万元,每年含税最高限价为2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信息服务系统”云南省 (略) 备案录入。

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2021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6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注: (略) 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2)近三年(201910月至今),没有因违反本项目所属行业行为规范受到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红河 (略) 2023-2025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FW-2022-*

1.招标条件

红河 (略) 2023-2025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红河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河 (略) 2023-2025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

2.3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检测内容: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消火栓灭火系统等维护维修保养4.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5.防排烟系统6.防火分隔设施7.消防电梯8.应急广播系统9.消防专用电话10.超细干粉灭火系统11.灭火器及消防安全管理台账等。

2.4服务要求:①服务方必须具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价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活动,对检测评价结果负责。

②检测工作从接到*方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开始,预计4个工作日内结束(不含检测数据处理分析、报告编制时间)。

2.5服务地点:蒙自天源大酒店( (略) (略) 42号)、石屏天源酒店(石屏县异 (略) 31号)

2.6服务期限:3年(202311日至20251231日)。实行一招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签三年。即: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及产品质量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继续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终止原签订的合同。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7最高限价:三年含税最高限价为6万元,每年含税最高限价为2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信息服务系统”云南省 (略) 备案录入。

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2021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6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注: (略) 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2)近三年(201910月至今),没有因违反本项目所属行业行为规范受到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