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烟草公司河口分公司2023-2025年电梯维护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FW-2022-*
1.招标条件
(略) 河口分公司2023-2025年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已获批准,招 (略) 河口分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昆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 (略) 河口分公司2023-2025年电梯维护保养服务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2.3服务范围: (略) 河口分公司乘客电梯维修维护。乘客电梯基本情况:巨人通力乘客电梯一台,型号:GPS20K,载重:1000公斤,层站:5层5站,速度:1.0m/s,电梯运行十余年。2.4服务内容:负责对招标人乘客电梯日常维护及更换电梯内部老旧、损坏的配件设施。2.5服务期限:3年(2023年至2025年)。(1)服务一年一评价,价格一年一谈,合同一年一签。即:确定一个中标人为2023年供应商,该中标人同时为2024-2025年的供应商;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经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024、2025年的合同价格参照2023年的中标价格并结 (略) 场价格谈判确定;2024、2025年对于本项目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2)2023年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6服务地点: (略) 河口分公司机关办公楼。2.7服务要求:(1)投标人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要求,电梯设备每月必须进行2次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1次季度保养,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单。(2)招标人电梯运行中出现故障、关人等其他事件时,投标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不得延误。(3)投标人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按时按质进行维保。(4)投标人在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安全附件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更换、排除,更换的配件必须保证为原厂配件。(5)投标人要负责协调红河州质检局对电梯进行年度检测及电梯限速器年度送检。(6)在维修质保期内,因投标人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缺陷以及其他原因发生的的机械事故、经济损失和返修,由投标人承担此次维修费用,并赔偿招标人全额损失,合同期内,此类问题出现超3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7)投标人提供全天候的服务,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1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8)投标人在维修结束后,填写《维修结算清单》,如实注明维修部位、使用材料和部件及质量保证期,由招标人报修人审核签字。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维修维护痕迹资料,确保出具资料真实无误。合同期内,此类问题超2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2.8报价要求:2023年度日常维护保养费(含税)不超过*元,年度更换设备设施材料费用(含税)不超过*元,备件材料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备件材料清单,不得缺项漏项。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修理)。3.3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略) 河口分公司2023-2025年电梯维护保养服务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2.3服务范围: (略) 河口分公司乘客电梯维修维护。乘客电梯基本情况:巨人通力乘客电梯一台,型号:GPS20K,载重:1000公斤,层站:5层5站,速度:1.0m/s,电梯运行十余年。2.4服务内容:负责对招标人乘客电梯日常维护及更换电梯内部老旧、损坏的配件设施。2.5服务期限:3年(2023年至2025年)。(1)服务一年一评价,价格一年一谈,合同一年一签。即:确定一个中标人为2023年供应商,该中标人同时为2024-2025年的供应商;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经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024、2025年的合同价格参照2023年的中标价格并结 (略) 场价格谈判确定;2024、2025年对于本项目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2)2023年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6服务地点: (略) 河口分公司机关办公楼。2.7服务要求:(1)投标人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要求,电梯设备每月必须进行2次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1次季度保养,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单。(2)招标人电梯运行中出现故障、关人等其他事件时,投标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不得延误。(3)投标人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按时按质进行维保。(4)投标人在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安全附件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更换、排除,更换的配件必须保证为原厂配件。(5)投标人要负责协调红河州质检局对电梯进行年度检测及电梯限速器年度送检。(6)在维修质保期内,因投标人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缺陷以及其他原因发生的的机械事故、经济损失和返修,由投标人承担此次维修费用,并赔偿招标人全额损失,合同期内,此类问题出现超3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7)投标人提供全天候的服务,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1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8)投标人在维修结束后,填写《维修结算清单》,如实注明维修部位、使用材料和部件及质量保证期,由招标人报修人审核签字。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维修维护痕迹资料,确保出具资料真实无误。合同期内,此类问题超2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2.8报价要求:2023年度日常维护保养费(含税)不超过*元,年度更换设备设施材料费用(含税)不超过*元,备件材料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备件材料清单,不得缺项漏项。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修理)。3.3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2.3服务范围: (略) 河口分公司乘客电梯维修维护。乘客电梯基本情况:巨人通力乘客电梯一台,型号:GPS20K,载重:1000公斤,层站:5层5站,速度:1.0m/s,电梯运行十余年。2.4服务内容:负责对招标人乘客电梯日常维护及更换电梯内部老旧、损坏的配件设施。2.5服务期限:3年(2023年至2025年)。(1)服务一年一评价,价格一年一谈,合同一年一签。即:确定一个中标人为2023年供应商,该中标人同时为2024-2025年的供应商;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经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024、2025年的合同价格参照2023年的中标价格并结 (略) 场价格谈判确定;2024、2025年对于本项目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2)2023年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6服务地点: (略) 河口分公司机关办公楼。2.7服务要求:(1)投标人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要求,电梯设备每月必须进行2次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1次季度保养,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单。(2)招标人电梯运行中出现故障、关人等其他事件时,投标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不得延误。(3)投标人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按时按质进行维保。(4)投标人在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安全附件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更换、排除,更换的配件必须保证为原厂配件。(5)投标人要负责协调红河州质检局对电梯进行年度检测及电梯限速器年度送检。(6)在维修质保期内,因投标人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缺陷以及其他原因发生的的机械事故、经济损失和返修,由投标人承担此次维修费用,并赔偿招标人全额损失,合同期内,此类问题出现超3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7)投标人提供全天候的服务,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1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8)投标人在维修结束后,填写《维修结算清单》,如实注明维修部位、使用材料和部件及质量保证期,由招标人报修人审核签字。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维修维护痕迹资料,确保出具资料真实无误。合同期内,此类问题超2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2.8报价要求:2023年度日常维护保养费(含税)不超过*元,年度更换设备设施材料费用(含税)不超过*元,备件材料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备件材料清单,不得缺项漏项。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修理)。3.3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2.3服务范围: (略) 河口分公司乘客电梯维修维护。乘客电梯基本情况:巨人通力乘客电梯一台,型号:GPS20K,载重:1000公斤,层站:5层5站,速度:1.0m/s,电梯运行十余年。2.4服务内容:负责对招标人乘客电梯日常维护及更换电梯内部老旧、损坏的配件设施。2.5服务期限:3年(2023年至2025年)。(1)服务一年一评价,价格一年一谈,合同一年一签。即:确定一个中标人为2023年供应商,该中标人同时为2024-2025年的供应商;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经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024、2025年的合同价格参照2023年的中标价格并结 (略) 场价格谈判确定;2024、2025年对于本项目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2)2023年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6服务地点: (略) 河口分公司机关办公楼。2.7服务要求:(1)投标人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要求,电梯设备每月必须进行2次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1次季度保养,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单。(2)招标人电梯运行中出现故障、关人等其他事件时,投标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不得延误。(3)投标人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按时按质进行维保。(4)投标人在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安全附件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更换、排除,更换的配件必须保证为原厂配件。(5)投标人要负责协调红河州质检局对电梯进行年度检测及电梯限速器年度送检。(6)在维修质保期内,因投标人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缺陷以及其他原因发生的的机械事故、经济损失和返修,由投标人承担此次维修费用,并赔偿招标人全额损失,合同期内,此类问题出现超3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7)投标人提供全天候的服务,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1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8)投标人在维修结束后,填写《维修结算清单》,如实注明维修部位、使用材料和部件及质量保证期,由招标人报修人审核签字。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维修维护痕迹资料,确保出具资料真实无误。合同期内,此类问题超2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2.8报价要求:2023年度日常维护保养费(含税)不超过*元,年度更换设备设施材料费用(含税)不超过*元,备件材料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备件材料清单,不得缺项漏项。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修理)。3.3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2.4服务内容:负责对招标人乘客电梯日常维护及更换电梯内部老旧、损坏的配件设施。2.5服务期限:3年(2023年至2025年)。(1)服务一年一评价,价格一年一谈,合同一年一签。即:确定一个中标人为2023年供应商,该中标人同时为2024-2025年的供应商;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经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024、2025年的合同价格参照2023年的中标价格并结 (略) 场价格谈判确定;2024、2025年对于本项目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2)2023年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6服务地点: (略) 河口分公司机关办公楼。2.7服务要求:(1)投标人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要求,电梯设备每月必须进行2次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1次季度保养,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单。(2)招标人电梯运行中出现故障、关人等其他事件时,投标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不得延误。(3)投标人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按时按质进行维保。(4)投标人在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安全附件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更换、排除,更换的配件必须保证为原厂配件。(5)投标人要负责协调红河州质检局对电梯进行年度检测及电梯限速器年度送检。(6)在维修质保期内,因投标人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缺陷以及其他原因发生的的机械事故、经济损失和返修,由投标人承担此次维修费用,并赔偿招标人全额损失,合同期内,此类问题出现超3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7)投标人提供全天候的服务,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1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8)投标人在维修结束后,填写《维修结算清单》,如实注明维修部位、使用材料和部件及质量保证期,由招标人报修人审核签字。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维修维护痕迹资料,确保出具资料真实无误。合同期内,此类问题超2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2.8报价要求:2023年度日常维护保养费(含税)不超过*元,年度更换设备设施材料费用(含税)不超过*元,备件材料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备件材料清单,不得缺项漏项。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修理)。3.3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2.5服务期限:3年(2023年至2025年)。(1)服务一年一评价,价格一年一谈,合同一年一签。即:确定一个中标人为2023年供应商,该中标人同时为2024-2025年的供应商;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经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024、2025年的合同价格参照2023年的中标价格并结 (略) 场价格谈判确定;2024、2025年对于本项目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2)2023年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6服务地点: (略) 河口分公司机关办公楼。2.7服务要求:(1)投标人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要求,电梯设备每月必须进行2次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1次季度保养,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单。(2)招标人电梯运行中出现故障、关人等其他事件时,投标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不得延误。(3)投标人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按时按质进行维保。(4)投标人在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安全附件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更换、排除,更换的配件必须保证为原厂配件。(5)投标人要负责协调红河州质检局对电梯进行年度检测及电梯限速器年度送检。(6)在维修质保期内,因投标人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缺陷以及其他原因发生的的机械事故、经济损失和返修,由投标人承担此次维修费用,并赔偿招标人全额损失,合同期内,此类问题出现超3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7)投标人提供全天候的服务,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1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8)投标人在维修结束后,填写《维修结算清单》,如实注明维修部位、使用材料和部件及质量保证期,由招标人报修人审核签字。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维修维护痕迹资料,确保出具资料真实无误。合同期内,此类问题超2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2.8报价要求:2023年度日常维护保养费(含税)不超过*元,年度更换设备设施材料费用(含税)不超过*元,备件材料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备件材料清单,不得缺项漏项。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修理)。3.3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2.6服务地点: (略) 河口分公司机关办公楼。2.7服务要求:(1)投标人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要求,电梯设备每月必须进行2次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1次季度保养,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单。(2)招标人电梯运行中出现故障、关人等其他事件时,投标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不得延误。(3)投标人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按时按质进行维保。(4)投标人在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安全附件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更换、排除,更换的配件必须保证为原厂配件。(5)投标人要负责协调红河州质检局对电梯进行年度检测及电梯限速器年度送检。(6)在维修质保期内,因投标人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缺陷以及其他原因发生的的机械事故、经济损失和返修,由投标人承担此次维修费用,并赔偿招标人全额损失,合同期内,此类问题出现超3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7)投标人提供全天候的服务,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1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8)投标人在维修结束后,填写《维修结算清单》,如实注明维修部位、使用材料和部件及质量保证期,由招标人报修人审核签字。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维修维护痕迹资料,确保出具资料真实无误。合同期内,此类问题超2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2.8报价要求:2023年度日常维护保养费(含税)不超过*元,年度更换设备设施材料费用(含税)不超过*元,备件材料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备件材料清单,不得缺项漏项。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修理)。3.3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2.7服务要求:(1)投标人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要求,电梯设备每月必须进行2次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1次季度保养,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单。(2)招标人电梯运行中出现故障、关人等其他事件时,投标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不得延误。(3)投标人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按时按质进行维保。(4)投标人在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安全附件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更换、排除,更换的配件必须保证为原厂配件。(5)投标人要负责协调红河州质检局对电梯进行年度检测及电梯限速器年度送检。(6)在维修质保期内,因投标人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缺陷以及其他原因发生的的机械事故、经济损失和返修,由投标人承担此次维修费用,并赔偿招标人全额损失,合同期内,此类问题出现超3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7)投标人提供全天候的服务,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1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8)投标人在维修结束后,填写《维修结算清单》,如实注明维修部位、使用材料和部件及质量保证期,由招标人报修人审核签字。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维修维护痕迹资料,确保出具资料真实无误。合同期内,此类问题超2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2.8报价要求:2023年度日常维护保养费(含税)不超过*元,年度更换设备设施材料费用(含税)不超过*元,备件材料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备件材料清单,不得缺项漏项。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修理)。3.3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1)投标人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要求,电梯设备每月必须进行2次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1次季度保养,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单。(2)招标人电梯运行中出现故障、关人等其他事件时,投标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不得延误。(3)投标人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按时按质进行维保。(4)投标人在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安全附件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更换、排除,更换的配件必须保证为原厂配件。(5)投标人要负责协调红河州质检局对电梯进行年度检测及电梯限速器年度送检。(6)在维修质保期内,因投标人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缺陷以及其他原因发生的的机械事故、经济损失和返修,由投标人承担此次维修费用,并赔偿招标人全额损失,合同期内,此类问题出现超3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7)投标人提供全天候的服务,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1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8)投标人在维修结束后,填写《维修结算清单》,如实注明维修部位、使用材料和部件及质量保证期,由招标人报修人审核签字。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维修维护痕迹资料,确保出具资料真实无误。合同期内,此类问题超2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2.8报价要求:2023年度日常维护保养费(含税)不超过*元,年度更换设备设施材料费用(含税)不超过*元,备件材料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备件材料清单,不得缺项漏项。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修理)。3.3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2)招标人电梯运行中出现故障、关人等其他事件时,投标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不得延误。(3)投标人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按时按质进行维保。(4)投标人在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安全附件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更换、排除,更换的配件必须保证为原厂配件。(5)投标人要负责协调红河州质检局对电梯进行年度检测及电梯限速器年度送检。(6)在维修质保期内,因投标人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缺陷以及其他原因发生的的机械事故、经济损失和返修,由投标人承担此次维修费用,并赔偿招标人全额损失,合同期内,此类问题出现超3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7)投标人提供全天候的服务,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1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8)投标人在维修结束后,填写《维修结算清单》,如实注明维修部位、使用材料和部件及质量保证期,由招标人报修人审核签字。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维修维护痕迹资料,确保出具资料真实无误。合同期内,此类问题超2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2.8报价要求:2023年度日常维护保养费(含税)不超过*元,年度更换设备设施材料费用(含税)不超过*元,备件材料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备件材料清单,不得缺项漏项。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修理)。3.3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3)投标人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按时按质进行维保。(4)投标人在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安全附件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更换、排除,更换的配件必须保证为原厂配件。(5)投标人要负责协调红河州质检局对电梯进行年度检测及电梯限速器年度送检。(6)在维修质保期内,因投标人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缺陷以及其他原因发生的的机械事故、经济损失和返修,由投标人承担此次维修费用,并赔偿招标人全额损失,合同期内,此类问题出现超3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7)投标人提供全天候的服务,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1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8)投标人在维修结束后,填写《维修结算清单》,如实注明维修部位、使用材料和部件及质量保证期,由招标人报修人审核签字。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维修维护痕迹资料,确保出具资料真实无误。合同期内,此类问题超2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2.8报价要求:2023年度日常维护保养费(含税)不超过*元,年度更换设备设施材料费用(含税)不超过*元,备件材料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备件材料清单,不得缺项漏项。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修理)。3.3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4)投标人在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安全附件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更换、排除,更换的配件必须保证为原厂配件。(5)投标人要负责协调红河州质检局对电梯进行年度检测及电梯限速器年度送检。(6)在维修质保期内,因投标人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缺陷以及其他原因发生的的机械事故、经济损失和返修,由投标人承担此次维修费用,并赔偿招标人全额损失,合同期内,此类问题出现超3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7)投标人提供全天候的服务,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1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8)投标人在维修结束后,填写《维修结算清单》,如实注明维修部位、使用材料和部件及质量保证期,由招标人报修人审核签字。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维修维护痕迹资料,确保出具资料真实无误。合同期内,此类问题超2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2.8报价要求:2023年度日常维护保养费(含税)不超过*元,年度更换设备设施材料费用(含税)不超过*元,备件材料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备件材料清单,不得缺项漏项。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修理)。3.3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5)投标人要负责协调红河州质检局对电梯进行年度检测及电梯限速器年度送检。(6)在维修质保期内,因投标人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缺陷以及其他原因发生的的机械事故、经济损失和返修,由投标人承担此次维修费用,并赔偿招标人全额损失,合同期内,此类问题出现超3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7)投标人提供全天候的服务,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1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8)投标人在维修结束后,填写《维修结算清单》,如实注明维修部位、使用材料和部件及质量保证期,由招标人报修人审核签字。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维修维护痕迹资料,确保出具资料真实无误。合同期内,此类问题超2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2.8报价要求:2023年度日常维护保养费(含税)不超过*元,年度更换设备设施材料费用(含税)不超过*元,备件材料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备件材料清单,不得缺项漏项。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修理)。3.3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6)在维修质保期内,因投标人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缺陷以及其他原因发生的的机械事故、经济损失和返修,由投标人承担此次维修费用,并赔偿招标人全额损失,合同期内,此类问题出现超3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7)投标人提供全天候的服务,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1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8)投标人在维修结束后,填写《维修结算清单》,如实注明维修部位、使用材料和部件及质量保证期,由招标人报修人审核签字。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维修维护痕迹资料,确保出具资料真实无误。合同期内,此类问题超2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2.8报价要求:2023年度日常维护保养费(含税)不超过*元,年度更换设备设施材料费用(含税)不超过*元,备件材料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备件材料清单,不得缺项漏项。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修理)。3.3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7)投标人提供全天候的服务,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1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8)投标人在维修结束后,填写《维修结算清单》,如实注明维修部位、使用材料和部件及质量保证期,由招标人报修人审核签字。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维修维护痕迹资料,确保出具资料真实无误。合同期内,此类问题超2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2.8报价要求:2023年度日常维护保养费(含税)不超过*元,年度更换设备设施材料费用(含税)不超过*元,备件材料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备件材料清单,不得缺项漏项。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修理)。3.3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8)投标人在维修结束后,填写《维修结算清单》,如实注明维修部位、使用材料和部件及质量保证期,由招标人报修人审核签字。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维修维护痕迹资料,确保出具资料真实无误。合同期内,此类问题超2次的,招标人终止合同。2.8报价要求:2023年度日常维护保养费(含税)不超过*元,年度更换设备设施材料费用(含税)不超过*元,备件材料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备件材料清单,不得缺项漏项。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修理)。3.3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2.8报价要求:2023年度日常维护保养费(含税)不超过*元,年度更换设备设施材料费用(含税)不超过*元,备件材料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备件材料清单,不得缺项漏项。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修理)。3.3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修理)。3.3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修理)。3.3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修理)。3.3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3.3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3.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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