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学院土地测绘、确权及不动产登记代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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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学院土地测绘、确权及不动产登记代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文山学院土地测绘、确权及不动产登记代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土地测绘、确权及不动产登记代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至华诚 (略) ( (略) 龙福二苑14号门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土地测绘、确权及不动产登记代理采购

2.项目编号:CZBKM*

3.预算金额:人民币4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40.*元。

5.资金来源:学院自筹。

6.项目需求:1) (略) 现有6本土地(约771亩)使用证的实际面积进行地籍测绘、各地块范围及面积核实、地籍调查,明确实际使用用途;2)编制老校区土地盘活建议方案,划分公办义务教育、民办教育及商住开发等功能性区域,出具矢量数据并提供范围图;3)对 (略) 5本土地使用证(约100亩)及4本房屋所有权证(约1.*M2),进行不动产权登记或转移登记。

7.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省、县及行业相关规定,提供满足招标人使用说明要求,提供出合法的测绘和相关法律认可成果(成果提供形式和份数在合同中进行明确),办理相应不动产权证。

8.履行服务期限:不超过60个工作日。

9.服务要求:按照招标人需求办理相关业务,提供完整清晰准确的测绘信息和相关支撑材料和鉴证说明,并协助招标人在使用这些成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完成内容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在合同履约期间及时响应招标人要求。

10.服务地点: (略) (略) 66号。

11.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注:查询记录中不得出现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类项目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投标人。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⑤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国家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2)具备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资格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2年11月03日至2022年11月09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华诚 (略) ( (略) 龙福二苑14号门面);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未通过现场获取方式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

4.现场获取: (略) 员工携带以下证明资料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整理顺序统一装订,否则拒收资料):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应是其在职员工,提供经劳动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经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到场报名则无需提供)。

注:以上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视为无效。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华诚 (略) ( (略) 龙福二苑14号门面);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华诚 (略) ( (略) 龙福二苑14号门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人民币*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到华诚 (略) 账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将加盖银行电子鲜章的保证金回执证明(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09时00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华诚 (略) 云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15

联系电话:0871-*

2.保证金缴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1)投标人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投标项目、所投标段名称,并注明联系人电话,以便核查,缴纳和退还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3)保证金缴纳方式:

① 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omePage)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② 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omePage)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③ 保证保险: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企业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的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omePage)或登录云南省建 (略) 官网(http://**), (略) 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4)投标人将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复印件附在招标文件内,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5)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6)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7)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8)因工商注册名称变更造成退款单位与交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单位 (略) 场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及变更后企业的退还申请,经交易中心审核后,按程序办理退款。

(9)以货币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本金和托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 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② 在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招标文件的;

③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或无不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④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 (略) ”、“ (略) (略) ”、“采 (略) ”上发布公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66号

联系方式:087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 (略)

地址: (略) 龙福二苑14号门面

联系方式: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76-*


文山学院土地测绘、确权及不动产登记代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土地测绘、确权及不动产登记代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至华诚 (略) ( (略) 龙福二苑14号门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土地测绘、确权及不动产登记代理采购

2.项目编号:CZBKM*

3.预算金额:人民币4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40.*元。

5.资金来源:学院自筹。

6.项目需求:1) (略) 现有6本土地(约771亩)使用证的实际面积进行地籍测绘、各地块范围及面积核实、地籍调查,明确实际使用用途;2)编制老校区土地盘活建议方案,划分公办义务教育、民办教育及商住开发等功能性区域,出具矢量数据并提供范围图;3)对 (略) 5本土地使用证(约100亩)及4本房屋所有权证(约1.*M2),进行不动产权登记或转移登记。

7.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省、县及行业相关规定,提供满足招标人使用说明要求,提供出合法的测绘和相关法律认可成果(成果提供形式和份数在合同中进行明确),办理相应不动产权证。

8.履行服务期限:不超过60个工作日。

9.服务要求:按照招标人需求办理相关业务,提供完整清晰准确的测绘信息和相关支撑材料和鉴证说明,并协助招标人在使用这些成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完成内容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在合同履约期间及时响应招标人要求。

10.服务地点: (略) (略) 66号。

11.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注:查询记录中不得出现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类项目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投标人。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⑤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国家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2)具备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资格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2年11月03日至2022年11月09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华诚 (略) ( (略) 龙福二苑14号门面);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未通过现场获取方式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

4.现场获取: (略) 员工携带以下证明资料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整理顺序统一装订,否则拒收资料):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应是其在职员工,提供经劳动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经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到场报名则无需提供)。

注:以上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视为无效。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华诚 (略) ( (略) 龙福二苑14号门面);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华诚 (略) ( (略) 龙福二苑14号门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人民币*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到华诚 (略) 账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将加盖银行电子鲜章的保证金回执证明(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09时00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华诚 (略) 云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15

联系电话:0871-*

2.保证金缴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1)投标人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投标项目、所投标段名称,并注明联系人电话,以便核查,缴纳和退还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3)保证金缴纳方式:

① 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omePage)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② 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omePage)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③ 保证保险: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企业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的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omePage)或登录云南省建 (略) 官网(http://**), (略) 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4)投标人将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复印件附在招标文件内,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5)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6)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7)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8)因工商注册名称变更造成退款单位与交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单位 (略) 场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及变更后企业的退还申请,经交易中心审核后,按程序办理退款。

(9)以货币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本金和托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 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② 在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招标文件的;

③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或无不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④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 (略) ”、“ (略) (略) ”、“采 (略) ”上发布公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66号

联系方式:087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 (略)

地址: (略) 龙福二苑14号门面

联系方式: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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