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清流监狱民警食堂餐桌、餐椅竞价采购公告
福建省清流监狱民警食堂餐桌、餐椅竞价采购公告
各报价人:
福建省清流监狱拟采购四人座餐桌椅15套,预算金额*元,采取竞价的方式,欢迎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报价文件。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参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四人座餐桌椅 | 详见附件一 | 15套 | * | 每套包含一张桌子四张椅子 |
以上价格含税、安装、运费等一切费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二、质量、供货等相关要求:
1.质量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2.供货时间:中标人须在确定中标后15日内向采购人供货并完成安装。
3.交货地点:福建省清流监狱, (略) 清流县林畲镇。
4.交付条件:所提供的桌椅参数需符合采购人要求,并按采购人现场实际情况完成安装。
5.验收: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②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按照相关程序及质量要求、参数标准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在验收单签名确认;货物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直至验收合格,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6.售后服务:①中标人应为货物提供“三包”服务;②质保期内,中标人免费更换损坏配件并提供上门服务;③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使用时,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为采购人予以更换。
7.货款支付:①验收合格后,凭送货清单、验收单、税务发票等材料进行结算;②中标人应提供所售货物的足额税务发票、开户银行户名、转账账号。
8.知识产权: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中有涉及知识产权的部分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标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9.其他要求:若中标人未在确定中标后15日内供货则视为无法交货,采购人有权另行组织采购。
三、报价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1.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
2.具备生产或经 (略) 或个体工商户,报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报价单(公告中自行下载,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报价人保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在验收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核对原件)。
3.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应于2022年11月10日下午15:00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材料邮寄(用邮政EMS邮寄) (略) 清流县林畲镇清流监狱审计科,收件人:黄警官,收件人电话:*。投标材料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福建省清流监狱民警食堂餐桌、餐椅项目”,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材料将被拒绝接收。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和要求:
1.报价文件在递交时间截止之后,由采购人依据部门相关规定成立的采购小组开启各投标人递交的报价文件,先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若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其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2.经采购小组评审,资格证明文件能响应本次竞价采购要求的,再对各有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取最低报价者为中标人;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以抽签形式确定中标人。
3.所有报价文件均由采购人存档,不再退还报价人。报价人如对本竞价采购函(含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交报价文件,且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表示认可采购人在本竞价采购函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如报价人发生违反本次竞价采购函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本次竞价采购小组将按程序提请上级机关,将该报价人列入不诚信单位(自然人)名单,该报价人(含委托代理机构及有关人员)在今后不得参与我单位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4.报价人需咨询本次竞价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请与清流监狱采购办(0598-*)联系,本次竞价采购函(含报价单、质量及服务承诺书等样本)的文字、含义、释义权属采购人。
附件一:具体参数及要求
附件二:报价单
2022年 11月4日
福建省清流监狱
各报价人:
福建省清流监狱拟采购四人座餐桌椅15套,预算金额*元,采取竞价的方式,欢迎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报价文件。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参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四人座餐桌椅 | 详见附件一 | 15套 | * | 每套包含一张桌子四张椅子 |
以上价格含税、安装、运费等一切费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二、质量、供货等相关要求:
1.质量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2.供货时间:中标人须在确定中标后15日内向采购人供货并完成安装。
3.交货地点:福建省清流监狱, (略) 清流县林畲镇。
4.交付条件:所提供的桌椅参数需符合采购人要求,并按采购人现场实际情况完成安装。
5.验收: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②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按照相关程序及质量要求、参数标准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在验收单签名确认;货物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直至验收合格,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6.售后服务:①中标人应为货物提供“三包”服务;②质保期内,中标人免费更换损坏配件并提供上门服务;③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使用时,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为采购人予以更换。
7.货款支付:①验收合格后,凭送货清单、验收单、税务发票等材料进行结算;②中标人应提供所售货物的足额税务发票、开户银行户名、转账账号。
8.知识产权: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中有涉及知识产权的部分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标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9.其他要求:若中标人未在确定中标后15日内供货则视为无法交货,采购人有权另行组织采购。
三、报价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1.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
2.具备生产或经 (略) 或个体工商户,报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报价单(公告中自行下载,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报价人保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在验收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核对原件)。
3.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应于2022年11月10日下午15:00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材料邮寄(用邮政EMS邮寄) (略) 清流县林畲镇清流监狱审计科,收件人:黄警官,收件人电话:*。投标材料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福建省清流监狱民警食堂餐桌、餐椅项目”,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材料将被拒绝接收。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和要求:
1.报价文件在递交时间截止之后,由采购人依据部门相关规定成立的采购小组开启各投标人递交的报价文件,先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若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其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2.经采购小组评审,资格证明文件能响应本次竞价采购要求的,再对各有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取最低报价者为中标人;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以抽签形式确定中标人。
3.所有报价文件均由采购人存档,不再退还报价人。报价人如对本竞价采购函(含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交报价文件,且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表示认可采购人在本竞价采购函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如报价人发生违反本次竞价采购函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本次竞价采购小组将按程序提请上级机关,将该报价人列入不诚信单位(自然人)名单,该报价人(含委托代理机构及有关人员)在今后不得参与我单位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4.报价人需咨询本次竞价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请与清流监狱采购办(0598-*)联系,本次竞价采购函(含报价单、质量及服务承诺书等样本)的文字、含义、释义权属采购人。
附件一:具体参数及要求
附件二:报价单
2022年 11月4日
福建省清流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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