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标准谈话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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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标准谈话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 (略) 受湖南理工 (略) 的委托,对“湖南理工 (略) 纪检监察标准谈话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理工 (略) 纪检监察标准谈话室建设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JYCZ*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名

标的名称

预算(元)

A02

湖南理工 (略) 纪检监察标准谈话室建设项目

*

本次采购按合格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一家成交单位。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服务要求

合同条款

湖南理工 (略) 纪检监察标准谈话室建设项目

交货期:具体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交货。

付款人:湖南理工 (略)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双方签订正式采购合同,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安装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成交单位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95%的款项;余款5%在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无息付清。(如因采购人财务关账或其他特殊原因,影响付款时,付款时间向后顺延,但顺延时间不超过五个月)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是( √)

否( )

否(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或者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投标的),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收费的证明原件;⑤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 (略) 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6日止(节假日休息,下同),每天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2、携带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湖南 (略) ( (略) 岳塘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现金),售后不退。

4、代理服务费按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收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15时00分,地点为:湖南 (略) 开标室( (略) 岳塘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湖南理工 (略) 网站》发布。

七、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内以书 (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采购人上级部门投诉。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湖南理工 (略)

地 址: (略) 河东大道10号

联系人:戴老师

电 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岳塘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25楼

联系人:刘凌杰 汪 翀潘 伟

电 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收费账号:

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湖南 (略) 湘潭分公司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莲城支行

银行账号:*61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 照《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法》

(财库〔2020〕46 号 ),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 (单位) 名称 (盖章)

年月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略) 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招标代理机构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本单位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湖南 (略) 受湖南理工 (略) 的委托,对“湖南理工 (略) 纪检监察标准谈话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理工 (略) 纪检监察标准谈话室建设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JYCZ*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名

标的名称

预算(元)

A02

湖南理工 (略) 纪检监察标准谈话室建设项目

*

本次采购按合格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一家成交单位。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服务要求

合同条款

湖南理工 (略) 纪检监察标准谈话室建设项目

交货期:具体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交货。

付款人:湖南理工 (略)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双方签订正式采购合同,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安装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成交单位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95%的款项;余款5%在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无息付清。(如因采购人财务关账或其他特殊原因,影响付款时,付款时间向后顺延,但顺延时间不超过五个月)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是( √)

否( )

否(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或者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投标的),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收费的证明原件;⑤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 (略) 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6日止(节假日休息,下同),每天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2、携带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湖南 (略) ( (略) 岳塘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现金),售后不退。

4、代理服务费按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收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15时00分,地点为:湖南 (略) 开标室( (略) 岳塘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湖南理工 (略) 网站》发布。

七、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内以书 (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采购人上级部门投诉。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湖南理工 (略)

地 址: (略) 河东大道10号

联系人:戴老师

电 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岳塘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25楼

联系人:刘凌杰 汪 翀潘 伟

电 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收费账号:

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湖南 (略) 湘潭分公司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莲城支行

银行账号:*61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 照《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法》

(财库〔2020〕46 号 ),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 (单位) 名称 (盖章)

年月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略) 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招标代理机构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本单位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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