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复烤厂2023年食堂供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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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略) 文山复烤厂2023年食堂供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北京东方 (略) 受云南 (略) 文山复烤厂委托,就云南 (略) 文山复烤厂2023年食堂供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FHT-YN-ZB*)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云南 (略) 文山复烤厂2023年食堂供餐服务项目。2.2招标内容:文山复烤厂2023年食堂供餐服务,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由中标单位委派厨房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到招标人食堂进行专业餐饮运营管理,满足招标人职工、客户、会议、接待等就餐需求(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2.3服务期限:202311日至202312月31日2.4实施地点:云南 (略) 文山复烤厂职工食堂。2.5质量要求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及要求。2.6项目金额:约145.50万元,其中职工食堂用餐补助78万元,职工食堂业务外包费67.50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审查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从事相关外包业务的能力,从业人员满足相关的从业条件(提供书面承诺)。信誉良好、管理能力、业务技术及经验水平能够满足复烤业务外包的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具备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条件(提供书面承诺)。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如果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时,则不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3.5拟派服务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厨师均需具有五级厨师或初级中式烹调师及以上资格证,并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均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3.6信用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处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②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纳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④投标人未被列入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⑤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⑥投标人未在招标人的不合格供应商目录执行期内(以招标人下发的供应商评价结果为准)。上述涉及网站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3.7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3.8其它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投标时,则不需要提供)。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办法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于20221118日至202211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北京东方 (略) 云南分公司( (略) 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18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按单位负责人执行)、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国内疫情防控期间,支持网络报名,报名电话:0871-*,联系人:*文娅。如为网络报名需将以上报名资料扫描 (略) 邮箱,邮箱号:*@*26.com, (略) 联系人进行报名确认事宜)。5.3如已经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决定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日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放弃函”,并说明放弃原因。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1280930分。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北京东方 (略) 云南分公司开标厅( (略) 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18室)。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1国内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文件送达可派人送达或邮寄(快递)送达,邮寄(快递)送达以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时间[邮(快)件签收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对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收件确认工作。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2投标文件接收地址:北京东方 (略) 云南分公司开标厅( (略) 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18室)。收件人:*文娅,联系电话:0871-*6.3.3投标文件送达要求:投标资料按“注意事项”要求,采用坚硬纸箱包装后派人送达或邮寄(快递)送达,如因包装原因造成邮寄标书密封损坏或丢失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完好密封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考虑疫情等原因造成快递延迟,建议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时间,尽量保障邮寄标书提前24小时送达6.3.4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在线开标国内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不到现场进行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请自行下载腾讯会议软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会电话联系各投标人告知腾讯视频会议链接(请各投标人保持手机畅通),并采取腾讯会议远程在线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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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北京东方 (略) 受云南 (略) 文山复烤厂委托,就云南 (略) 文山复烤厂2023年食堂供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FHT-YN-ZB*)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 (略) 文山复烤厂2023年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2.2招标内容:文山复烤厂2023年食堂供餐服务,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由中标单位委派厨房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到招标人食堂进行专业餐饮运营管理,满足招标人职工、客户、会议、接待等就餐需求(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3服务期限:202311日至2023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云南 (略) 文山复烤厂职工食堂。

2.5质量要求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2.6项目金额:约145.50万元,其中职工食堂用餐补助78万元,职工食堂业务外包费67.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审查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从事相关外包业务的能力,从业人员满足相关的从业条件(提供书面承诺)。信誉良好、管理能力、业务技术及经验水平能够满足复烤业务外包的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具备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条件(提供书面承诺)。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如果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时,则不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5拟派服务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厨师均需具有五级厨师或初级中式烹调师及以上资格证,并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均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3.6信用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处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②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纳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④投标人未被列入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⑤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⑥投标人未在招标人的不合格供应商目录执行期内(以招标人下发的供应商评价结果为准)。

上述涉及网站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3.7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

3.8其它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投标时,则不需要提供)。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于20221118日至202211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北京东方 (略) 云南分公司( (略) 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18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按单位负责人执行)、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国内疫情防控期间,支持网络报名,报名电话:0871-*,联系人:*文娅。如为网络报名需将以上报名资料扫描 (略) 邮箱,邮箱号:*@*26.com, (略) 联系人进行报名确认事宜)。

5.3如已经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决定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日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放弃函”,并说明放弃原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1280930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北京东方 (略) 云南分公司开标厅( (略) 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18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1国内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文件送达可派人送达或邮寄(快递)送达,邮寄(快递)送达以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时间[邮(快)件签收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对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收件确认工作。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2投标文件接收地址:北京东方 (略) 云南分公司开标厅( (略) 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18室)。收件人:*文娅,联系电话:0871-*

6.3.3投标文件送达要求:投标资料按“注意事项”要求,采用坚硬纸箱包装后派人送达或邮寄(快递)送达,如因包装原因造成邮寄标书密封损坏或丢失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完好密封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考虑疫情等原因造成快递延迟,建议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时间,尽量保障邮寄标书提前24小时送达

6.3.4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在线开标国内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不到现场进行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请自行下载腾讯会议软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会电话联系各投标人告知腾讯视频会议链接(请各投标人保持手机畅通),并采取腾讯会议远程在线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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