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课程评估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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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课程评估服务采购

成都大学教务处作为采购人拟对成都大学课程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大学课程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9万元,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采购内容
1.技术要求:供应商须按照学校的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提供课程评估报告和分析统计数据,并在课程评估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2.商务要求:成都大学课程评估服务,服务期限1年,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付款时*方须向*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详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日-**日9:00之前;
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成都大学行政楼教务大厅3号窗口。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没有密封的,比选人将不予受理。本项目不接受邮递方式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2.公开比选时间:**日(星期四)上午9:30;
比选地点:成都大学教务处会议室。
3.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见附件2)
(3)项目报价表(签字盖章),(见附件3)
(4)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材料中,投标人须通过(1)与(2)的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胶缝装订,不得使用订书机装订。

五、比选办法
本项目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比选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就该项目的报价、技术、售后服务和履约能力等进行评选,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评分标准见附件4。

六、本项目联系人:文老师,电话:028-*

成都大学教务处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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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教务处作为采购人拟对成都大学课程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大学课程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9万元,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采购内容
1.技术要求:供应商须按照学校的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提供课程评估报告和分析统计数据,并在课程评估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2.商务要求:成都大学课程评估服务,服务期限1年,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付款时*方须向*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详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日-**日9:00之前;
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成都大学行政楼教务大厅3号窗口。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没有密封的,比选人将不予受理。本项目不接受邮递方式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2.公开比选时间:**日(星期四)上午9:30;
比选地点:成都大学教务处会议室。
3.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见附件2)
(3)项目报价表(签字盖章),(见附件3)
(4)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材料中,投标人须通过(1)与(2)的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胶缝装订,不得使用订书机装订。

五、比选办法
本项目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比选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就该项目的报价、技术、售后服务和履约能力等进行评选,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评分标准见附件4。

六、本项目联系人:文老师,电话:028-*

成都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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