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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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红河 (略) 2023-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FW-2022-06266

1.招标条件红河 (略) 2023-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红河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红河 (略) 2023-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2.3服务内容:(1)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及书面法律意见;(2)协助有关部门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3)审查各类合同,参与重大合同和法律关系复杂以及可能对企业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的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制定符合实际的范本合同;(4)参与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5)办理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公证等有关法律事务,做好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每年的3.15”“6月安全生产月”“6?29”“119消防日”“12.4和普法宣传活动期间应当为招标人领导干部及职工提供不少于两次的法律培训;(7)接受招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委托,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8)中标人指派担任招标人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以文字形式每季度向招标人通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招标人的实际情况提出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见和建议;(9)办理上级部门交办和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10)受律师事务所指派,为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常年法律顾问2.4服务期限:3年(202311日至20251231日)。实行一招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签三年。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及产品质量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继续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终止原签订的合同。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有关规定规范和考核指标,日常咨询服务工作优质高效,临时委托工作响应及时。2.7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实行全费用总价包干,三年含税最高限价为12万元一个年度(12个月)的含税最高限价为4万元。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2投标人所属正式执业律师不得少于10人。3.3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1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20211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2)近三年(201911月至今),没有因违反本项目所属行业行为规范受到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在

红河 (略) 2023-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FW-2022-06266

1.招标条件红河 (略) 2023-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红河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红河 (略) 2023-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2.3服务内容:(1)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及书面法律意见;(2)协助有关部门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3)审查各类合同,参与重大合同和法律关系复杂以及可能对企业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的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制定符合实际的范本合同;(4)参与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5)办理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公证等有关法律事务,做好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每年的3.15”“6月安全生产月”“6?29”“119消防日”“12.4和普法宣传活动期间应当为招标人领导干部及职工提供不少于两次的法律培训;(7)接受招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委托,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8)中标人指派担任招标人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以文字形式每季度向招标人通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招标人的实际情况提出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见和建议;(9)办理上级部门交办和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10)受律师事务所指派,为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常年法律顾问2.4服务期限:3年(202311日至20251231日)。实行一招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签三年。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及产品质量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继续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终止原签订的合同。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有关规定规范和考核指标,日常咨询服务工作优质高效,临时委托工作响应及时。2.7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实行全费用总价包干,三年含税最高限价为12万元一个年度(12个月)的含税最高限价为4万元。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2投标人所属正式执业律师不得少于10人。3.3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1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20211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2)近三年(201911月至今),没有因违反本项目所属行业行为规范受到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在

红河 (略) 2023-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FW-2022-06266

1.招标条件

红河 (略) 2023-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红河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河 (略) 2023-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

2.3服务内容:(1)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及书面法律意见;(2)协助有关部门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3)审查各类合同,参与重大合同和法律关系复杂以及可能对企业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的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制定符合实际的范本合同;(4)参与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5)办理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公证等有关法律事务,做好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每年的3.15”“6月安全生产月”“6?29”“119消防日”“12.4和普法宣传活动期间应当为招标人领导干部及职工提供不少于两次的法律培训;(7)接受招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委托,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8)中标人指派担任招标人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以文字形式每季度向招标人通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招标人的实际情况提出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见和建议;(9)办理上级部门交办和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10)受律师事务所指派,为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常年法律顾问

2.4服务期限:3年(202311日至20251231日)。实行一招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签三年。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及产品质量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继续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终止原签订的合同。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有关规定规范和考核指标,日常咨询服务工作优质高效,临时委托工作响应及时。

2.7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实行全费用总价包干,三年含税最高限价为12万元一个年度(12个月)的含税最高限价为4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所属正式执业律师不得少于10人。

3.3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1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20211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2)近三年(201911月至今),没有因违反本项目所属行业行为规范受到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在

红河 (略) 2023-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FW-2022-06266

1.招标条件

红河 (略) 2023-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红河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河 (略) 2023-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

2.3服务内容:(1)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及书面法律意见;(2)协助有关部门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3)审查各类合同,参与重大合同和法律关系复杂以及可能对企业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的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制定符合实际的范本合同;(4)参与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5)办理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公证等有关法律事务,做好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每年的3.15”“6月安全生产月”“6?29”“119消防日”“12.4和普法宣传活动期间应当为招标人领导干部及职工提供不少于两次的法律培训;(7)接受招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委托,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8)中标人指派担任招标人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以文字形式每季度向招标人通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招标人的实际情况提出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见和建议;(9)办理上级部门交办和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10)受律师事务所指派,为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常年法律顾问

2.4服务期限:3年(202311日至20251231日)。实行一招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签三年。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及产品质量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继续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终止原签订的合同。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有关规定规范和考核指标,日常咨询服务工作优质高效,临时委托工作响应及时。

2.7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实行全费用总价包干,三年含税最高限价为12万元一个年度(12个月)的含税最高限价为4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所属正式执业律师不得少于10人。

3.3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1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20211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2)近三年(201911月至今),没有因违反本项目所属行业行为规范受到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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