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十八号线项目经理部电力电缆、光缆、通信线缆及区间托架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重庆轨道交通十八号线项目经理部电力电缆、光缆、通信线缆及区间托架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20DQH2022-052 | ||
包件号 | 招标物资描述 | 备注 |
CQGD-* | 电力电缆 | |
CQGD-* | 泄漏电缆、通信线缆 | |
CQGD-* | 通信光缆 | |
区间托架 |
3.
CQGD-* | 电力电缆 | 生产厂家 (经销代理商) |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 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近3年,同类型物资在国内地铁行业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证明。(3)财务履约能力: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两年亏损的状况,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相关资质)。且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5)投标人应具有生产通信、综合监控、AFC系统信号光电缆、通信漏缆、通信电缆至少三年的经验,并在**日至投标截止日有2个及 (略) 轨道交通系统的同类物资开通运行业绩(以开通时间为准,须提供运行证明及与运行证明对应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证明材料),单体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清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6)供应商不得存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不得被列入《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不得被列入《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 暂行办法》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 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不得被 (略) 失信供应商的企业(黑名单)在被执行期内;供货设备不得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7)所投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要求强制性“3C”认证的产品,须出具3C认证证书;如果谈判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所投物资需提供国内(外)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相关资质)。(8)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满足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9)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CQGD-* | 泄漏电缆、通信线缆 | 生产厂家 (经销代理商) | ||
CQGD-* | 通信光缆 | 生产厂家 (经销代理商) | ||
CQGD-* | 区间托架 | 生产厂家 (经销代理商) |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的经销代理商。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近3年,同类型物资在国内地铁行业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证明。(3)财务履约能力: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出现连续两年亏损的状况,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相关资质)。(5)供应商不得存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不得被列入《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不得被列入《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 暂行办法》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 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不得被 (略) 失信供应商的企业(黑名单)在被执行期内;供货设备不得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6)所投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要求强制性“3C”认证的产品,须出具3C认证证书;如果谈判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所投物资需提供国内(外)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相关资质)。(7)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满足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8)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内 容 | |
申请单位 | |||
投标项目名称 | 重庆轨道交通十八号线系统设备工程一标 | ||
投标代表人 | 招标编号 | ||
联系电话 | 包 件 号 | ||
邮 箱 | 投标内容 | ||
注册资金 | 纳税人资格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微信号 | ||
单位通信地址 | |||
代理生产厂(如有) | |||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包件号) 本单位承诺,投标全过程提供资料均真实有效,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招标人关于招投标的组织安排。 申 请 单 位(章): 投标代表人(签章): 年 | |||
招标人确认: 招标人(章): 年 |
招标编号:ZT20DQH2022-052 | ||
包件号 | 招标物资描述 | 备注 |
CQGD-* | 电力电缆 | |
CQGD-* | 泄漏电缆、通信线缆 | |
CQGD-* | 通信光缆 | |
区间托架 |
3.
CQGD-* | 电力电缆 | 生产厂家 (经销代理商) |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 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近3年,同类型物资在国内地铁行业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证明。(3)财务履约能力: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两年亏损的状况,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相关资质)。且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5)投标人应具有生产通信、综合监控、AFC系统信号光电缆、通信漏缆、通信电缆至少三年的经验,并在**日至投标截止日有2个及 (略) 轨道交通系统的同类物资开通运行业绩(以开通时间为准,须提供运行证明及与运行证明对应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证明材料),单体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清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6)供应商不得存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不得被列入《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不得被列入《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 暂行办法》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 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不得被 (略) 失信供应商的企业(黑名单)在被执行期内;供货设备不得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7)所投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要求强制性“3C”认证的产品,须出具3C认证证书;如果谈判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所投物资需提供国内(外)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相关资质)。(8)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满足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9)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CQGD-* | 泄漏电缆、通信线缆 | 生产厂家 (经销代理商) | ||
CQGD-* | 通信光缆 | 生产厂家 (经销代理商) | ||
CQGD-* | 区间托架 | 生产厂家 (经销代理商) |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的经销代理商。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近3年,同类型物资在国内地铁行业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证明。(3)财务履约能力: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出现连续两年亏损的状况,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相关资质)。(5)供应商不得存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不得被列入《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不得被列入《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 暂行办法》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 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不得被 (略) 失信供应商的企业(黑名单)在被执行期内;供货设备不得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6)所投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要求强制性“3C”认证的产品,须出具3C认证证书;如果谈判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所投物资需提供国内(外)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相关资质)。(7)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满足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8)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内 容 | |
申请单位 | |||
投标项目名称 | 重庆轨道交通十八号线系统设备工程一标 | ||
投标代表人 | 招标编号 | ||
联系电话 | 包 件 号 | ||
邮 箱 | 投标内容 | ||
注册资金 | 纳税人资格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微信号 | ||
单位通信地址 | |||
代理生产厂(如有) | |||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包件号) 本单位承诺,投标全过程提供资料均真实有效,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招标人关于招投标的组织安排。 申 请 单 位(章): 投标代表人(签章): 年 | |||
招标人确认: 招标人(章):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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