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研究院全自动微波消解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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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稀土研究院全自动微波消解仪

项目编号ZC*项目名称包头稀土研究院全自动微波消解仪
发布日期2022/11/23报名截止日期2022/11/28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2022/11/24 -- 09:00开标日期时间2022/11/30-- 09:00
项目类别设备 单价不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 (略) 。项目编号ZC*
2.项目概况
ZC*,包头稀土研究院全自动微波消解仪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头稀土研究院全自动微波消解仪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后付30%;收到发货通知单后付60%;验收合格后付10% 600,000.006,000.00限价为不含税价,包含办理免税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日之前)。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业绩要求
1 包头稀土研究院全自动微波消解仪①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近期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②投标人须为进口.品牌的制造商或直接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分支机构的直接授权证明(分支机构须提供为制造商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2/11/28 17: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11/3009:00:00(北京时间)。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63.com。异议接收电话:0472-*/*监督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 (略) 地址: (略) 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36号联 系 人:张晓伟联系电话:*招标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王瑞文 0472-*业务部长:武志国0472-* 客服热线电话:0472-*
(略) (略)
2022/11/23

项目编号ZC*项目名称包头稀土研究院全自动微波消解仪
发布日期2022/11/23报名截止日期2022/11/28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2022/11/24 -- 09:00开标日期时间2022/11/30-- 09:00
项目类别设备 单价不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 (略) 。项目编号ZC*
2.项目概况
ZC*,包头稀土研究院全自动微波消解仪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头稀土研究院全自动微波消解仪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后付30%;收到发货通知单后付60%;验收合格后付10% 600,000.006,000.00限价为不含税价,包含办理免税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日之前)。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业绩要求
1 包头稀土研究院全自动微波消解仪①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近期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②投标人须为进口.品牌的制造商或直接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分支机构的直接授权证明(分支机构须提供为制造商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2/11/28 17: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11/3009:00:00(北京时间)。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63.com。异议接收电话:0472-*/*监督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 (略) 地址: (略) 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36号联 系 人:张晓伟联系电话:*招标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王瑞文 0472-*业务部长:武志国0472-* 客服热线电话:0472-*
(略) (略)
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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