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非标设备采购
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非标设备采购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非标设备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非标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B*
投标截止时间:** 09:30
项目状态:进行中
项目名称: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非标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B*
招标人:宜宾 (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收费:200.00元
文件获取时间:** 17:00至** 16:00
文件获取地点:线上获取
投标保证金收费:80000.00元
投标截止时间:**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开标时间:** 09:30
开标地点: (略) 临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天原集团办公大楼 106 室
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项目概况: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前驱体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对公司的发展、 战略转型进入新能源领域起着重要的作用,有着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年产 10 万吨 磷酸铁前驱体项目用地面积约 300 亩, (略) 江安县阳春工业园。
投标人资格条件:1. 基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经营 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资质要求: (1)企业注册资本要求: / (2)企业财务状况要求: / (3)企业业绩要求: / (4) ?允许 ?不允许 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注:代理商与制造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5)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投标文件时, 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其他要求 /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备注: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报名,平台地址为(http://**)下载招标文件。报名费用: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200 元(大写: *佰元整 ),由招标人确认无误后,投标人方可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 (略) 基本账户以转帐形式递交的资料费, (略) 、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及私人名义递交的支票、汇票和电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费可提供发票。招标文件资料费缴纳账户:单 位: 宜宾 (略) ;开户银行: 工行宜宾三江支行;账号:*2497 ;汇入时在“备注栏” 注明:“ 非标设备报名费”。 二、其他 其他 1.招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锅炉热水槽 台 1 需现场制作,详见施工蓝图 2 水化塔 台 1 需现场制作,详见施工蓝图 3 黄磷储槽 台 1 需现场制作,详见施工蓝图 4 成品酸槽 台 2 需现场制作,详见施工蓝图 5 除雾器 台 1 需现场制作,详见施工蓝图 2.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现场制作(*方负责提供场地、水、电)、吊装及就位、 安装、试验验收及售后服务等,交付招标人具备使用条件所有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 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4 个内完成现场制作。 4.交货地点: (略) 江安县工业功能园区宜宾 (略) 车板交付。 5.付款及支付方式: 5.1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预付合同总额 30%预付款,制作进度达到总进度 50%支付合同总 额 20%进度款,设备制作完毕支付合同总额 10%进度款,验收合格后并开具 13%增值税全额 发票支付合同总额 30%验收款,余合同总额的 10%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5.2 支付方式:买方以最长期限为 6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付款及支付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6.投标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通过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未上传的投标文件 无效,同时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指定地点。逾期未上传、送 达至指定网站、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疫区投标须知: 7.1.1 本次疫区范围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 7.1.2 若投标单位纸质投标文件无法按时到达开标现场的,本次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 签字盖章纸质版扫描为 PDF 电子版,上传至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平台地址为 ( http://**)。开标评标以上传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准。在具 备邮寄条件后,须尽快将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邮寄至以下地址,且投标单位必须保证 邮寄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与上传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否则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 7.2 邮寄地址: (略)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集团办公楼 308 室 。 收 件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831-* 8.公告发布媒介: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和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9.投标人必须在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注册投标,欲 了解注册及投标流程请查看“注册用户须知”。如有疑问,请联系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运 营商隆道云的客服热线:400-0118-000/028-*。 10.如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存在异议,请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送至(*@*bty.com) 邮箱。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宾 (略) 。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宾 (略) 地 址: (略) 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永兴大道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831-* 电子邮件:*@*bty.com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非标设备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非标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B*
投标截止时间:** 09:30
项目状态:进行中
项目名称: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非标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B*
招标人:宜宾 (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收费:200.00元
文件获取时间:** 17:00至** 16:00
文件获取地点:线上获取
投标保证金收费:80000.00元
投标截止时间:**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开标时间:** 09:30
开标地点: (略) 临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天原集团办公大楼 106 室
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项目概况: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前驱体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对公司的发展、 战略转型进入新能源领域起着重要的作用,有着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年产 10 万吨 磷酸铁前驱体项目用地面积约 300 亩, (略) 江安县阳春工业园。
投标人资格条件:1. 基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经营 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资质要求: (1)企业注册资本要求: / (2)企业财务状况要求: / (3)企业业绩要求: / (4) ?允许 ?不允许 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注:代理商与制造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5)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投标文件时, 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其他要求 /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备注: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报名,平台地址为(http://**)下载招标文件。报名费用: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200 元(大写: *佰元整 ),由招标人确认无误后,投标人方可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 (略) 基本账户以转帐形式递交的资料费, (略) 、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及私人名义递交的支票、汇票和电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费可提供发票。招标文件资料费缴纳账户:单 位: 宜宾 (略) ;开户银行: 工行宜宾三江支行;账号:*2497 ;汇入时在“备注栏” 注明:“ 非标设备报名费”。 二、其他 其他 1.招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锅炉热水槽 台 1 需现场制作,详见施工蓝图 2 水化塔 台 1 需现场制作,详见施工蓝图 3 黄磷储槽 台 1 需现场制作,详见施工蓝图 4 成品酸槽 台 2 需现场制作,详见施工蓝图 5 除雾器 台 1 需现场制作,详见施工蓝图 2.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现场制作(*方负责提供场地、水、电)、吊装及就位、 安装、试验验收及售后服务等,交付招标人具备使用条件所有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 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4 个内完成现场制作。 4.交货地点: (略) 江安县工业功能园区宜宾 (略) 车板交付。 5.付款及支付方式: 5.1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预付合同总额 30%预付款,制作进度达到总进度 50%支付合同总 额 20%进度款,设备制作完毕支付合同总额 10%进度款,验收合格后并开具 13%增值税全额 发票支付合同总额 30%验收款,余合同总额的 10%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5.2 支付方式:买方以最长期限为 6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付款及支付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6.投标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通过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未上传的投标文件 无效,同时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指定地点。逾期未上传、送 达至指定网站、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疫区投标须知: 7.1.1 本次疫区范围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 7.1.2 若投标单位纸质投标文件无法按时到达开标现场的,本次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 签字盖章纸质版扫描为 PDF 电子版,上传至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平台地址为 ( http://**)。开标评标以上传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准。在具 备邮寄条件后,须尽快将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邮寄至以下地址,且投标单位必须保证 邮寄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与上传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否则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 7.2 邮寄地址: (略)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集团办公楼 308 室 。 收 件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831-* 8.公告发布媒介: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和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9.投标人必须在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注册投标,欲 了解注册及投标流程请查看“注册用户须知”。如有疑问,请联系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运 营商隆道云的客服热线:400-0118-000/028-*。 10.如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存在异议,请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送至(*@*bty.com) 邮箱。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宾 (略) 。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宾 (略) 地 址: (略) 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永兴大道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831-* 电子邮件:*@*bt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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