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天工苍南县2017年学校新建、改建工程保洁服务
中冶天工苍南县2017年学校新建、改建工程保洁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
我公司现对中冶天工苍南县2017年学校新建、改建工程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名称:中冶天工苍南县2017年学校新建、改建工程保洁服务。
(二)招标编号:*-2018-CN-南方-ZB39。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1)苍南县灵溪镇第十中学改扩建工程:总用地面积37891平方米(合56.8亩),其中新征用地面积24284平方米(合36.4亩),原灵溪镇第十中学(渎浦中学)用地面积13607平方米(合20.4亩)。总建筑面积约21087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6987平方米。办学规模:42个班级、全日制在校生1890人。
(2)苍南县灵溪镇第七小学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33660平方米,折合50.49亩,其中原学校用地面积3120.6平方米,折合4.68亩,代征道路用地面积2455.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215平方米。48个班级、全日制在校生2160人.
(3)苍南县龙港镇宏程小学:总用地面积18451平方米(合27.68亩),总建筑面积2198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100平方米,半地下室建筑面积6866平方米,办学规模36个班级、全日制在校生1440人。
(4)苍南县金乡镇第五小学建设工程(含附属公办幼儿园):总用地面积32358.56平方米(合48.54亩),其中新征用地面积33854.07平方米(其中原学校占地面积2545.9平方米一起办理征用手续),另外红线外道路代征面积1495.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577平方米,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16244平方米,办学规模小学为36个班级,幼儿园12个班级。
(5)灵溪镇第五小学(县体育运动学校)改扩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31175.91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52007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118.47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20米;1#教学楼建筑面积3717.52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038.47平方米,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16.10米;2#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3411.81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676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20米;行政楼建筑面积1187.95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358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2米;体育馆建筑面积7470.07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2418.17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23.8米。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工程范围为;苍南县灵溪五小一期、苍南县灵溪镇第十中学、苍南县灵溪镇第七小学、苍南县龙港镇宏程小学、苍南县金乡镇第五小学保洁服务;主要工作内容:清理施工现场留下的装修垃圾、全面除尘、清洗玻璃、门窗框以及门把手的清洗、楼地面清踢脚线墙裙清洗、厕所除污消毒等保洁工作,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下发的进场通知单为准。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无资质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2.资金要求: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此项目施工期各节点的资金投入;
3.业绩要求:无;
4.投标人须是 (略) 的合格分包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需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履约能力交流鉴定,经鉴定合格方可参与投标,交流内容涉及履约、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法律诉讼等方面内容。
7.信誉要求:良好
8.其他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五)资格预审相关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人登录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http://**系统后自行下载资格预审相关文件,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时间前编制并递交(通过附件上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六)资格审查文件的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未列入 (略) 及 (略) 黑名单或失信个人名单;
2.投标人企业资质须与上述要求相符;
3.与我公司不存在法律诉讼;
4.参加本工程资格审查申请的申请人代表,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须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近三年内发生安全事故、重大质量及环境污染事件的;
2)影响招标人企业声誉,对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七)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300元以单位名义现汇分别缴纳至招标人财务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执单作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附件上传至五矿采购平台,未缴纳的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
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略) 账号: 1200 1785 6000 5250 1895
开户行: 建行天津滨海临空支行
退还联系人:夏垚联系电话:*
2)汇款时请注明 (略) 简称、招标名称、投标保证金(或标书费)和招标编码,例如:南方+苍南学校保洁服务+标书费2018-CN-南方-ZB39(银行字数如受限,可缩短招标名称,其余不可缩短),如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附相关证明资料,如有债权质押的投标人,需说明具体质押情况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标书费不予退还.
(八)资格预审完成后,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通过采购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通过后,放弃投标资格的,列入限制投标人名单,禁止3个月在中国五矿采购平台参加 (略) 组织的招标活动。
(九)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0时(以五矿采购平台最终时间为准)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顾佩佩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tp://**
招标人: (略) 招标采购中心
日 期:2022 年11 月22 日
资格预审公告
我公司现对中冶天工苍南县2017年学校新建、改建工程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名称:中冶天工苍南县2017年学校新建、改建工程保洁服务。
(二)招标编号:*-2018-CN-南方-ZB39。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1)苍南县灵溪镇第十中学改扩建工程:总用地面积37891平方米(合56.8亩),其中新征用地面积24284平方米(合36.4亩),原灵溪镇第十中学(渎浦中学)用地面积13607平方米(合20.4亩)。总建筑面积约21087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6987平方米。办学规模:42个班级、全日制在校生1890人。
(2)苍南县灵溪镇第七小学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33660平方米,折合50.49亩,其中原学校用地面积3120.6平方米,折合4.68亩,代征道路用地面积2455.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215平方米。48个班级、全日制在校生2160人.
(3)苍南县龙港镇宏程小学:总用地面积18451平方米(合27.68亩),总建筑面积2198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100平方米,半地下室建筑面积6866平方米,办学规模36个班级、全日制在校生1440人。
(4)苍南县金乡镇第五小学建设工程(含附属公办幼儿园):总用地面积32358.56平方米(合48.54亩),其中新征用地面积33854.07平方米(其中原学校占地面积2545.9平方米一起办理征用手续),另外红线外道路代征面积1495.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577平方米,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16244平方米,办学规模小学为36个班级,幼儿园12个班级。
(5)灵溪镇第五小学(县体育运动学校)改扩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31175.91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52007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118.47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20米;1#教学楼建筑面积3717.52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038.47平方米,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16.10米;2#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3411.81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676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20米;行政楼建筑面积1187.95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358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2米;体育馆建筑面积7470.07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2418.17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23.8米。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工程范围为;苍南县灵溪五小一期、苍南县灵溪镇第十中学、苍南县灵溪镇第七小学、苍南县龙港镇宏程小学、苍南县金乡镇第五小学保洁服务;主要工作内容:清理施工现场留下的装修垃圾、全面除尘、清洗玻璃、门窗框以及门把手的清洗、楼地面清踢脚线墙裙清洗、厕所除污消毒等保洁工作,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下发的进场通知单为准。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无资质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2.资金要求: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此项目施工期各节点的资金投入;
3.业绩要求:无;
4.投标人须是 (略) 的合格分包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需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履约能力交流鉴定,经鉴定合格方可参与投标,交流内容涉及履约、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法律诉讼等方面内容。
7.信誉要求:良好
8.其他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五)资格预审相关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人登录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http://**系统后自行下载资格预审相关文件,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时间前编制并递交(通过附件上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六)资格审查文件的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未列入 (略) 及 (略) 黑名单或失信个人名单;
2.投标人企业资质须与上述要求相符;
3.与我公司不存在法律诉讼;
4.参加本工程资格审查申请的申请人代表,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须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近三年内发生安全事故、重大质量及环境污染事件的;
2)影响招标人企业声誉,对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七)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300元以单位名义现汇分别缴纳至招标人财务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执单作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附件上传至五矿采购平台,未缴纳的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
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略) 账号: 1200 1785 6000 5250 1895
开户行: 建行天津滨海临空支行
退还联系人:夏垚联系电话:*
2)汇款时请注明 (略) 简称、招标名称、投标保证金(或标书费)和招标编码,例如:南方+苍南学校保洁服务+标书费2018-CN-南方-ZB39(银行字数如受限,可缩短招标名称,其余不可缩短),如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附相关证明资料,如有债权质押的投标人,需说明具体质押情况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标书费不予退还.
(八)资格预审完成后,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通过采购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通过后,放弃投标资格的,列入限制投标人名单,禁止3个月在中国五矿采购平台参加 (略) 组织的招标活动。
(九)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0时(以五矿采购平台最终时间为准)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顾佩佩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tp://**
招标人: (略) 招标采购中心
日 期:2022 年11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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