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智慧停车服务运营项目
宁乡智慧停车服务运营项目
宁乡智慧停车服务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略) (略) (略) 的委托,对宁乡智慧停车服务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活动。<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宁乡智慧停车服务运营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CSSZTB(CG)-*
3、项目标的、运营内容及运营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二、项目预算金额:8276.41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1年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否定意见。投标人在2019年后成立的,则提交成立后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未在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且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http://**)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且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7)投标人需对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如发现造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险种。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正在运 (略) 级智慧交通或智慧停车项目运营经验,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业绩认定范围:投标人须为该项目的实际运营单位或 (略) ,但须提供必要的股权关系证明);同时提供正在运营的智慧交通或智慧停车项目的系统界面截图,截图须显示实际运营单位或开发主体名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缴纳平台使用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日至**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2、为支持本平台的运营、持续完善、改进平台体验,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本平台对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中的投标人收取一定的平台使用费。
3、平台使用费400元/标段·次,以招标文件费名义收取后自动转为平台使用费,缴纳后不予退款。投标人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平台使用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投标人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平台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报名无效。本项目平台使用费统一通过招标文件费收取端口缴纳至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专用账户。
4、答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于**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线上提出;
(2)招标代理机构将答疑题汇总,于**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答复所有投标人。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C座3楼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余先生、姜先生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宁乡大道168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方女士、熊女士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C座3楼
宁乡智慧停车服务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略) (略) (略) 的委托,对宁乡智慧停车服务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活动。<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宁乡智慧停车服务运营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CSSZTB(CG)-*
3、项目标的、运营内容及运营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二、项目预算金额:8276.41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1年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否定意见。投标人在2019年后成立的,则提交成立后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未在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且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http://**)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且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7)投标人需对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如发现造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险种。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正在运 (略) 级智慧交通或智慧停车项目运营经验,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业绩认定范围:投标人须为该项目的实际运营单位或 (略) ,但须提供必要的股权关系证明);同时提供正在运营的智慧交通或智慧停车项目的系统界面截图,截图须显示实际运营单位或开发主体名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缴纳平台使用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日至**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2、为支持本平台的运营、持续完善、改进平台体验,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本平台对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中的投标人收取一定的平台使用费。
3、平台使用费400元/标段·次,以招标文件费名义收取后自动转为平台使用费,缴纳后不予退款。投标人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平台使用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投标人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平台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报名无效。本项目平台使用费统一通过招标文件费收取端口缴纳至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专用账户。
4、答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于**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线上提出;
(2)招标代理机构将答疑题汇总,于**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答复所有投标人。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C座3楼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余先生、姜先生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宁乡大道168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方女士、熊女士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C座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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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宁乡智慧停车服务运营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CSSZTB(CG)-*
3、项目标的、运营内容及运营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二、项目预算金额:8276.41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1年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否定意见。投标人在2019年后成立的,则提交成立后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未在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且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http://**)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且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7)投标人需对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如发现造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险种。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正在运 (略) 级智慧交通或智慧停车项目运营经验,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业绩认定范围:投标人须为该项目的实际运营单位或 (略) ,但须提供必要的股权关系证明);同时提供正在运营的智慧交通或智慧停车项目的系统界面截图,截图须显示实际运营单位或开发主体名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缴纳平台使用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日至**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2、为支持本平台的运营、持续完善、改进平台体验,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本平台对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中的投标人收取一定的平台使用费。
3、平台使用费400元/标段·次,以招标文件费名义收取后自动转为平台使用费,缴纳后不予退款。投标人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平台使用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投标人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平台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报名无效。本项目平台使用费统一通过招标文件费收取端口缴纳至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专用账户。
4、答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于**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线上提出;
(2)招标代理机构将答疑题汇总,于**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答复所有投标人。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C座3楼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余先生、姜先生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宁乡大道168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方女士、熊女士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C座3楼
宁乡智慧停车服务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略) (略) (略) 的委托,对宁乡智慧停车服务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活动。<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宁乡智慧停车服务运营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CSSZTB(CG)-*
3、项目标的、运营内容及运营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二、项目预算金额:8276.41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1年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否定意见。投标人在2019年后成立的,则提交成立后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未在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且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http://**)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且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7)投标人需对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如发现造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险种。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正在运 (略) 级智慧交通或智慧停车项目运营经验,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业绩认定范围:投标人须为该项目的实际运营单位或 (略) ,但须提供必要的股权关系证明);同时提供正在运营的智慧交通或智慧停车项目的系统界面截图,截图须显示实际运营单位或开发主体名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缴纳平台使用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日至**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2、为支持本平台的运营、持续完善、改进平台体验,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本平台对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中的投标人收取一定的平台使用费。
3、平台使用费400元/标段·次,以招标文件费名义收取后自动转为平台使用费,缴纳后不予退款。投标人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平台使用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投标人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平台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报名无效。本项目平台使用费统一通过招标文件费收取端口缴纳至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专用账户。
4、答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于**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线上提出;
(2)招标代理机构将答疑题汇总,于**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答复所有投标人。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C座3楼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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