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环保编制《暖泉沟水泥用灰岩矿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招标[进行中]
吉林环保编制《暖泉沟水泥用灰岩矿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招标[进行中]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编码 | 采购工厂 | 文档/附件 | 备注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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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暖泉沟水泥用灰岩矿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项目 | 技术服务 | - | 1 | 项 | 挂账后付款 | CYJ1 | 吉林金隅 (略) | 无 | 无 | 6%(增值专票) |
(一)项目内容:编制《吉林金隅 (略) 暖泉沟水泥用灰岩矿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
(二)技术要求:
1、具备开展编制项目的合法资质及必备人员条件,编制方法符合现行法规规范要求。
2、需要对矿山边坡进行石料采样,并进行岩体物理力学性质分析,测定岩体的抗剪强度。
3、按招标方要求及时开展编制工作并在**日之前完成《吉林金隅 (略) 暖泉沟水泥用灰岩矿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
(三)双方权力和义务:
1、吉林金隅 (略) 的权利及义务:为中标方提供必要的编制所需的材料。
2、中标方的权利及义务:严格按照本标书中的技术要求执行,保证编制过程及结果合法合规。
(四)服务期限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日。
五、付款方式:中标方编制完成后,向*方提供纸质及电子版《吉林金隅 (略) 暖泉沟水泥用灰岩矿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招标方财务挂账后全额支付《吉林金隅 (略) 暖泉沟水泥用灰岩矿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的编制费用,付款方式为电汇。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约定
(一)投标保证金约定
1、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向吉林环保交纳人民币大写*仟*佰元整(小写1800元)的投标保证金(现金或汇款,如汇款请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严禁以个人卡汇款,如发生用个人卡汇款,取消其投标资格,所汇款额不予退还,因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汇款个人承担)。
(1)未中标方投标保证金,待招标结果宣布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2)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额度低于履约保证金额度的另行补齐。
(3)投标保证金回退时要求必须回退到投标人企业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帐户的概不受理。
2、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方履行投标承诺的保证。
3、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方提供虚假的投标材料。
(2)投标人恶意竞标、串标、围标的。
(3)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且未经招标人同意,拒绝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的。
(4)投标方未按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参与投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约定
1、中标结果出具后,中标方需向吉林环保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仟元整(小写5000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吉林环保财务资金部负责收取。
2、合同履约保证金待中标方按招标方要求合同履约完毕一次性无息返还。
3、发生下列情况,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解除合同:
(1)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中标方未按招标方管理规定执行,违章、违规操作,有舞弊行为的。
(2)经查实,发现对招标方工作人员有行贿、舞弊行为的。
(3)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编码 | 采购工厂 | 文档/附件 | 备注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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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暖泉沟水泥用灰岩矿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项目 | 技术服务 | - | 1 | 项 | 挂账后付款 | CYJ1 | 吉林金隅 (略) | 无 | 无 | 6%(增值专票) |
(一)项目内容:编制《吉林金隅 (略) 暖泉沟水泥用灰岩矿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
(二)技术要求:
1、具备开展编制项目的合法资质及必备人员条件,编制方法符合现行法规规范要求。
2、需要对矿山边坡进行石料采样,并进行岩体物理力学性质分析,测定岩体的抗剪强度。
3、按招标方要求及时开展编制工作并在**日之前完成《吉林金隅 (略) 暖泉沟水泥用灰岩矿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
(三)双方权力和义务:
1、吉林金隅 (略) 的权利及义务:为中标方提供必要的编制所需的材料。
2、中标方的权利及义务:严格按照本标书中的技术要求执行,保证编制过程及结果合法合规。
(四)服务期限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日。
五、付款方式:中标方编制完成后,向*方提供纸质及电子版《吉林金隅 (略) 暖泉沟水泥用灰岩矿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招标方财务挂账后全额支付《吉林金隅 (略) 暖泉沟水泥用灰岩矿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的编制费用,付款方式为电汇。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约定
(一)投标保证金约定
1、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向吉林环保交纳人民币大写*仟*佰元整(小写1800元)的投标保证金(现金或汇款,如汇款请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严禁以个人卡汇款,如发生用个人卡汇款,取消其投标资格,所汇款额不予退还,因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汇款个人承担)。
(1)未中标方投标保证金,待招标结果宣布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2)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额度低于履约保证金额度的另行补齐。
(3)投标保证金回退时要求必须回退到投标人企业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帐户的概不受理。
2、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方履行投标承诺的保证。
3、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方提供虚假的投标材料。
(2)投标人恶意竞标、串标、围标的。
(3)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且未经招标人同意,拒绝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的。
(4)投标方未按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参与投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约定
1、中标结果出具后,中标方需向吉林环保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仟元整(小写5000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吉林环保财务资金部负责收取。
2、合同履约保证金待中标方按招标方要求合同履约完毕一次性无息返还。
3、发生下列情况,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解除合同:
(1)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中标方未按招标方管理规定执行,违章、违规操作,有舞弊行为的。
(2)经查实,发现对招标方工作人员有行贿、舞弊行为的。
(3)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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