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项目(施工)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22〕1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 (略) 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宏路街道
2.2.工程建设规模:对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装修,总面积4652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项目施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室内装修及配套强电和照明工程、给排水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医用气体、污水处理系统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3000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50,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项目(施工)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22〕1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 (略) 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宏路街道
2.2.工程建设规模:对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装修,总面积4652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项目施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室内装修及配套强电和照明工程、给排水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医用气体、污水处理系统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3000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50,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