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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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红河弘毅 (略) 2023-2025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经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红河弘毅 (略) ,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红河弘毅 (略) 2023-2025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2.2服务内容、范围及方式:红河弘毅 (略) 2023年生产经营用车共预计55辆(具体以实际投保车辆明细清单为准)车辆保险服务,服务方式为远程线上化服务+现场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2.3服务要求:2.3.1.2023年度车辆保险(具体车辆信息明细清单以投保方提供数据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1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金额10万元),代交车船税。2.3.2.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增值服务项目应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按招标人实际所交交强险净保费金额不低于4%和所交商业险净保费金额不低于8%的比例内为招标人提供用于防灾防损工作服务项目。2.4本项目2023年预算总金额为45万元,实行全费用总价包干,含税总价最高限价43.6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2.5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12月31日。(1)实行一招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价格一年一确定,合同一年一签订。即:确定一个中标人为2023年服务供应商,该中标人同时为该项目2024-2025年的服务供应商;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经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20242025年的合同价格参照2023年的中标价格并结 (略) 场价格谈判确定;20242025年对于本项目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2.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8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 (略) (略) 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 (略) (略) (略) (略) ;3.2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 (略) 或经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 (略) (略) 及下属公司、 (略) (略) 或代理机构。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全部险种;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近3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3.5投标人信誉: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近三年(202011月至今)没有因违反本项目所属行业行为规范受到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政处罚、失信惩戒”,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3.6近三年(202011月至今),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行为(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的查询结果为准);(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3.7未 (略) 、 (略) (略) (略) 红河州公司黑名单(以其公布的黑名单名录为准);3.8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出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3.7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 (略) (略) 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4) (略) (略) (或下属公司)参加投标;3.8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下列证照报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略) 总经理)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 (略) 总经理)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报名时提供);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四.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红河弘毅 (略) 2023-2025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经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红河弘毅 (略) ,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红河弘毅 (略) 2023-2025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2.2服务内容、范围及方式:红河弘毅 (略) 2023年生产经营用车共预计55辆(具体以实际投保车辆明细清单为准)车辆保险服务,服务方式为远程线上化服务+现场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2.3服务要求:2.3.1.2023年度车辆保险(具体车辆信息明细清单以投保方提供数据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1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金额10万元),代交车船税。2.3.2.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增值服务项目应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按招标人实际所交交强险净保费金额不低于4%和所交商业险净保费金额不低于8%的比例内为招标人提供用于防灾防损工作服务项目。2.4本项目2023年预算总金额为45万元,实行全费用总价包干,含税总价最高限价43.6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2.5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12月31日。(1)实行一招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价格一年一确定,合同一年一签订。即:确定一个中标人为2023年服务供应商,该中标人同时为该项目2024-2025年的服务供应商;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经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20242025年的合同价格参照2023年的中标价格并结 (略) 场价格谈判确定;20242025年对于本项目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2.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8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 (略) (略) 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 (略) (略) (略) (略) ;3.2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 (略) 或经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 (略) (略) 及下属公司、 (略) (略) 或代理机构。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全部险种;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近3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3.5投标人信誉: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近三年(202011月至今)没有因违反本项目所属行业行为规范受到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政处罚、失信惩戒”,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3.6近三年(202011月至今),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行为(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的查询结果为准);(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3.7未 (略) 、 (略) (略) (略) 红河州公司黑名单(以其公布的黑名单名录为准);3.8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出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3.7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 (略) (略) 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4) (略) (略) (或下属公司)参加投标;3.8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下列证照报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略) 总经理)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 (略) 总经理)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报名时提供);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四.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红河弘毅 (略) 2023-2025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经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红河弘毅 (略) ,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河弘毅 (略) 2023-2025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2.2服务内容、范围及方式:红河弘毅 (略) 2023年生产经营用车共预计55辆(具体以实际投保车辆明细清单为准)车辆保险服务,服务方式为远程线上化服务+现场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3服务要求:

2.3.1.2023年度车辆保险(具体车辆信息明细清单以投保方提供数据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1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金额10万元),代交车船税。

2.3.2.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或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增值服务项目应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按招标人实际所交交强险净保费金额不低于4%和所交商业险净保费金额不低于8%的比例内为招标人提供用于防灾防损工作服务项目。

2.4本项目2023年预算总金额为45万元,实行全费用总价包干,含税总价最高限价43.6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5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12月31日。(1)实行一招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价格一年一确定,合同一年一签订。即:确定一个中标人为2023年服务供应商,该中标人同时为该项目2024-2025年的服务供应商;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经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20242025年的合同价格参照2023年的中标价格并结 (略) 场价格谈判确定;20242025年对于本项目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 (略) (略) 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 (略) (略) (略) (略) ;

3.2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 (略) 或经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 (略) (略) 及下属公司、 (略) (略) 或代理机构。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全部险种;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近3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3.5投标人信誉: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近三年(202011月至今)没有因违反本项目所属行业行为规范受到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政处罚、失信惩戒”,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6近三年(202011月至今),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行为(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的查询结果为准);(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7未 (略) 、 (略) (略) (略) 红河州公司黑名单(以其公布的黑名单名录为准);

3.8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出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7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 (略) (略) 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略) (略) (或下属公司)参加投标;

3.8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下列证照报名: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略) 总经理)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 (略) 总经理)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报名时提供);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红河弘毅 (略) 2023-2025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经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红河弘毅 (略) ,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河弘毅 (略) 2023-2025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2.2服务内容、范围及方式:红河弘毅 (略) 2023年生产经营用车共预计55辆(具体以实际投保车辆明细清单为准)车辆保险服务,服务方式为远程线上化服务+现场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3服务要求:

2.3.1.2023年度车辆保险(具体车辆信息明细清单以投保方提供数据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1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金额10万元),代交车船税。

2.3.2.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或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增值服务项目应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按招标人实际所交交强险净保费金额不低于4%和所交商业险净保费金额不低于8%的比例内为招标人提供用于防灾防损工作服务项目。

2.4本项目2023年预算总金额为45万元,实行全费用总价包干,含税总价最高限价43.6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5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12月31日。(1)实行一招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价格一年一确定,合同一年一签订。即:确定一个中标人为2023年服务供应商,该中标人同时为该项目2024-2025年的服务供应商;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经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20242025年的合同价格参照2023年的中标价格并结 (略) 场价格谈判确定;20242025年对于本项目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 (略) (略) 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 (略) (略) (略) (略) ;

3.2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 (略) 或经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 (略) (略) 及下属公司、 (略) (略) 或代理机构。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全部险种;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近3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3.5投标人信誉: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近三年(202011月至今)没有因违反本项目所属行业行为规范受到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政处罚、失信惩戒”,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6近三年(202011月至今),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行为(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的查询结果为准);(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7未 (略) 、 (略) (略) (略) 红河州公司黑名单(以其公布的黑名单名录为准);

3.8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出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7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 (略) (略) 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略) (略) (或下属公司)参加投标;

3.8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下列证照报名: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略) 总经理)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 (略) 总经理)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报名时提供);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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