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临沧市烟草公司后勤交通保障服务项目(2023年度)招标公告
2023-2025 (略) 后勤交通保障服务项目(2023年度)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023-20 (略) 后勤交通保障服务项目(2023年度)”经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 (略) (略) 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北京东方 (略) ,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2.1项目内容:2.1.1项目名称:2023-20 (略) 后勤交通保障服务项目(2023年度)(招标编号:DFHT-YN-ZB*);2.1.2服务内容、范围及方式: (略) 公司本部和 (略) 后勤交通保障服务,专人专车驻地提供乘客运输服务,数量为:48人/辆/年。服务范围为招标人烟叶生产、卷烟销售和专卖管理等工作所需的交通保障提供全面服务。服务方式: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专用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驻地服务,随叫随到。2.2服务要求:2.2.1服务车辆要求:①车辆性能要求:具有较强的道路通过性,适合招标人在烟叶种植区域使用;②车辆使用情况: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或公里数不超过5万公里)或全新车辆,新车官方购置价格在18-25万元以内;③车辆参数配置:燃油类型为汽油,载客为5人及以上,四驱,发动机为2.0T,141KW及以上。④车辆所有权需为投标人所有,将拟提供服务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年检合格记录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并提供服务车辆的车况信息统计表以备核实。⑤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均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若招标人认为提供车辆不能完全满足所需,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告知时限内根据招标人要求给予更换。⑥提供服务的车辆按招标人有关规定购买车辆保险,应将提供服务车辆的交强险及所涉及的商业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投标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年检,并严格按照《车辆使用手册》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在服务期限内车况良好、性能和安全得到保障,若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维修,杜绝车辆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形下运行,以确保用车安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2.2服务人员要求:①年龄:25-50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其以上驾照,驾龄为5年以上。②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诚实守信、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秀、责任心强、遵纪守法。③若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投标人则应立即更换为符合要求的,否则因此发生事故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④拟派驾驶服务人员必须符合驾驶员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无职业禁忌(复视、立体盲、严重视野缺损;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症;眩晕;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者;无饮酒嗜好)。⑤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和兼职,需要长期驻地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合同约定,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八县区及其乡镇等专人专车驻地服务)。2.5服务期限:3年(2023年至2025年)。该项目实行一招三年,服务时限3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另行采购。第一年合同签订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评价合格后,第二年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6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2.7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招标,按服务内容单项报价,含税最高单价限价如下: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含税控制单价金额(元/年/辆/人)服务时限(月)
项目(2023年度)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023-20 (略) 后勤交通保障服务项目(2023年度)”经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 (略) (略) 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北京东方 (略) ,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2.1项目内容:2.1.1项目名称:2023-20 (略) 后勤交通保障服务项目(2023年度)(招标编号:DFHT-YN-ZB*);2.1.2服务内容、范围及方式: (略) 公司本部和 (略) 后勤交通保障服务,专人专车驻地提供乘客运输服务,数量为:48人/辆/年。服务范围为招标人烟叶生产、卷烟销售和专卖管理等工作所需的交通保障提供全面服务。服务方式: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专用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驻地服务,随叫随到。2.2服务要求:2.2.1服务车辆要求:①车辆性能要求:具有较强的道路通过性,适合招标人在烟叶种植区域使用;②车辆使用情况: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或公里数不超过5万公里)或全新车辆,新车官方购置价格在18-25万元以内;③车辆参数配置:燃油类型为汽油,载客为5人及以上,四驱,发动机为2.0T,141KW及以上。④车辆所有权需为投标人所有,将拟提供服务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年检合格记录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并提供服务车辆的车况信息统计表以备核实。⑤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均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若招标人认为提供车辆不能完全满足所需,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告知时限内根据招标人要求给予更换。⑥提供服务的车辆按招标人有关规定购买车辆保险,应将提供服务车辆的交强险及所涉及的商业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投标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年检,并严格按照《车辆使用手册》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在服务期限内车况良好、性能和安全得到保障,若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维修,杜绝车辆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形下运行,以确保用车安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2.2服务人员要求:①年龄:25-50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其以上驾照,驾龄为5年以上。②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诚实守信、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秀、责任心强、遵纪守法。③若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投标人则应立即更换为符合要求的,否则因此发生事故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④拟派驾驶服务人员必须符合驾驶员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无职业禁忌(复视、立体盲、严重视野缺损;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症;眩晕;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者;无饮酒嗜好)。⑤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和兼职,需要长期驻地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合同约定,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八县区及其乡镇等专人专车驻地服务)。2.5服务期限:3年(2023年至2025年)。该项目实行一招三年,服务时限3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另行采购。第一年合同签订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评价合格后,第二年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6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2.7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招标,按服务内容单项报价,含税最高单价限价如下: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含税控制单价金额(元/年/辆/人)服务时限(月)
1.招标条件“2023-20 (略) 后勤交通保障服务项目(2023年度)”经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 (略) (略) 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北京东方 (略) ,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2.1项目内容:2.1.1项目名称:2023-20 (略) 后勤交通保障服务项目(2023年度)(招标编号:DFHT-YN-ZB*);2.1.2服务内容、范围及方式: (略) 公司本部和 (略) 后勤交通保障服务,专人专车驻地提供乘客运输服务,数量为:48人/辆/年。服务范围为招标人烟叶生产、卷烟销售和专卖管理等工作所需的交通保障提供全面服务。服务方式: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专用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驻地服务,随叫随到。2.2服务要求:2.2.1服务车辆要求:①车辆性能要求:具有较强的道路通过性,适合招标人在烟叶种植区域使用;②车辆使用情况: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或公里数不超过5万公里)或全新车辆,新车官方购置价格在18-25万元以内;③车辆参数配置:燃油类型为汽油,载客为5人及以上,四驱,发动机为2.0T,141KW及以上。④车辆所有权需为投标人所有,将拟提供服务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年检合格记录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并提供服务车辆的车况信息统计表以备核实。⑤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均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若招标人认为提供车辆不能完全满足所需,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告知时限内根据招标人要求给予更换。⑥提供服务的车辆按招标人有关规定购买车辆保险,应将提供服务车辆的交强险及所涉及的商业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投标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年检,并严格按照《车辆使用手册》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在服务期限内车况良好、性能和安全得到保障,若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维修,杜绝车辆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形下运行,以确保用车安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2.2服务人员要求:①年龄:25-50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其以上驾照,驾龄为5年以上。②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诚实守信、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秀、责任心强、遵纪守法。③若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投标人则应立即更换为符合要求的,否则因此发生事故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④拟派驾驶服务人员必须符合驾驶员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无职业禁忌(复视、立体盲、严重视野缺损;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症;眩晕;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者;无饮酒嗜好)。⑤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和兼职,需要长期驻地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合同约定,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八县区及其乡镇等专人专车驻地服务)。2.5服务期限:3年(2023年至2025年)。该项目实行一招三年,服务时限3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另行采购。第一年合同签订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评价合格后,第二年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6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2.7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招标,按服务内容单项报价,含税最高单价限价如下: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含税控制单价金额(元/年/辆/人)服务时限(月)
“2023-20 (略) 后勤交通保障服务项目(2023年度)”经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 (略) (略) 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北京东方 (略) ,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2.1项目内容:2.1.1项目名称:2023-20 (略) 后勤交通保障服务项目(2023年度)(招标编号:DFHT-YN-ZB*);2.1.2服务内容、范围及方式: (略) 公司本部和 (略) 后勤交通保障服务,专人专车驻地提供乘客运输服务,数量为:48人/辆/年。服务范围为招标人烟叶生产、卷烟销售和专卖管理等工作所需的交通保障提供全面服务。服务方式: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专用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驻地服务,随叫随到。2.2服务要求:2.2.1服务车辆要求:①车辆性能要求:具有较强的道路通过性,适合招标人在烟叶种植区域使用;②车辆使用情况: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或公里数不超过5万公里)或全新车辆,新车官方购置价格在18-25万元以内;③车辆参数配置:燃油类型为汽油,载客为5人及以上,四驱,发动机为2.0T,141KW及以上。④车辆所有权需为投标人所有,将拟提供服务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年检合格记录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并提供服务车辆的车况信息统计表以备核实。⑤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均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若招标人认为提供车辆不能完全满足所需,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告知时限内根据招标人要求给予更换。⑥提供服务的车辆按招标人有关规定购买车辆保险,应将提供服务车辆的交强险及所涉及的商业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投标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年检,并严格按照《车辆使用手册》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在服务期限内车况良好、性能和安全得到保障,若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维修,杜绝车辆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形下运行,以确保用车安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2.2服务人员要求:①年龄:25-50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其以上驾照,驾龄为5年以上。②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诚实守信、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秀、责任心强、遵纪守法。③若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投标人则应立即更换为符合要求的,否则因此发生事故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④拟派驾驶服务人员必须符合驾驶员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无职业禁忌(复视、立体盲、严重视野缺损;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症;眩晕;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者;无饮酒嗜好)。⑤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和兼职,需要长期驻地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合同约定,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八县区及其乡镇等专人专车驻地服务)。2.5服务期限:3年(2023年至2025年)。该项目实行一招三年,服务时限3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另行采购。第一年合同签订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评价合格后,第二年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6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2.7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招标,按服务内容单项报价,含税最高单价限价如下: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含税控制单价金额(元/年/辆/人)服务时限(月)
2.项目概况2.1项目内容:2.1.1项目名称:2023-20 (略) 后勤交通保障服务项目(2023年度)(招标编号:DFHT-YN-ZB*);2.1.2服务内容、范围及方式: (略) 公司本部和 (略) 后勤交通保障服务,专人专车驻地提供乘客运输服务,数量为:48人/辆/年。服务范围为招标人烟叶生产、卷烟销售和专卖管理等工作所需的交通保障提供全面服务。服务方式: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专用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驻地服务,随叫随到。2.2服务要求:2.2.1服务车辆要求:①车辆性能要求:具有较强的道路通过性,适合招标人在烟叶种植区域使用;②车辆使用情况: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或公里数不超过5万公里)或全新车辆,新车官方购置价格在18-25万元以内;③车辆参数配置:燃油类型为汽油,载客为5人及以上,四驱,发动机为2.0T,141KW及以上。④车辆所有权需为投标人所有,将拟提供服务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年检合格记录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并提供服务车辆的车况信息统计表以备核实。⑤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均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若招标人认为提供车辆不能完全满足所需,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告知时限内根据招标人要求给予更换。⑥提供服务的车辆按招标人有关规定购买车辆保险,应将提供服务车辆的交强险及所涉及的商业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投标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年检,并严格按照《车辆使用手册》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在服务期限内车况良好、性能和安全得到保障,若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维修,杜绝车辆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形下运行,以确保用车安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2.2服务人员要求:①年龄:25-50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其以上驾照,驾龄为5年以上。②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诚实守信、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秀、责任心强、遵纪守法。③若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投标人则应立即更换为符合要求的,否则因此发生事故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④拟派驾驶服务人员必须符合驾驶员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无职业禁忌(复视、立体盲、严重视野缺损;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症;眩晕;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者;无饮酒嗜好)。⑤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和兼职,需要长期驻地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合同约定,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八县区及其乡镇等专人专车驻地服务)。2.5服务期限:3年(2023年至2025年)。该项目实行一招三年,服务时限3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另行采购。第一年合同签订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评价合格后,第二年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6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2.7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招标,按服务内容单项报价,含税最高单价限价如下: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含税控制单价金额(元/年/辆/人)服务时限(月)
2.1项目内容:2.1.1项目名称:2023-20 (略) 后勤交通保障服务项目(2023年度)(招标编号:DFHT-YN-ZB*);2.1.2服务内容、范围及方式: (略) 公司本部和 (略) 后勤交通保障服务,专人专车驻地提供乘客运输服务,数量为:48人/辆/年。服务范围为招标人烟叶生产、卷烟销售和专卖管理等工作所需的交通保障提供全面服务。服务方式: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专用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驻地服务,随叫随到。2.2服务要求:2.2.1服务车辆要求:①车辆性能要求:具有较强的道路通过性,适合招标人在烟叶种植区域使用;②车辆使用情况: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或公里数不超过5万公里)或全新车辆,新车官方购置价格在18-25万元以内;③车辆参数配置:燃油类型为汽油,载客为5人及以上,四驱,发动机为2.0T,141KW及以上。④车辆所有权需为投标人所有,将拟提供服务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年检合格记录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并提供服务车辆的车况信息统计表以备核实。⑤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均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若招标人认为提供车辆不能完全满足所需,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告知时限内根据招标人要求给予更换。⑥提供服务的车辆按招标人有关规定购买车辆保险,应将提供服务车辆的交强险及所涉及的商业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投标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年检,并严格按照《车辆使用手册》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在服务期限内车况良好、性能和安全得到保障,若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维修,杜绝车辆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形下运行,以确保用车安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2.2服务人员要求:①年龄:25-50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其以上驾照,驾龄为5年以上。②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诚实守信、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秀、责任心强、遵纪守法。③若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投标人则应立即更换为符合要求的,否则因此发生事故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④拟派驾驶服务人员必须符合驾驶员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无职业禁忌(复视、立体盲、严重视野缺损;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症;眩晕;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者;无饮酒嗜好)。⑤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和兼职,需要长期驻地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合同约定,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八县区及其乡镇等专人专车驻地服务)。2.5服务期限:3年(2023年至2025年)。该项目实行一招三年,服务时限3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另行采购。第一年合同签订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评价合格后,第二年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6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2.7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招标,按服务内容单项报价,含税最高单价限价如下: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含税控制单价金额(元/年/辆/人)服务时限(月)
2.1.1项目名称:2023-20 (略) 后勤交通保障服务项目(2023年度)(招标编号:DFHT-YN-ZB*);2.1.2服务内容、范围及方式: (略) 公司本部和 (略) 后勤交通保障服务,专人专车驻地提供乘客运输服务,数量为:48人/辆/年。服务范围为招标人烟叶生产、卷烟销售和专卖管理等工作所需的交通保障提供全面服务。服务方式: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专用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驻地服务,随叫随到。2.2服务要求:2.2.1服务车辆要求:①车辆性能要求:具有较强的道路通过性,适合招标人在烟叶种植区域使用;②车辆使用情况: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或公里数不超过5万公里)或全新车辆,新车官方购置价格在18-25万元以内;③车辆参数配置:燃油类型为汽油,载客为5人及以上,四驱,发动机为2.0T,141KW及以上。④车辆所有权需为投标人所有,将拟提供服务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年检合格记录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并提供服务车辆的车况信息统计表以备核实。⑤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均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若招标人认为提供车辆不能完全满足所需,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告知时限内根据招标人要求给予更换。⑥提供服务的车辆按招标人有关规定购买车辆保险,应将提供服务车辆的交强险及所涉及的商业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投标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年检,并严格按照《车辆使用手册》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在服务期限内车况良好、性能和安全得到保障,若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维修,杜绝车辆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形下运行,以确保用车安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2.2服务人员要求:①年龄:25-50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其以上驾照,驾龄为5年以上。②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诚实守信、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秀、责任心强、遵纪守法。③若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投标人则应立即更换为符合要求的,否则因此发生事故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④拟派驾驶服务人员必须符合驾驶员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无职业禁忌(复视、立体盲、严重视野缺损;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症;眩晕;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者;无饮酒嗜好)。⑤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和兼职,需要长期驻地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合同约定,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八县区及其乡镇等专人专车驻地服务)。2.5服务期限:3年(2023年至2025年)。该项目实行一招三年,服务时限3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另行采购。第一年合同签订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评价合格后,第二年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6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2.7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招标,按服务内容单项报价,含税最高单价限价如下: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含税控制单价金额(元/年/辆/人)服务时限(月)
2.1.2服务内容、范围及方式: (略) 公司本部和 (略) 后勤交通保障服务,专人专车驻地提供乘客运输服务,数量为:48人/辆/年。服务范围为招标人烟叶生产、卷烟销售和专卖管理等工作所需的交通保障提供全面服务。服务方式: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专用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驻地服务,随叫随到。2.2服务要求:2.2.1服务车辆要求:①车辆性能要求:具有较强的道路通过性,适合招标人在烟叶种植区域使用;②车辆使用情况: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或公里数不超过5万公里)或全新车辆,新车官方购置价格在18-25万元以内;③车辆参数配置:燃油类型为汽油,载客为5人及以上,四驱,发动机为2.0T,141KW及以上。④车辆所有权需为投标人所有,将拟提供服务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年检合格记录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并提供服务车辆的车况信息统计表以备核实。⑤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均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若招标人认为提供车辆不能完全满足所需,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告知时限内根据招标人要求给予更换。⑥提供服务的车辆按招标人有关规定购买车辆保险,应将提供服务车辆的交强险及所涉及的商业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投标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年检,并严格按照《车辆使用手册》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在服务期限内车况良好、性能和安全得到保障,若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维修,杜绝车辆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形下运行,以确保用车安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2.2服务人员要求:①年龄:25-50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其以上驾照,驾龄为5年以上。②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诚实守信、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秀、责任心强、遵纪守法。③若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投标人则应立即更换为符合要求的,否则因此发生事故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④拟派驾驶服务人员必须符合驾驶员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无职业禁忌(复视、立体盲、严重视野缺损;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症;眩晕;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者;无饮酒嗜好)。⑤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和兼职,需要长期驻地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合同约定,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八县区及其乡镇等专人专车驻地服务)。2.5服务期限:3年(2023年至2025年)。该项目实行一招三年,服务时限3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另行采购。第一年合同签订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评价合格后,第二年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6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2.7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招标,按服务内容单项报价,含税最高单价限价如下: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含税控制单价金额(元/年/辆/人)服务时限(月)
2.2服务要求:2.2.1服务车辆要求:①车辆性能要求:具有较强的道路通过性,适合招标人在烟叶种植区域使用;②车辆使用情况: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或公里数不超过5万公里)或全新车辆,新车官方购置价格在18-25万元以内;③车辆参数配置:燃油类型为汽油,载客为5人及以上,四驱,发动机为2.0T,141KW及以上。④车辆所有权需为投标人所有,将拟提供服务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年检合格记录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并提供服务车辆的车况信息统计表以备核实。⑤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均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若招标人认为提供车辆不能完全满足所需,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告知时限内根据招标人要求给予更换。⑥提供服务的车辆按招标人有关规定购买车辆保险,应将提供服务车辆的交强险及所涉及的商业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投标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年检,并严格按照《车辆使用手册》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在服务期限内车况良好、性能和安全得到保障,若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维修,杜绝车辆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形下运行,以确保用车安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2.2服务人员要求:①年龄:25-50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其以上驾照,驾龄为5年以上。②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诚实守信、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秀、责任心强、遵纪守法。③若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投标人则应立即更换为符合要求的,否则因此发生事故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④拟派驾驶服务人员必须符合驾驶员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无职业禁忌(复视、立体盲、严重视野缺损;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症;眩晕;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者;无饮酒嗜好)。⑤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和兼职,需要长期驻地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合同约定,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八县区及其乡镇等专人专车驻地服务)。2.5服务期限:3年(2023年至2025年)。该项目实行一招三年,服务时限3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另行采购。第一年合同签订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评价合格后,第二年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6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2.7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招标,按服务内容单项报价,含税最高单价限价如下: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含税控制单价金额(元/年/辆/人)服务时限(月)
2.2.1服务车辆要求:①车辆性能要求:具有较强的道路通过性,适合招标人在烟叶种植区域使用;②车辆使用情况: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或公里数不超过5万公里)或全新车辆,新车官方购置价格在18-25万元以内;③车辆参数配置:燃油类型为汽油,载客为5人及以上,四驱,发动机为2.0T,141KW及以上。④车辆所有权需为投标人所有,将拟提供服务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年检合格记录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并提供服务车辆的车况信息统计表以备核实。⑤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均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若招标人认为提供车辆不能完全满足所需,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告知时限内根据招标人要求给予更换。⑥提供服务的车辆按招标人有关规定购买车辆保险,应将提供服务车辆的交强险及所涉及的商业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投标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年检,并严格按照《车辆使用手册》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在服务期限内车况良好、性能和安全得到保障,若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维修,杜绝车辆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形下运行,以确保用车安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2.2服务人员要求:①年龄:25-50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其以上驾照,驾龄为5年以上。②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诚实守信、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秀、责任心强、遵纪守法。③若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投标人则应立即更换为符合要求的,否则因此发生事故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④拟派驾驶服务人员必须符合驾驶员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无职业禁忌(复视、立体盲、严重视野缺损;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症;眩晕;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者;无饮酒嗜好)。⑤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和兼职,需要长期驻地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合同约定,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八县区及其乡镇等专人专车驻地服务)。2.5服务期限:3年(2023年至2025年)。该项目实行一招三年,服务时限3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另行采购。第一年合同签订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评价合格后,第二年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6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2.7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招标,按服务内容单项报价,含税最高单价限价如下: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含税控制单价金额(元/年/辆/人)服务时限(月)
2.2.2服务人员要求:①年龄:25-50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其以上驾照,驾龄为5年以上。②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诚实守信、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秀、责任心强、遵纪守法。③若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投标人则应立即更换为符合要求的,否则因此发生事故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④拟派驾驶服务人员必须符合驾驶员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无职业禁忌(复视、立体盲、严重视野缺损;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症;眩晕;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者;无饮酒嗜好)。⑤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和兼职,需要长期驻地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合同约定,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八县区及其乡镇等专人专车驻地服务)。2.5服务期限:3年(2023年至2025年)。该项目实行一招三年,服务时限3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另行采购。第一年合同签订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评价合格后,第二年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6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2.7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招标,按服务内容单项报价,含税最高单价限价如下: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含税控制单价金额(元/年/辆/人)服务时限(月)
2.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合同约定,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八县区及其乡镇等专人专车驻地服务)。2.5服务期限:3年(2023年至2025年)。该项目实行一招三年,服务时限3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另行采购。第一年合同签订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评价合格后,第二年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6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2.7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招标,按服务内容单项报价,含税最高单价限价如下: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含税控制单价金额(元/年/辆/人)服务时限(月)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八县区及其乡镇等专人专车驻地服务)。2.5服务期限:3年(2023年至2025年)。该项目实行一招三年,服务时限3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另行采购。第一年合同签订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评价合格后,第二年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6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2.7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招标,按服务内容单项报价,含税最高单价限价如下: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含税控制单价金额(元/年/辆/人)服务时限(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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