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基水泥氨水年度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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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基水泥氨水年度招标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号:HJSNASZB-1招标单位: (略)
报名起始时间:** 08:00:00报名截止时间:** 08:00:00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 08:00:00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08:00:00
投标起始时间:** 08:00:00投标截止时间:** 10:00:00
开标时间:** 10:00:00阶段:
标段数量:1
是否需要缴纳标书费:标书费金额(元):0
是否需要缴纳投保金:投保金金额(元):20000


2023年度宏基水泥氨水招标公示

根据宏基水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拟对2023年度区域工业氨水进行公开联合招标,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此次招标在安徽 (略) 阳光采购平台公开进行。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的概况如下

1.标的内容:合成氨水(NH3≥20%,密度≤0.923g/cm3,产品符合化工部氨水标准《HG1-88-81》的相关要求;上述质量标准为统一标准,质量指标不允许优化调整,否则视为废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供货时间:**日至**日。

4.招标单位及标的数量:

序号

使用单位

物资

质量要求

预计需求量(吨)

检验方式

1

奈 (略)

合成氨水

NH3≥20.0%、密度≤ 0.923g/cm3

1700

外观验收及取样化验,颜色无色透明,不含杂质

二、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件齐全,营业范围涉及氨水、液氨或化工产品等材料,并能提供本单位或者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格、合法、有效)。

2.具备相关资质的氨水生产型企业和经销商。

3.生产型企业须具备《氨水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政府环评报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登记证》等资质文件,须提供2022年度经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业务发票及年累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经销商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登记证》资质文件,须提供与生产厂家的购销合同以及业务发票或年累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盖章版)等可以证明经营业绩的证明材料。

5.若生产型企业参与投标,则相应经销商不得与生产型企业的拟参与投标标段重复,否则淘汰经销商;

6.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自有氨水罐车), (略) 签订的 (略) 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通过“天眼查”、“启信宝”等查询,未被列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或限制招投标等。

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较强的供货保障能力, (略) 生产需求组织供货。

9.投标报名单位股权结构中含有同一股东关联人、同一法人或其他关联交易行为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只接受其中之一。

三、报价原则

1. (略) 场变化较大,本次招标实行氨水 (略) 场价格联动定价,即投标单位中标价格作为合同签订的基准价,招标时参照的液氨价格作为合同签订的液氨基准价,合成氨水结算价=合成氨水基准价+(液氨当期价-液氨基准价)*0.22。

注:1.液氨基准价:4580元/吨。(以12月1日当日卓创资讯网中“东北均价”为基准)

2.液氨当期价:买方书面(或微信、短信等方式)向卖方进行订货,以到货当日(即买方重车过磅时间为准)卓创资讯网中“东北均价”(价格类型:企业报价)发布的液氨价格作为液氨当期价,若因周末、节假日或其他原因造成卓创资讯网未发布当天液氨价格的,以工作日最后一天发布价格为液氨当期价,若存在因不正常因素导致“东北均价”长期未发布,双方协商解决。

四、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并附经营业绩介绍等文字说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在同一张纸上并加盖公章)、非法人代表登记报名需同时上传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盖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自有氨水罐车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略) 签订的 (略) 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生产型企业须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政府环评报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提供2022年度经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业务发票及年累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5.经销商须上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22年度氨水经营业绩和货源地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氨水生产厂家的购销合同、业务发票或年累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盖章版)。

6.以上提供材料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海螺阳光采购平台,若提供的资质不全或资格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将直接予以淘汰。

五、保证金收取标准

标的内容

标段

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工业氨水

宏基水泥

20000.00元

合同总额的3%,四舍五入向上取整

六、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8:00-**日8:00前登*海螺物资阳光采购平台http://**(建议用户浏览器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招标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同时进行网上报名。

2.资质审核及标书发放时间:**日8:00-**日18:00,如供应商资质审核通过,宏基水泥财务处审核后,报名单位可下载招标文件。

4.网上投标时间:**日8:00-**日10:00。

5.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工本费,投标人需承担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略) 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单位缴纳,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截止12月31日10:00未缴纳或未按照指定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其为自愿放弃参与投标。

七、招标人信息

收款单位:奈 (略)

开户行:农行奈曼支行营业部

账 号:0519 7101 0400 0423 5

联 系 人:吴先生 *

八、任何投标渠道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可致电投诉电话。

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监督投诉电话:0553-*,联系人:张先生。

**日


,奈曼旗,安徽,资阳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号:HJSNASZB-1招标单位: (略)
报名起始时间:** 08:00:00报名截止时间:** 08:00:00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 08:00:00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08:00:00
投标起始时间:** 08:00:00投标截止时间:** 10:00:00
开标时间:** 10:00:00阶段:
标段数量:1
是否需要缴纳标书费:标书费金额(元):0
是否需要缴纳投保金:投保金金额(元):20000


2023年度宏基水泥氨水招标公示

根据宏基水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拟对2023年度区域工业氨水进行公开联合招标,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此次招标在安徽 (略) 阳光采购平台公开进行。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的概况如下

1.标的内容:合成氨水(NH3≥20%,密度≤0.923g/cm3,产品符合化工部氨水标准《HG1-88-81》的相关要求;上述质量标准为统一标准,质量指标不允许优化调整,否则视为废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供货时间:**日至**日。

4.招标单位及标的数量:

序号

使用单位

物资

质量要求

预计需求量(吨)

检验方式

1

奈 (略)

合成氨水

NH3≥20.0%、密度≤ 0.923g/cm3

1700

外观验收及取样化验,颜色无色透明,不含杂质

二、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件齐全,营业范围涉及氨水、液氨或化工产品等材料,并能提供本单位或者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格、合法、有效)。

2.具备相关资质的氨水生产型企业和经销商。

3.生产型企业须具备《氨水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政府环评报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登记证》等资质文件,须提供2022年度经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业务发票及年累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经销商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登记证》资质文件,须提供与生产厂家的购销合同以及业务发票或年累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盖章版)等可以证明经营业绩的证明材料。

5.若生产型企业参与投标,则相应经销商不得与生产型企业的拟参与投标标段重复,否则淘汰经销商;

6.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自有氨水罐车), (略) 签订的 (略) 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通过“天眼查”、“启信宝”等查询,未被列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或限制招投标等。

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较强的供货保障能力, (略) 生产需求组织供货。

9.投标报名单位股权结构中含有同一股东关联人、同一法人或其他关联交易行为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只接受其中之一。

三、报价原则

1. (略) 场变化较大,本次招标实行氨水 (略) 场价格联动定价,即投标单位中标价格作为合同签订的基准价,招标时参照的液氨价格作为合同签订的液氨基准价,合成氨水结算价=合成氨水基准价+(液氨当期价-液氨基准价)*0.22。

注:1.液氨基准价:4580元/吨。(以12月1日当日卓创资讯网中“东北均价”为基准)

2.液氨当期价:买方书面(或微信、短信等方式)向卖方进行订货,以到货当日(即买方重车过磅时间为准)卓创资讯网中“东北均价”(价格类型:企业报价)发布的液氨价格作为液氨当期价,若因周末、节假日或其他原因造成卓创资讯网未发布当天液氨价格的,以工作日最后一天发布价格为液氨当期价,若存在因不正常因素导致“东北均价”长期未发布,双方协商解决。

四、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并附经营业绩介绍等文字说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在同一张纸上并加盖公章)、非法人代表登记报名需同时上传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盖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自有氨水罐车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略) 签订的 (略) 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生产型企业须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政府环评报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提供2022年度经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业务发票及年累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5.经销商须上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22年度氨水经营业绩和货源地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氨水生产厂家的购销合同、业务发票或年累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盖章版)。

6.以上提供材料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海螺阳光采购平台,若提供的资质不全或资格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将直接予以淘汰。

五、保证金收取标准

标的内容

标段

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工业氨水

宏基水泥

20000.00元

合同总额的3%,四舍五入向上取整

六、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8:00-**日8:00前登*海螺物资阳光采购平台http://**(建议用户浏览器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招标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同时进行网上报名。

2.资质审核及标书发放时间:**日8:00-**日18:00,如供应商资质审核通过,宏基水泥财务处审核后,报名单位可下载招标文件。

4.网上投标时间:**日8:00-**日10:00。

5.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工本费,投标人需承担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略) 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单位缴纳,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截止12月31日10:00未缴纳或未按照指定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其为自愿放弃参与投标。

七、招标人信息

收款单位:奈 (略)

开户行:农行奈曼支行营业部

账 号:0519 7101 0400 0423 5

联 系 人:吴先生 *

八、任何投标渠道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可致电投诉电话。

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监督投诉电话:0553-*,联系人:张先生。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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