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二期进口植筋胶采购
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二期进口植筋胶采购
行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采购量 | 物料描述 | 对供应商附言 |
---|---|---|---|---|---|---|---|
1 | 进口植筋A级胶 | 喜利得 | 580ml/支改性环氧树脂类或改性*烯基酯类(包括改性氨基*酸酯)的粘胶剂 | 110支 | 送检的进口植筋A级胶,580ml/支改性环氧树脂类或改性*烯基酯类(包括改性氨基*酸酯)的粘胶剂,符合《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2013)要求 | 植筋用的胶粘剂必须采用改性环氧树脂类或改性*烯基酯类(包括改性氨基*酸酯)的粘胶剂,固化剂不得使用*二胺。植筋胶采用进口A级胶,锚固用粘结剂的质量和性能需符合《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2013)要求。植筋胶应按照规范《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50728-2011)具有《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的材料安全性鉴定报告以及安全性鉴定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应包含以下测试:胶体性能、粘接能力、热变形温度、不挥发物含量、耐湿热老化能力、耐热老化能力、耐冻融能力、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耐疲劳应力作用能力、耐碱性介质作用、耐酸性介质作用。植筋胶应使用于裂缝混凝土,取得相关认证报告,同时满足抗震性能要求。植筋胶胶体性能应满足以下要求:劈裂抗拉强度标准值≥8.5MPa;抗弯强度≥50MPa;抗压强度≥60MPa;不挥发物含量≥99%;钢对钢T冲击剥离长度≤25mm;热变形温度≥65℃;基材温度为60℃时,钢对钢拉伸抗剪强度≥11MPa;约束拉拔条件下,带肋钢筋与混凝土粘结 |
行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采购量 | 物料描述 | 对供应商附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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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进口植筋A级胶 | 喜利得 | 580ml/支改性环氧树脂类或改性*烯基酯类(包括改性氨基*酸酯)的粘胶剂 | 110支 | 送检的进口植筋A级胶,580ml/支改性环氧树脂类或改性*烯基酯类(包括改性氨基*酸酯)的粘胶剂,符合《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2013)要求 | 植筋用的胶粘剂必须采用改性环氧树脂类或改性*烯基酯类(包括改性氨基*酸酯)的粘胶剂,固化剂不得使用*二胺。植筋胶采用进口A级胶,锚固用粘结剂的质量和性能需符合《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2013)要求。植筋胶应按照规范《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50728-2011)具有《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的材料安全性鉴定报告以及安全性鉴定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应包含以下测试:胶体性能、粘接能力、热变形温度、不挥发物含量、耐湿热老化能力、耐热老化能力、耐冻融能力、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耐疲劳应力作用能力、耐碱性介质作用、耐酸性介质作用。植筋胶应使用于裂缝混凝土,取得相关认证报告,同时满足抗震性能要求。植筋胶胶体性能应满足以下要求:劈裂抗拉强度标准值≥8.5MPa;抗弯强度≥50MPa;抗压强度≥60MPa;不挥发物含量≥99%;钢对钢T冲击剥离长度≤25mm;热变形温度≥65℃;基材温度为60℃时,钢对钢拉伸抗剪强度≥11MPa;约束拉拔条件下,带肋钢筋与混凝土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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