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3年卷烟物流配送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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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3年卷烟物流配送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 (略) (略) 公司2023年卷烟物流配送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Z*B*C1) (略) (略) 公司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招 (略) (略) 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云南 (略)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司2023年卷烟物流配送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2.2项目预算金额:982.83万元。2.3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干线配送最高限价为:9.1元/万支(含税);直送及支线配送最高限价为:15.5元/万支(含税)。2.4招标范围及要求:本项目2023年预计卷烟配送量:干线*万支,直送及支线*万支。2.4.1卷烟干线配送服务: (略) 物流分公司仓库到墨江、景东、景谷、镇沅和澜沧县烟草物流中转站仓库;2.4.2卷烟支线配送服务:从澜沧县物流中转站到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行政区域内(包括各镇、乡、村)的卷烟零售客户、卷烟定点取货/委托代送点(包括保管服务);从墨江、景东、景谷、镇沅县物流中转站仓库到行政区域内(包括各镇、乡、村)的卷烟零售客户、卷烟定点取货/委托代送点(包括保管服务);2.4.3卷烟直送服务: (略) 物流分公司 (略) 思茅区、宁洱县、江城县行政区域内(包括各镇、乡、村)的卷烟零售客户、卷烟定点取货/委托代送点(包括保管服务);2.4.4卷烟定点取货/委托代送业务: (略) 部分道路交通条件受限或部分零售客户分布较散、地址偏远,送货车辆无法送货到户的,由中标人联同招标人的各县(区)专卖、营销、物流人员按照《卷烟定点取货/委托代送管理办法》共同核实后设置卷烟定点取货/委托代送点, (略) 备案;2.4.5人员及车辆配置: (略) 辖区拟配置人员共67人(货运汽车驾驶员37人、送货员24人、仓管员6人);拟配置箱式货车计划共37辆(车厢装载量7-10吨、容积≧50立方米厢式货车7辆;车厢装载量1.5-3.3吨、容积≧15立方米厢式货车30辆,其中须配置3辆及以上新能源货运车),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2.4.6委托中标人作为唯一的第三方物流机构, (略) 干线运输,支线、直送卷烟配送到户工作及定点取货业务,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准确、优质、快捷、安全的卷烟配送服务工作。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辖区卷烟零售客户及卷烟定点取货/委托代送点)。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委托方与中标方双方根据卷烟配送业务要求签定合同,并按合同内容严格执行,中标人的中标价在服务周期内不予调整。2.7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满足招标人的服务标准及要求,及时、安全、准确的将货物运输到收货地点。按委托方的送货服务要求,严格按卷烟零售客户经营地址送货,到户确认率100%,电子签收率95%以上,送货差错率为0、送货准时率85%以上(准时时间界定:城区客户在规定到货时间的前后60分钟以内、农村客户在规定到货时间的前后90分钟以内,除不可抗拒因素外)、重大安全事故为0。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分支机构进行投标的, (略) 授权委托书,每家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进行投标。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核准颁发且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若投标人为2019年后新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2022年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1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3.4.2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3.5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书。3.6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7信誉要求:3.7.1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3.7.2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3.7.3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3.8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烟草行业采取禁入措施,未被招标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提供承诺书。3.9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的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略) 不得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的投标。3.10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任何业务分包、 (略) (包括子公司),提供承诺书。3.1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5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入后切换 (略) ),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5.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供投标人下载使用。5.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公司2023年卷烟物流配送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Z*B*C1) (略) (略) 公司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招 (略) (略) 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云南 (略)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司2023年卷烟物流配送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2.2项目预算金额:982.83万元。

2.3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干线配送最高限价为:9.1元/万支(含税);直送及支线配送最高限价为:15.5元/万支(含税)。

2.4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项目2023年预计卷烟配送量:干线*万支,直送及支线*万支。

2.4.1卷烟干线配送服务: (略) 物流分公司仓库到墨江、景东、景谷、镇沅和澜沧县烟草物流中转站仓库;

2.4.2卷烟支线配送服务:从澜沧县物流中转站到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行政区域内(包括各镇、乡、村)的卷烟零售客户、卷烟定点取货/委托代送点(包括保管服务);从墨江、景东、景谷、镇沅县物流中转站仓库到行政区域内(包括各镇、乡、村)的卷烟零售客户、卷烟定点取货/委托代送点(包括保管服务);

2.4.3卷烟直送服务: (略) 物流分公司 (略) 思茅区、宁洱县、江城县行政区域内(包括各镇、乡、村)的卷烟零售客户、卷烟定点取货/委托代送点(包括保管服务);

2.4.4卷烟定点取货/委托代送业务: (略) 部分道路交通条件受限或部分零售客户分布较散、地址偏远,送货车辆无法送货到户的,由中标人联同招标人的各县(区)专卖、营销、物流人员按照《卷烟定点取货/委托代送管理办法》共同核实后设置卷烟定点取货/委托代送点, (略) 备案;

2.4.5人员及车辆配置: (略) 辖区拟配置人员共67人(货运汽车驾驶员37人、送货员24人、仓管员6人);拟配置箱式货车计划共37辆(车厢装载量7-10吨、容积≧50立方米厢式货车7辆;车厢装载量1.5-3.3吨、容积≧15立方米厢式货车30辆,其中须配置3辆及以上新能源货运车),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4.6委托中标人作为唯一的第三方物流机构, (略) 干线运输,支线、直送卷烟配送到户工作及定点取货业务,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准确、优质、快捷、安全的卷烟配送服务工作。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辖区卷烟零售客户及卷烟定点取货/委托代送点)。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委托方与中标方双方根据卷烟配送业务要求签定合同,并按合同内容严格执行,中标人的中标价在服务周期内不予调整。

2.7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满足招标人的服务标准及要求,及时、安全、准确的将货物运输到收货地点。按委托方的送货服务要求,严格按卷烟零售客户经营地址送货,到户确认率100%,电子签收率95%以上,送货差错率为0、送货准时率85%以上(准时时间界定:城区客户在规定到货时间的前后60分钟以内、农村客户在规定到货时间的前后90分钟以内,除不可抗拒因素外)、重大安全事故为0。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分支机构进行投标的, (略) 授权委托书,每家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进行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核准颁发且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若投标人为2019年后新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2022年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3.4.2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书。

3.6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7信誉要求:

3.7.1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7.2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7.3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8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烟草行业采取禁入措施,未被招标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3.9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的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略) 不得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的投标。

3.10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任何业务分包、 (略) (包括子公司),提供承诺书。

3.1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5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入后切换 (略) ),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5.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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