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税务审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税务审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点击数:
采购编号:榕地铁采*
(略) (以下简称“比选人”)就“2022~2024年度税务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 比选项目名称:2022~2024年度税务审计服务项目
1.2最高限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元);
1.3 采购内容:审核 (略) (略) (详见用户需求书)2022~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及其他各项税费缴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水利建设基金、社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并出具审计报告。
1.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2024年税务审计工作日止。工作节点:每年5月2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企税务审计相关工作。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
2.2参选人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无违法记录,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或惩戒期限内。报价人须提供对上述事项的书面承诺;
2.3 参选人拟派驻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10年及以上从业经验和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2.4 单位负责人(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比选;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评选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公告在福州地铁官网(http:// http://**)发布,参选人可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6.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1 请于**日上午11:30时(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参选文件送至7.2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6.2 参选人应将参选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文件同时密封在一个包封中,包装封套密封后加盖公章,否则其参选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若参选人需修改、补充已递交参选文件的,需及时告知比选人,并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新的且符合要求的参选文件包封。
6.3 参选文件须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人的联系人,比选人不接受任何邮寄、电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形式的参选文件。
7.联系方式
7.1 参选文件澄清联系人
地 址: (略) 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联 系 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0591-*
邮 箱:*@*q.com
7.2 参选文件送达地址
送达单位: (略)
地 址: (略) 台江区达道路156号福州地铁大厦东塔一层值班室
联 系 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0591-*
7.3监督
监督部门: (略) 监察室
地 址: (略) 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电 话:0591-*
附件2 《关于授予42家税务师事务所2020年度等级的通告》(闽注税办[2022]5号)
发布时间:**点击数:
采购编号:榕地铁采*
(略) (以下简称“比选人”)就“2022~2024年度税务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 比选项目名称:2022~2024年度税务审计服务项目
1.2最高限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元);
1.3 采购内容:审核 (略) (略) (详见用户需求书)2022~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及其他各项税费缴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水利建设基金、社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并出具审计报告。
1.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2024年税务审计工作日止。工作节点:每年5月2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企税务审计相关工作。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
2.2参选人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无违法记录,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或惩戒期限内。报价人须提供对上述事项的书面承诺;
2.3 参选人拟派驻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10年及以上从业经验和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2.4 单位负责人(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比选;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评选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公告在福州地铁官网(http:// http://**)发布,参选人可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6.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1 请于**日上午11:30时(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参选文件送至7.2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6.2 参选人应将参选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文件同时密封在一个包封中,包装封套密封后加盖公章,否则其参选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若参选人需修改、补充已递交参选文件的,需及时告知比选人,并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新的且符合要求的参选文件包封。
6.3 参选文件须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人的联系人,比选人不接受任何邮寄、电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形式的参选文件。
7.联系方式
7.1 参选文件澄清联系人
地 址: (略) 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联 系 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0591-*
邮 箱:*@*q.com
7.2 参选文件送达地址
送达单位: (略)
地 址: (略) 台江区达道路156号福州地铁大厦东塔一层值班室
联 系 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0591-*
7.3监督
监督部门: (略) 监察室
地 址: (略) 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电 话:0591-*
附件2 《关于授予42家税务师事务所2020年度等级的通告》(闽注税办[2022]5号)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