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222FW*、HTCL-XB-*< :namespace prefix = "o" />
(略) (略) 新 (略)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 (略)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服务。
1.2采购人: (略) 新 (略) 。
1.3采购代理机构: (略)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适用新会计准则, (略) 新 (略) 持有的8 (略) 股权投资项目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根据相关要求,需确定该类金融资产的2022年度年末公允价值。为准确、客观地反映该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确保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拟聘请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提供估值服务。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1.7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8最高限价:3.5万元(含税)。
2.1采购范围: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估。
2.2 服务期限:**日前(视委托人需要可调整),完成基准日**日的公允价值估值工作并出具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2.3服务地点: (略) 新 (略) 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正常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依法取得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经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 (略) 新 (略) 备案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名单中,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名单为准,其他供应商无效;
(2)业绩要求:近三年(**日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为两家国有企业提供过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咨询或估值服务(或者相似业绩)案例,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誉要求(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网页截图或书面承诺,加盖公章):1)近3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人员要求: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含),且至少包括1名资产评估师。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资产评估师且至少有5年以上(含)执业经验,具有为国有企业提供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咨询或估值服务(或者相似业绩)的经验;其他成员至少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2年12月15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无效。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13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 (略)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略)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次采购公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1 保证金金额:1000.00元人民币。
8.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日9时00分前。
8.3 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响应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采购人: (略) 新 (略)
地址: (略) (略) 南岗区长江路99-9号
联系人:刘加奇
电 话:0451-*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慧 谢涛
电话:0451-*
电子邮件:*@*26.com
项目编号:0222FW*、HTCL-XB-*< :namespace prefix = "o" />
(略) (略) 新 (略)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 (略)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服务。
1.2采购人: (略) 新 (略) 。
1.3采购代理机构: (略)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适用新会计准则, (略) 新 (略) 持有的8 (略) 股权投资项目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根据相关要求,需确定该类金融资产的2022年度年末公允价值。为准确、客观地反映该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确保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拟聘请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提供估值服务。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1.7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8最高限价:3.5万元(含税)。
2.1采购范围: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估。
2.2 服务期限:**日前(视委托人需要可调整),完成基准日**日的公允价值估值工作并出具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2.3服务地点: (略) 新 (略) 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正常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依法取得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经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 (略) 新 (略) 备案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名单中,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名单为准,其他供应商无效;
(2)业绩要求:近三年(**日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为两家国有企业提供过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咨询或估值服务(或者相似业绩)案例,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誉要求(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网页截图或书面承诺,加盖公章):1)近3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人员要求: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含),且至少包括1名资产评估师。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资产评估师且至少有5年以上(含)执业经验,具有为国有企业提供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咨询或估值服务(或者相似业绩)的经验;其他成员至少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2年12月15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无效。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13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 (略)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略)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次采购公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1 保证金金额:1000.00元人民币。
8.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日9时00分前。
8.3 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响应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采购人: (略) 新 (略)
地址: (略) (略) 南岗区长江路99-9号
联系人:刘加奇
电 话:0451-*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慧 谢涛
电话:0451-*
电子邮件:*@*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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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新 (略)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 (略)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服务。
1.2采购人: (略) 新 (略) 。
1.3采购代理机构: (略)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适用新会计准则, (略) 新 (略) 持有的8 (略) 股权投资项目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根据相关要求,需确定该类金融资产的2022年度年末公允价值。为准确、客观地反映该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确保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拟聘请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提供估值服务。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1.7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8最高限价:3.5万元(含税)。
2.1采购范围: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估。
2.2 服务期限:**日前(视委托人需要可调整),完成基准日**日的公允价值估值工作并出具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2.3服务地点: (略) 新 (略) 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正常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依法取得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经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 (略) 新 (略) 备案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名单中,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名单为准,其他供应商无效;
(2)业绩要求:近三年(**日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为两家国有企业提供过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咨询或估值服务(或者相似业绩)案例,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誉要求(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网页截图或书面承诺,加盖公章):1)近3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人员要求: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含),且至少包括1名资产评估师。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资产评估师且至少有5年以上(含)执业经验,具有为国有企业提供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咨询或估值服务(或者相似业绩)的经验;其他成员至少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2年12月15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无效。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13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 (略)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略)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次采购公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1 保证金金额:1000.00元人民币。
8.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日9时00分前。
8.3 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响应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采购人: (略) 新 (略)
地址: (略) (略) 南岗区长江路99-9号
联系人:刘加奇
电 话:0451-*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慧 谢涛
电话:0451-*
电子邮件:*@*26.com
项目编号:0222FW*、HTCL-XB-*< :namespace prefix = "o" />
(略) (略) 新 (略)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 (略)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服务。
1.2采购人: (略) 新 (略) 。
1.3采购代理机构: (略)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适用新会计准则, (略) 新 (略) 持有的8 (略) 股权投资项目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根据相关要求,需确定该类金融资产的2022年度年末公允价值。为准确、客观地反映该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确保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拟聘请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提供估值服务。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1.7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8最高限价:3.5万元(含税)。
2.1采购范围: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估。
2.2 服务期限:**日前(视委托人需要可调整),完成基准日**日的公允价值估值工作并出具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2.3服务地点: (略) 新 (略) 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正常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依法取得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经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 (略) 新 (略) 备案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名单中,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名单为准,其他供应商无效;
(2)业绩要求:近三年(**日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为两家国有企业提供过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咨询或估值服务(或者相似业绩)案例,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誉要求(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网页截图或书面承诺,加盖公章):1)近3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人员要求: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含),且至少包括1名资产评估师。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资产评估师且至少有5年以上(含)执业经验,具有为国有企业提供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咨询或估值服务(或者相似业绩)的经验;其他成员至少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2年12月15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无效。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13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 (略)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略)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次采购公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1 保证金金额:1000.00元人民币。
8.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日9时00分前。
8.3 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响应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采购人: (略) 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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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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