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安装十二公司渭南儿童福利院钢筋采购采购任务
陕建安装十二公司渭南儿童福利院钢筋采购采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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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 7时 19分 34秒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陕西建工安 (略)
我单位拟对下表所列物资进行招标,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请于2022年 12月26日15:30前将投标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渭 (略) 康复中心大楼
2、地址: (略) 杜化路与西南京路东北角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为钢筋采购工程,清单后附
3、招标品牌:龙钢
4、要求参与投标方和陕西 (略) 签订过钢筋供应合同的。
5、投标方式:
投标方将图片格式投标报价函(签字盖章)、*@*q.com,邮件标题为:钢筋采购+供应商简称(禁止发压缩包,否则视为废标)。邮件在开标现场公开打开,招标方不得提前打开邮件。
6、拟中标单位:本次中标单位1家
付款周期及方式:
无预付款,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并开具与合同清单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全款,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票等。
四、供货周期:
商务谈判后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10天内交完全部货物。
五、交货方式:
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
**日
廉 政 承 诺 书
投 标 人
为规范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加强廉政建设, (略) 发展业务,我公司( )在贵公司在渭 (略) 项目投标期间做如下廉政承诺:
1、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不以他人名义投标,在投标过程中不弄虚作假;
3、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此谋取中标;
4、在评标期间不主动与各评委及有关人员接触;
5、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承诺单位:
年月 日
招标清单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货周期 | 备注 |
三级钢 | φ25 | T | 50 | ||
三级钢 | φ20 | T | 13 | ||
三级钢 | φ12 | T | 47 | ||
三级钢 | φ10 | T | 85 |
合同版本
合同编号:
买 卖 合 同
(钢 材)
陕西 (略) 制
二〇 年 月
钢材买卖合同
买受人(以下简称*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方):
*方因工程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购买钢材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概况
1.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地点:;
项目计税方式:□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1.2 *方概况
营业执照注册号、有效期:;
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条 *方供应钢材品类、单价及计划数量
规格型号 | 材质、性能参数(或执行的技术质量标准) | 单价(元/吨) | 暂定 数量 | 备注(特定品牌、厂家、其他要求) | ||
不含税 单价 | 增值 税额 | 含税 单价 | ||||
备注 | 1、除合同明示外所有钢材均应为合同约定的厂家本厂生产的产品,不接受贴牌(授权生产)产品。 2、本合同暂定不含税总价为:元; 2.1 暂定增值税总额为:元,增值税税率为%; 2.2 本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元,含税总价含运费及装卸费; 2.3 暂定数量及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依据*方认可的实际供应量结算确认。 3、凡与本合同相关的物资及服务等,如本合同未明确约定其价格,均视为已经包含在已计价项目中,不再另行计价结算。 4、其他未尽事宜以*方现场具体要求为准,且所需的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增加,*方不能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视为*方违约。 5、货物需换算成其他计量单位计量的,换算比例以*方现场确认为准。 6、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双方约定以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货物的不含税价格作为基数,调整增值税税额。 *注:采购钢材种类较多,表格不够填写时,可后附采购清单表,应在本条栏目中注明购货一批,详见后附清单字样。 |
第三条 交货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年月日时前交货;
(2)分次分批交货的,具体时间由*方提前日通知*方。
第四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
4.1 交货地点为本工程施工地点。由*方负责将钢材运至工程施工现场并完成装吊卸,运费及装吊卸费按元/吨计,由*方承担。*方应保证车辆进出场地畅通。*方负责承运或交由第三方承运的,则由*方承担运输途中的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
4.1.1 *方人员及车辆进入*方施工现场,须遵守*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方应为其现场装卸等工作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且确保该商业保险能够涵盖事故赔偿。否则超出部分由*方全部承担。*方应提前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保障,如因*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方承担全部责任。
4.1.2 供货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及交通、安全事故均由*方承担相关责任。*方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或者协助系好意施惠行为,*方不能应因*方工作人员参与钢材运输、装卸等活动而要求*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1.3 *方人员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还应服从*方关于保持现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噪音和粉尘,严禁野蛮装卸。装卸过程中应尽到极高的注意义务,因野蛮装卸或其他*方原因造成钢材毁损、无法使用或品质降低的,*方应承担相应损失,并无条件更换。
4.1.4 *方人员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方的管理制度,并按*方标准化手册中的标准执行,包括管理流程、安全标准等。不得随意走动,远离装卸区域,不得将非*方物品带离施工场地。
4.2 双方完成数量及外观验收工作并在交货地点完成吊卸前钢材的毁损灭失风险均由*方承担。*方发货、运输应当采取妥善措施避免相应风险。
4.3 钢材需要委托承运人的,由*方选择并委托合适的承运人,并承担相应费用。*方将钢材交予承运人的,不免除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的钢材毁损灭失风险。
第五条 钢材质量、数量及外观的要求与验收
5.1 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双方共同依据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本合同约定,对*方供应至现场的钢材的数量及外观进行验收,并在*方的发货单上签名确认。
5.1.1 钢材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要求;无国家、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的,应符合企业标准,*方应当提交企业标准,作为合同附件。具体标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1-2017)及《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等。
5.1.2 钢材的质量要求应符合有关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要求,有关图纸及设计文件作为合同附件。
5.1.3 采用样品封存、对照样品验收的方式的,样品及样品的封存包装物由*方免费提供,全部钢材验收合格后退还*方。
5.1.4 钢材进场后,应当进行检测、检验(试验),相关费用由*方承担;检测、检验(试验)的内容及方式为: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1-2017)及《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要求执行,由*方现场按国标要求取样后送往*方指定的检测中心进行物理性能检测。检测、检验(试验)不合格的,视为钢材交付未完成,并由*方承担违约责任。
5.1.5 *方采取抽样验收合格的,不能视为*方全部钢材质量合格,钢材质量需要在投入使用或安装后才能验证,经验证合格,方可视为钢材质量合格;否则,视为货物交付未完成,并由*方承担违约责任。
5.1.6 钢材质量还应符合*方承诺的质量标准。*方报送*方的书面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或单独的报价文件、*方(或生产厂家)宣传资料及*方(或生产厂家)公开宣传的内容,均构成其承诺。
5.1.7 鉴于*方对钢材质量标准的了解程度不及*方,本合同所列明的各种质量要求或技术质量标准,应执行最高标准。
5.1.8 双方关于钢材质量及验收的其他约定:。
5.2 钢材数量及外观验收(复核)方法、计量规则
5.2.1 盘圆、盘螺过磅,*方可全部或抽样复测重量:重量误差在正负千分之三内的,取平均值结算,复测费用由*方承担;误差超过正负千分之三的,双方协商选择第三方的地磅进行二次或多次复测,取复测值(多次复测的,取复测平均值)结算,复测费用由提供的数据偏离复测值(或复测平均值)更大的一方承担。
5.2.2 直条钢筋检尺、量直径(或每米重量),*方按捆抽样测量,按实测长度和实测直径(每米重量)的抽样平均值结算。未当场拆捆的,在实际拆捆后如发现捆中夹杂短小钢筋,该批次钢筋全部按最小长度及直径(每米重量)结算。
5.2.3 钢材尺寸(每米重量)不得低于规范规定的下偏差值,否则*方有权拒收或退货;也不得高于规范规定的上偏差值,否则按理论重量结算。其他质量指标,执行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
5.2.4 双方关于钢材数量、外观要求及验收的其他约定:其他未尽事宜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T 1499.1-2017)及《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要求执行。
5.3 如有质量异议(包括冒牌、贴牌等),*方有权在收到钢材后随时提出,*方应当于收到*方异议通知后3日内与*方共同取样,送至 (略) 级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鉴定。如涉嫌冒牌、贴牌的,应由*方联系厂家,双方共同到厂家进行鉴定。如鉴定结论为合格或符合品牌要求,*方支付鉴定费用;如鉴定结论为不合格或不符合品牌要求,*方支付鉴定费用并负责退换及承担违约责任。
5.4 *方应在供货时,应当随货向*方提供与所供钢材相匹配的材质证明、检测报告等技术质量资料,否则视为*方相应交付义务未履行完毕,*方有权拒收该等批次的钢材并不予结算付款,相应的损失和后果均由*方承担。
5.5 *方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退货的,如*方在日内不取回钢材,视为*方放弃钢材所有权,*方可在无需支付货款的条件下处置该等钢材,发生处置费用由*方承担。
5.6 *方对所供钢材质量终身负责,因钢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方全部承担。
5.6.1 如*方有任何疑问,*方应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必要时应在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提供服务,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方应在接到*方通知后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处理。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货物的,*方应在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方未能按以上要求完成的,*方有权扣除所有质保金。
5.6.2 *方预留总货款的%作为质保金,待后付清。
第六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与确定、结算、发票及付款
6.1 本合同的价款,按下列第()方式确定:
(1)固定单价,不可调价;
(2)可调价,调整因素包括:货物基准价格变动 ,货物基准价:为 “我的钢铁网” (地区)货到现场当日对应钢厂和品牌同规格、型号产品的第一次网价。如遇法定节假日,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网价为基准价。调整价格的需经*方签名确认,否则仍执行合同约定的价格。
6.2 结算:无论付款时间是否到达,每月日,*方根据上月发料单载明的数量之和,以及合同约定的单价,向*方提交上月供货的供货清单,经*方指定人员初步核实,*方授权人员最终审核无误后签名确认。
6.3 发票
6.3.1 *方应向*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6.3.2 *方申请支付钢材款前,应向*方提供与每次付款数额相一致且合法、有效(符合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应承担合同暂定含税总价%的违约金,同时*方有权不予付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方自负,且不免除*方继续提供合法票据的义务。因发票问题使得*方蒙受损失(包括罚款、处理费用、经营受到影响等)的,*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3.3 发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虚假、无效发票的,劳务/货物及应税“实物流、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不一致以及无法抵扣或无法通过税务机关验证等。
6.4 付款
6.4.1 具体付款时间、比例:
。*方接受多种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票等。*方以银行转账或商业汇票等形式支付材料款,*方不承担任何票据贴现等相关费用。
6.4.2 *方收到*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如为专用发票,则在完成认证后)方予以付款。
6.4.3 鉴于钢材涉及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竣工验收等重要程序,故双方同意*方向*方付款时,*方应在付款前按合同约定提供钢材的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否则*方有权拒绝支付*方货款。
6.4.4 *方承诺:在*方资金暂不到位的情况下,*方同意保证连续供货3个月不影响施工进度,且不追究*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6.4.5 *方承诺:如因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向*方足额支付工程款,*方确保正常施工并同意*方延迟付款,且放弃追究违约责任(含利息)的权利。
6.5 履约保证金的交付与返还
6.5.1 *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缴纳方式:在第一次支付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顺延至下次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6.5.2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6.5.3 *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款或罚款等,*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履约过程中,*方发生事故(含工伤、伤亡等)3日内不处理的,*方有权代为处理,并按照赔偿金额120%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由*方另行补足或*方在支付下次货款中扣除,仍然不足的,*方有权追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战争、动乱、瘟疫、空中飞行物体坠落、自然灾害、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火灾、爆炸等)所造成的钢材损失,在交货地点完成吊卸前由*方承担,完成吊卸后由*方承担;*方车辆损失和人身伤害,由*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8.1 *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方货款,应自应付相关款项之日起,以应付未付款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方承担违约责任。*方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含违约金或赔偿金),其累计总额以1000元为上限。
8.2 *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其交货义务(含吊卸、检测等)的,每迟延一日,按元/天的标准承担迟延供货违约金;*方工地停工待料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租赁费、设施料租赁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待工工人工资及建设单位罚款)等实际损失高于该标准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方迟延供货超过日(含日)的次数累计超过次(含次),或单次迟延供货超过日(含日)的,*方有权解除合同。
8.3 如*方需承担违约金,*方支付的款项,首先用于冲抵货款。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建设单位无法按时向*方付款,从而*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方付款的,*方理解并同意免除*方的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资金利息。
8.4 *方供应的钢材质量不合格的,不计该批次货款,且*方有权拒绝付款,*方还应按第8.2条约定的标准承担迟延供货的违约责任。如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方应承担*方的全部损失,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返修费用、返修期间的机械租赁费、设施料租赁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水电费、办公费、待工工人工资及建设单位罚款等,且*方有权解除合同。
8.5 如因*方违约或*方原因而解除合同的,*方除按上述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额外承担元违约金,且*方还应赔偿*方停工待料损失、返修损失、遭受罚款损失及另行购买所发生的误工及其他损失。
8.6 *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质保义务的,视为*方违约,应当按照本合同8.2条约定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优先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方接到*方通知后3日内支付。
8.7 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多项违约金、赔偿款的,合并计算。
8.8 *方违约的,*方可从当期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违约金,或在结算中扣减相应价款,也可另行追偿,*方应当自收到*方追偿通知之日起3日内偿付相应款项。
8.9 *方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方免受任何因*方原因引起的协助执行及相关司法协助,否则视为*方违约,并向*方承担合同暂定含税总价10%的违约金。
8.10 *方因本合同对*方享有的债权,未经*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否则该转让行为不对*方发生效力。
8.11 因*方原因导致*方产生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造成的损失及由此引发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由*方承担,且*方可在应支付*方款项中直接扣除。
第九条 合同授权
9.1 *方授权以下人员行使履约过程中的各项职权:
(1)(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上述人员职权:共同验收钢材质量,共同确认收货数量,接收*方提交的质量证明资料;发出各类通知,接收*方提交的发票。
所有收货单,必须由以上两人同时签署并注明日期,否则无效,*方应尽到注意检查义务,如发现签名字体不一致的或非本合同授权人所签的,有权书面要求*方予以补签或补正,超过30日未提出请求的*方不再认可。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职权:负责代表*方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及程序签署确认结算单据,处理索赔事宜等。
*方对上述人员的授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年或者供货完毕后3个月(以最先到达日为准)。
未取得*方书面授权的人员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以及获得授权的人员超越书面授权范围或授权期限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即便加盖有* (略) 印章,均一概无效,且*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方经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承诺认可:任何形式的逾期付款加价条款均非*方真实意思表示,任何单位或个人与*方达成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逾期付款加价条款的约定均系合同诈骗行为,与*方无关。
9.2 *方授权以下人员行使履约过程中的各项职权:
(1)(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全权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发料单,签收*方发出的各类通知,确认结算金额,变更合同条款,处理索赔事宜、与*方联系提交税票等。
*方如变更授权,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方公章)通知*方。
9.3 *方的任何人员及分支机构均无权对外实施借贷、融资、担保及收取保证金行为,*方对此已知悉,若发生此类行为,*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与*方无关。
第十条 送达
10.1 *方可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向有权限的*方人员当面送达,由其签收。
10.2 *方可按以下方式向*方送达:
(1)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向有权限的*方人员当面送达,或以电话通知方式向其送达,*方保留的语音通话记录、短信等可作为送达凭据。
(2)*方亦可按以下地址邮寄送达,自快递签收、代收、拒收、退回之日或发出之日后第七日即视为已送达对方(以时间在先者为准):
*方地址:;
邮编:,收件人:,电话:。
(3)*方亦可以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通知,自该文件进入对方的邮件服务器之时或于发送该文件之日起第2日(以先到达的时间为准)视为已合法送达:
*方传真号码:;*方电子邮箱:。
10.3 一方送达方式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方法人所 (略) 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
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签订书面协议, (略)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才有效。本合同中手写修改 (略)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才有效。
本合同附件内容如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方应当对钢材涉及的特殊技术、使用及维护应注意的关键问题向*方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或培训,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不能提供的视为*方违约。
13.2 *方应保证其提供的钢材系其合法取得的合法产品,钢材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及国家强制性要求,且钢材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如钢材涉及侵权纠纷,*方应提供权利人出具的允许生产、销售的完整、有效的授权文件。
13.3 如因*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致使*方蒙受损失,*方应全部赔偿,包括*方因此承担的赔偿款、处理纠纷所支出的各种合理费用、工程受到影响而产生的各项损失等。
13.4 本合同的债权不得用于借款、担保及其他融资行为。本合同不得用于*方再融资及向第三方提供信用和资质证明等。
13.5 *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对其向*方提供的所有书面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3.6 双方一致同意*方对*方违约行为的容忍、原谅、免除罚款或违约金等行为不代表*方默认该行为合法合约,也不应当由*方承担该行为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方仍应当承担所有责任。*方再次因同一行为违约时,并不必然代表*方选择了同样的方式处理该次违约。*方对*方违约行为的容忍、原谅、免除罚款不适用于同类行为。
13.7 *方完全清楚*方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项目部章、经理部章均不能作为签约、担保、工程结算、价格调整、结算核对、已完工程量核对等,即使上述资料具备资料章、项目章、经理部章以及项目经理的签名,如缺少*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明确授权人员的签名,该份资料仍不能对*方产生效力。
13.8 因非*方责任造成退换货的,退换货所需的运费,吊装费等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13.9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自然灾害、疫情、烈性传染病及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火灾、爆炸等)所造成的*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方自行承担。
13.10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且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方执份,*方执份,内容一致,效力等同。
*方:(公章) *方:(公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陕西建工安 (略)
我单位拟对下表所列物资进行招标,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请于2022年 12月26日15:30前将投标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渭 (略) 康复中心大楼
2、地址: (略) 杜化路与西南京路东北角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为钢筋采购工程,清单后附
3、招标品牌:龙钢
4、要求参与投标方和陕西 (略) 签订过钢筋供应合同的。
5、投标方式:
投标方将图片格式投标报价函(签字盖章)、*@*q.com,邮件标题为:钢筋采购+供应商简称(禁止发压缩包,否则视为废标)。邮件在开标现场公开打开,招标方不得提前打开邮件。
6、拟中标单位:本次中标单位1家
付款周期及方式:
无预付款,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并开具与合同清单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全款,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票等。
四、供货周期:
商务谈判后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10天内交完全部货物。
五、交货方式:
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
**日
廉 政 承 诺 书
投 标 人
为规范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加强廉政建设, (略) 发展业务,我公司( )在贵公司在渭 (略) 项目投标期间做如下廉政承诺:
1、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不以他人名义投标,在投标过程中不弄虚作假;
3、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此谋取中标;
4、在评标期间不主动与各评委及有关人员接触;
5、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承诺单位:
年月 日
招标清单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货周期 | 备注 |
三级钢 | φ25 | T | 50 | ||
三级钢 | φ20 | T | 13 | ||
三级钢 | φ12 | T | 47 | ||
三级钢 | φ10 | T | 85 |
合同版本
合同编号:
买 卖 合 同
(钢 材)
陕西 (略) 制
二〇 年 月
钢材买卖合同
买受人(以下简称*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方):
*方因工程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购买钢材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概况
1.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地点:;
项目计税方式:□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1.2 *方概况
营业执照注册号、有效期:;
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条 *方供应钢材品类、单价及计划数量
规格型号 | 材质、性能参数(或执行的技术质量标准) | 单价(元/吨) | 暂定 数量 | 备注(特定品牌、厂家、其他要求) | ||
不含税 单价 | 增值 税额 | 含税 单价 | ||||
备注 | 1、除合同明示外所有钢材均应为合同约定的厂家本厂生产的产品,不接受贴牌(授权生产)产品。 2、本合同暂定不含税总价为:元; 2.1 暂定增值税总额为:元,增值税税率为%; 2.2 本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元,含税总价含运费及装卸费; 2.3 暂定数量及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依据*方认可的实际供应量结算确认。 3、凡与本合同相关的物资及服务等,如本合同未明确约定其价格,均视为已经包含在已计价项目中,不再另行计价结算。 4、其他未尽事宜以*方现场具体要求为准,且所需的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增加,*方不能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视为*方违约。 5、货物需换算成其他计量单位计量的,换算比例以*方现场确认为准。 6、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双方约定以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货物的不含税价格作为基数,调整增值税税额。 *注:采购钢材种类较多,表格不够填写时,可后附采购清单表,应在本条栏目中注明购货一批,详见后附清单字样。 |
第三条 交货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年月日时前交货;
(2)分次分批交货的,具体时间由*方提前日通知*方。
第四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
4.1 交货地点为本工程施工地点。由*方负责将钢材运至工程施工现场并完成装吊卸,运费及装吊卸费按元/吨计,由*方承担。*方应保证车辆进出场地畅通。*方负责承运或交由第三方承运的,则由*方承担运输途中的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
4.1.1 *方人员及车辆进入*方施工现场,须遵守*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方应为其现场装卸等工作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且确保该商业保险能够涵盖事故赔偿。否则超出部分由*方全部承担。*方应提前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保障,如因*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方承担全部责任。
4.1.2 供货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及交通、安全事故均由*方承担相关责任。*方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或者协助系好意施惠行为,*方不能应因*方工作人员参与钢材运输、装卸等活动而要求*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1.3 *方人员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还应服从*方关于保持现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噪音和粉尘,严禁野蛮装卸。装卸过程中应尽到极高的注意义务,因野蛮装卸或其他*方原因造成钢材毁损、无法使用或品质降低的,*方应承担相应损失,并无条件更换。
4.1.4 *方人员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方的管理制度,并按*方标准化手册中的标准执行,包括管理流程、安全标准等。不得随意走动,远离装卸区域,不得将非*方物品带离施工场地。
4.2 双方完成数量及外观验收工作并在交货地点完成吊卸前钢材的毁损灭失风险均由*方承担。*方发货、运输应当采取妥善措施避免相应风险。
4.3 钢材需要委托承运人的,由*方选择并委托合适的承运人,并承担相应费用。*方将钢材交予承运人的,不免除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的钢材毁损灭失风险。
第五条 钢材质量、数量及外观的要求与验收
5.1 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双方共同依据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本合同约定,对*方供应至现场的钢材的数量及外观进行验收,并在*方的发货单上签名确认。
5.1.1 钢材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要求;无国家、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的,应符合企业标准,*方应当提交企业标准,作为合同附件。具体标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1-2017)及《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等。
5.1.2 钢材的质量要求应符合有关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要求,有关图纸及设计文件作为合同附件。
5.1.3 采用样品封存、对照样品验收的方式的,样品及样品的封存包装物由*方免费提供,全部钢材验收合格后退还*方。
5.1.4 钢材进场后,应当进行检测、检验(试验),相关费用由*方承担;检测、检验(试验)的内容及方式为: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1-2017)及《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要求执行,由*方现场按国标要求取样后送往*方指定的检测中心进行物理性能检测。检测、检验(试验)不合格的,视为钢材交付未完成,并由*方承担违约责任。
5.1.5 *方采取抽样验收合格的,不能视为*方全部钢材质量合格,钢材质量需要在投入使用或安装后才能验证,经验证合格,方可视为钢材质量合格;否则,视为货物交付未完成,并由*方承担违约责任。
5.1.6 钢材质量还应符合*方承诺的质量标准。*方报送*方的书面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或单独的报价文件、*方(或生产厂家)宣传资料及*方(或生产厂家)公开宣传的内容,均构成其承诺。
5.1.7 鉴于*方对钢材质量标准的了解程度不及*方,本合同所列明的各种质量要求或技术质量标准,应执行最高标准。
5.1.8 双方关于钢材质量及验收的其他约定:。
5.2 钢材数量及外观验收(复核)方法、计量规则
5.2.1 盘圆、盘螺过磅,*方可全部或抽样复测重量:重量误差在正负千分之三内的,取平均值结算,复测费用由*方承担;误差超过正负千分之三的,双方协商选择第三方的地磅进行二次或多次复测,取复测值(多次复测的,取复测平均值)结算,复测费用由提供的数据偏离复测值(或复测平均值)更大的一方承担。
5.2.2 直条钢筋检尺、量直径(或每米重量),*方按捆抽样测量,按实测长度和实测直径(每米重量)的抽样平均值结算。未当场拆捆的,在实际拆捆后如发现捆中夹杂短小钢筋,该批次钢筋全部按最小长度及直径(每米重量)结算。
5.2.3 钢材尺寸(每米重量)不得低于规范规定的下偏差值,否则*方有权拒收或退货;也不得高于规范规定的上偏差值,否则按理论重量结算。其他质量指标,执行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
5.2.4 双方关于钢材数量、外观要求及验收的其他约定:其他未尽事宜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T 1499.1-2017)及《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要求执行。
5.3 如有质量异议(包括冒牌、贴牌等),*方有权在收到钢材后随时提出,*方应当于收到*方异议通知后3日内与*方共同取样,送至 (略) 级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鉴定。如涉嫌冒牌、贴牌的,应由*方联系厂家,双方共同到厂家进行鉴定。如鉴定结论为合格或符合品牌要求,*方支付鉴定费用;如鉴定结论为不合格或不符合品牌要求,*方支付鉴定费用并负责退换及承担违约责任。
5.4 *方应在供货时,应当随货向*方提供与所供钢材相匹配的材质证明、检测报告等技术质量资料,否则视为*方相应交付义务未履行完毕,*方有权拒收该等批次的钢材并不予结算付款,相应的损失和后果均由*方承担。
5.5 *方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退货的,如*方在日内不取回钢材,视为*方放弃钢材所有权,*方可在无需支付货款的条件下处置该等钢材,发生处置费用由*方承担。
5.6 *方对所供钢材质量终身负责,因钢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方全部承担。
5.6.1 如*方有任何疑问,*方应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必要时应在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提供服务,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方应在接到*方通知后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处理。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货物的,*方应在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方未能按以上要求完成的,*方有权扣除所有质保金。
5.6.2 *方预留总货款的%作为质保金,待后付清。
第六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与确定、结算、发票及付款
6.1 本合同的价款,按下列第()方式确定:
(1)固定单价,不可调价;
(2)可调价,调整因素包括:货物基准价格变动 ,货物基准价:为 “我的钢铁网” (地区)货到现场当日对应钢厂和品牌同规格、型号产品的第一次网价。如遇法定节假日,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网价为基准价。调整价格的需经*方签名确认,否则仍执行合同约定的价格。
6.2 结算:无论付款时间是否到达,每月日,*方根据上月发料单载明的数量之和,以及合同约定的单价,向*方提交上月供货的供货清单,经*方指定人员初步核实,*方授权人员最终审核无误后签名确认。
6.3 发票
6.3.1 *方应向*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6.3.2 *方申请支付钢材款前,应向*方提供与每次付款数额相一致且合法、有效(符合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应承担合同暂定含税总价%的违约金,同时*方有权不予付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方自负,且不免除*方继续提供合法票据的义务。因发票问题使得*方蒙受损失(包括罚款、处理费用、经营受到影响等)的,*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3.3 发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虚假、无效发票的,劳务/货物及应税“实物流、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不一致以及无法抵扣或无法通过税务机关验证等。
6.4 付款
6.4.1 具体付款时间、比例:
。*方接受多种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票等。*方以银行转账或商业汇票等形式支付材料款,*方不承担任何票据贴现等相关费用。
6.4.2 *方收到*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如为专用发票,则在完成认证后)方予以付款。
6.4.3 鉴于钢材涉及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竣工验收等重要程序,故双方同意*方向*方付款时,*方应在付款前按合同约定提供钢材的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否则*方有权拒绝支付*方货款。
6.4.4 *方承诺:在*方资金暂不到位的情况下,*方同意保证连续供货3个月不影响施工进度,且不追究*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6.4.5 *方承诺:如因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向*方足额支付工程款,*方确保正常施工并同意*方延迟付款,且放弃追究违约责任(含利息)的权利。
6.5 履约保证金的交付与返还
6.5.1 *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缴纳方式:在第一次支付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顺延至下次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6.5.2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6.5.3 *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款或罚款等,*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履约过程中,*方发生事故(含工伤、伤亡等)3日内不处理的,*方有权代为处理,并按照赔偿金额120%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由*方另行补足或*方在支付下次货款中扣除,仍然不足的,*方有权追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战争、动乱、瘟疫、空中飞行物体坠落、自然灾害、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火灾、爆炸等)所造成的钢材损失,在交货地点完成吊卸前由*方承担,完成吊卸后由*方承担;*方车辆损失和人身伤害,由*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8.1 *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方货款,应自应付相关款项之日起,以应付未付款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方承担违约责任。*方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含违约金或赔偿金),其累计总额以1000元为上限。
8.2 *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其交货义务(含吊卸、检测等)的,每迟延一日,按元/天的标准承担迟延供货违约金;*方工地停工待料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租赁费、设施料租赁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待工工人工资及建设单位罚款)等实际损失高于该标准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方迟延供货超过日(含日)的次数累计超过次(含次),或单次迟延供货超过日(含日)的,*方有权解除合同。
8.3 如*方需承担违约金,*方支付的款项,首先用于冲抵货款。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建设单位无法按时向*方付款,从而*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方付款的,*方理解并同意免除*方的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资金利息。
8.4 *方供应的钢材质量不合格的,不计该批次货款,且*方有权拒绝付款,*方还应按第8.2条约定的标准承担迟延供货的违约责任。如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方应承担*方的全部损失,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返修费用、返修期间的机械租赁费、设施料租赁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水电费、办公费、待工工人工资及建设单位罚款等,且*方有权解除合同。
8.5 如因*方违约或*方原因而解除合同的,*方除按上述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额外承担元违约金,且*方还应赔偿*方停工待料损失、返修损失、遭受罚款损失及另行购买所发生的误工及其他损失。
8.6 *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质保义务的,视为*方违约,应当按照本合同8.2条约定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优先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方接到*方通知后3日内支付。
8.7 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多项违约金、赔偿款的,合并计算。
8.8 *方违约的,*方可从当期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违约金,或在结算中扣减相应价款,也可另行追偿,*方应当自收到*方追偿通知之日起3日内偿付相应款项。
8.9 *方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方免受任何因*方原因引起的协助执行及相关司法协助,否则视为*方违约,并向*方承担合同暂定含税总价10%的违约金。
8.10 *方因本合同对*方享有的债权,未经*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否则该转让行为不对*方发生效力。
8.11 因*方原因导致*方产生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造成的损失及由此引发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由*方承担,且*方可在应支付*方款项中直接扣除。
第九条 合同授权
9.1 *方授权以下人员行使履约过程中的各项职权:
(1)(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上述人员职权:共同验收钢材质量,共同确认收货数量,接收*方提交的质量证明资料;发出各类通知,接收*方提交的发票。
所有收货单,必须由以上两人同时签署并注明日期,否则无效,*方应尽到注意检查义务,如发现签名字体不一致的或非本合同授权人所签的,有权书面要求*方予以补签或补正,超过30日未提出请求的*方不再认可。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职权:负责代表*方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及程序签署确认结算单据,处理索赔事宜等。
*方对上述人员的授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年或者供货完毕后3个月(以最先到达日为准)。
未取得*方书面授权的人员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以及获得授权的人员超越书面授权范围或授权期限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即便加盖有* (略) 印章,均一概无效,且*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方经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承诺认可:任何形式的逾期付款加价条款均非*方真实意思表示,任何单位或个人与*方达成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逾期付款加价条款的约定均系合同诈骗行为,与*方无关。
9.2 *方授权以下人员行使履约过程中的各项职权:
(1)(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全权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发料单,签收*方发出的各类通知,确认结算金额,变更合同条款,处理索赔事宜、与*方联系提交税票等。
*方如变更授权,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方公章)通知*方。
9.3 *方的任何人员及分支机构均无权对外实施借贷、融资、担保及收取保证金行为,*方对此已知悉,若发生此类行为,*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与*方无关。
第十条 送达
10.1 *方可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向有权限的*方人员当面送达,由其签收。
10.2 *方可按以下方式向*方送达:
(1)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向有权限的*方人员当面送达,或以电话通知方式向其送达,*方保留的语音通话记录、短信等可作为送达凭据。
(2)*方亦可按以下地址邮寄送达,自快递签收、代收、拒收、退回之日或发出之日后第七日即视为已送达对方(以时间在先者为准):
*方地址:;
邮编:,收件人:,电话:。
(3)*方亦可以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通知,自该文件进入对方的邮件服务器之时或于发送该文件之日起第2日(以先到达的时间为准)视为已合法送达:
*方传真号码:;*方电子邮箱:。
10.3 一方送达方式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方法人所 (略) 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
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签订书面协议, (略)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才有效。本合同中手写修改 (略)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才有效。
本合同附件内容如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方应当对钢材涉及的特殊技术、使用及维护应注意的关键问题向*方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或培训,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不能提供的视为*方违约。
13.2 *方应保证其提供的钢材系其合法取得的合法产品,钢材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及国家强制性要求,且钢材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如钢材涉及侵权纠纷,*方应提供权利人出具的允许生产、销售的完整、有效的授权文件。
13.3 如因*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致使*方蒙受损失,*方应全部赔偿,包括*方因此承担的赔偿款、处理纠纷所支出的各种合理费用、工程受到影响而产生的各项损失等。
13.4 本合同的债权不得用于借款、担保及其他融资行为。本合同不得用于*方再融资及向第三方提供信用和资质证明等。
13.5 *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对其向*方提供的所有书面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3.6 双方一致同意*方对*方违约行为的容忍、原谅、免除罚款或违约金等行为不代表*方默认该行为合法合约,也不应当由*方承担该行为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方仍应当承担所有责任。*方再次因同一行为违约时,并不必然代表*方选择了同样的方式处理该次违约。*方对*方违约行为的容忍、原谅、免除罚款不适用于同类行为。
13.7 *方完全清楚*方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项目部章、经理部章均不能作为签约、担保、工程结算、价格调整、结算核对、已完工程量核对等,即使上述资料具备资料章、项目章、经理部章以及项目经理的签名,如缺少*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明确授权人员的签名,该份资料仍不能对*方产生效力。
13.8 因非*方责任造成退换货的,退换货所需的运费,吊装费等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13.9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自然灾害、疫情、烈性传染病及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火灾、爆炸等)所造成的*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方自行承担。
13.10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且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方执份,*方执份,内容一致,效力等同。
*方:(公章) *方:(公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报名截止时间: | **T15:29:02".** 15:29 | 联系人: | 封 | 联系电话: | * |
联系邮箱: |
距离报名结束还剩
6天 7时 19分 34秒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陕西建工安 (略)
我单位拟对下表所列物资进行招标,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请于2022年 12月26日15:30前将投标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渭 (略) 康复中心大楼
2、地址: (略) 杜化路与西南京路东北角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为钢筋采购工程,清单后附
3、招标品牌:龙钢
4、要求参与投标方和陕西 (略) 签订过钢筋供应合同的。
5、投标方式:
投标方将图片格式投标报价函(签字盖章)、*@*q.com,邮件标题为:钢筋采购+供应商简称(禁止发压缩包,否则视为废标)。邮件在开标现场公开打开,招标方不得提前打开邮件。
6、拟中标单位:本次中标单位1家
付款周期及方式:
无预付款,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并开具与合同清单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全款,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票等。
四、供货周期:
商务谈判后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10天内交完全部货物。
五、交货方式:
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
**日
廉 政 承 诺 书
投 标 人
为规范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加强廉政建设, (略) 发展业务,我公司( )在贵公司在渭 (略) 项目投标期间做如下廉政承诺:
1、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不以他人名义投标,在投标过程中不弄虚作假;
3、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此谋取中标;
4、在评标期间不主动与各评委及有关人员接触;
5、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承诺单位:
年月 日
招标清单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货周期 | 备注 |
三级钢 | φ25 | T | 50 | ||
三级钢 | φ20 | T | 13 | ||
三级钢 | φ12 | T | 47 | ||
三级钢 | φ10 | T | 85 |
合同版本
合同编号:
买 卖 合 同
(钢 材)
陕西 (略) 制
二〇 年 月
钢材买卖合同
买受人(以下简称*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方):
*方因工程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购买钢材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概况
1.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地点:;
项目计税方式:□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1.2 *方概况
营业执照注册号、有效期:;
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条 *方供应钢材品类、单价及计划数量
规格型号 | 材质、性能参数(或执行的技术质量标准) | 单价(元/吨) | 暂定 数量 | 备注(特定品牌、厂家、其他要求) | ||
不含税 单价 | 增值 税额 | 含税 单价 | ||||
备注 | 1、除合同明示外所有钢材均应为合同约定的厂家本厂生产的产品,不接受贴牌(授权生产)产品。 2、本合同暂定不含税总价为:元; 2.1 暂定增值税总额为:元,增值税税率为%; 2.2 本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元,含税总价含运费及装卸费; 2.3 暂定数量及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依据*方认可的实际供应量结算确认。 3、凡与本合同相关的物资及服务等,如本合同未明确约定其价格,均视为已经包含在已计价项目中,不再另行计价结算。 4、其他未尽事宜以*方现场具体要求为准,且所需的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增加,*方不能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视为*方违约。 5、货物需换算成其他计量单位计量的,换算比例以*方现场确认为准。 6、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双方约定以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货物的不含税价格作为基数,调整增值税税额。 *注:采购钢材种类较多,表格不够填写时,可后附采购清单表,应在本条栏目中注明购货一批,详见后附清单字样。 |
第三条 交货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年月日时前交货;
(2)分次分批交货的,具体时间由*方提前日通知*方。
第四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
4.1 交货地点为本工程施工地点。由*方负责将钢材运至工程施工现场并完成装吊卸,运费及装吊卸费按元/吨计,由*方承担。*方应保证车辆进出场地畅通。*方负责承运或交由第三方承运的,则由*方承担运输途中的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
4.1.1 *方人员及车辆进入*方施工现场,须遵守*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方应为其现场装卸等工作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且确保该商业保险能够涵盖事故赔偿。否则超出部分由*方全部承担。*方应提前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保障,如因*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方承担全部责任。
4.1.2 供货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及交通、安全事故均由*方承担相关责任。*方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或者协助系好意施惠行为,*方不能应因*方工作人员参与钢材运输、装卸等活动而要求*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1.3 *方人员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还应服从*方关于保持现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噪音和粉尘,严禁野蛮装卸。装卸过程中应尽到极高的注意义务,因野蛮装卸或其他*方原因造成钢材毁损、无法使用或品质降低的,*方应承担相应损失,并无条件更换。
4.1.4 *方人员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方的管理制度,并按*方标准化手册中的标准执行,包括管理流程、安全标准等。不得随意走动,远离装卸区域,不得将非*方物品带离施工场地。
4.2 双方完成数量及外观验收工作并在交货地点完成吊卸前钢材的毁损灭失风险均由*方承担。*方发货、运输应当采取妥善措施避免相应风险。
4.3 钢材需要委托承运人的,由*方选择并委托合适的承运人,并承担相应费用。*方将钢材交予承运人的,不免除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的钢材毁损灭失风险。
第五条 钢材质量、数量及外观的要求与验收
5.1 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双方共同依据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本合同约定,对*方供应至现场的钢材的数量及外观进行验收,并在*方的发货单上签名确认。
5.1.1 钢材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要求;无国家、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的,应符合企业标准,*方应当提交企业标准,作为合同附件。具体标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1-2017)及《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等。
5.1.2 钢材的质量要求应符合有关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要求,有关图纸及设计文件作为合同附件。
5.1.3 采用样品封存、对照样品验收的方式的,样品及样品的封存包装物由*方免费提供,全部钢材验收合格后退还*方。
5.1.4 钢材进场后,应当进行检测、检验(试验),相关费用由*方承担;检测、检验(试验)的内容及方式为: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1-2017)及《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要求执行,由*方现场按国标要求取样后送往*方指定的检测中心进行物理性能检测。检测、检验(试验)不合格的,视为钢材交付未完成,并由*方承担违约责任。
5.1.5 *方采取抽样验收合格的,不能视为*方全部钢材质量合格,钢材质量需要在投入使用或安装后才能验证,经验证合格,方可视为钢材质量合格;否则,视为货物交付未完成,并由*方承担违约责任。
5.1.6 钢材质量还应符合*方承诺的质量标准。*方报送*方的书面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或单独的报价文件、*方(或生产厂家)宣传资料及*方(或生产厂家)公开宣传的内容,均构成其承诺。
5.1.7 鉴于*方对钢材质量标准的了解程度不及*方,本合同所列明的各种质量要求或技术质量标准,应执行最高标准。
5.1.8 双方关于钢材质量及验收的其他约定:。
5.2 钢材数量及外观验收(复核)方法、计量规则
5.2.1 盘圆、盘螺过磅,*方可全部或抽样复测重量:重量误差在正负千分之三内的,取平均值结算,复测费用由*方承担;误差超过正负千分之三的,双方协商选择第三方的地磅进行二次或多次复测,取复测值(多次复测的,取复测平均值)结算,复测费用由提供的数据偏离复测值(或复测平均值)更大的一方承担。
5.2.2 直条钢筋检尺、量直径(或每米重量),*方按捆抽样测量,按实测长度和实测直径(每米重量)的抽样平均值结算。未当场拆捆的,在实际拆捆后如发现捆中夹杂短小钢筋,该批次钢筋全部按最小长度及直径(每米重量)结算。
5.2.3 钢材尺寸(每米重量)不得低于规范规定的下偏差值,否则*方有权拒收或退货;也不得高于规范规定的上偏差值,否则按理论重量结算。其他质量指标,执行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
5.2.4 双方关于钢材数量、外观要求及验收的其他约定:其他未尽事宜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T 1499.1-2017)及《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要求执行。
5.3 如有质量异议(包括冒牌、贴牌等),*方有权在收到钢材后随时提出,*方应当于收到*方异议通知后3日内与*方共同取样,送至 (略) 级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鉴定。如涉嫌冒牌、贴牌的,应由*方联系厂家,双方共同到厂家进行鉴定。如鉴定结论为合格或符合品牌要求,*方支付鉴定费用;如鉴定结论为不合格或不符合品牌要求,*方支付鉴定费用并负责退换及承担违约责任。
5.4 *方应在供货时,应当随货向*方提供与所供钢材相匹配的材质证明、检测报告等技术质量资料,否则视为*方相应交付义务未履行完毕,*方有权拒收该等批次的钢材并不予结算付款,相应的损失和后果均由*方承担。
5.5 *方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退货的,如*方在日内不取回钢材,视为*方放弃钢材所有权,*方可在无需支付货款的条件下处置该等钢材,发生处置费用由*方承担。
5.6 *方对所供钢材质量终身负责,因钢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方全部承担。
5.6.1 如*方有任何疑问,*方应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必要时应在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提供服务,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方应在接到*方通知后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处理。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货物的,*方应在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方未能按以上要求完成的,*方有权扣除所有质保金。
5.6.2 *方预留总货款的%作为质保金,待后付清。
第六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与确定、结算、发票及付款
6.1 本合同的价款,按下列第()方式确定:
(1)固定单价,不可调价;
(2)可调价,调整因素包括:货物基准价格变动 ,货物基准价:为 “我的钢铁网” (地区)货到现场当日对应钢厂和品牌同规格、型号产品的第一次网价。如遇法定节假日,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网价为基准价。调整价格的需经*方签名确认,否则仍执行合同约定的价格。
6.2 结算:无论付款时间是否到达,每月日,*方根据上月发料单载明的数量之和,以及合同约定的单价,向*方提交上月供货的供货清单,经*方指定人员初步核实,*方授权人员最终审核无误后签名确认。
6.3 发票
6.3.1 *方应向*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6.3.2 *方申请支付钢材款前,应向*方提供与每次付款数额相一致且合法、有效(符合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应承担合同暂定含税总价%的违约金,同时*方有权不予付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方自负,且不免除*方继续提供合法票据的义务。因发票问题使得*方蒙受损失(包括罚款、处理费用、经营受到影响等)的,*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3.3 发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虚假、无效发票的,劳务/货物及应税“实物流、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不一致以及无法抵扣或无法通过税务机关验证等。
6.4 付款
6.4.1 具体付款时间、比例:
。*方接受多种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票等。*方以银行转账或商业汇票等形式支付材料款,*方不承担任何票据贴现等相关费用。
6.4.2 *方收到*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如为专用发票,则在完成认证后)方予以付款。
6.4.3 鉴于钢材涉及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竣工验收等重要程序,故双方同意*方向*方付款时,*方应在付款前按合同约定提供钢材的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否则*方有权拒绝支付*方货款。
6.4.4 *方承诺:在*方资金暂不到位的情况下,*方同意保证连续供货3个月不影响施工进度,且不追究*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6.4.5 *方承诺:如因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向*方足额支付工程款,*方确保正常施工并同意*方延迟付款,且放弃追究违约责任(含利息)的权利。
6.5 履约保证金的交付与返还
6.5.1 *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缴纳方式:在第一次支付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顺延至下次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6.5.2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6.5.3 *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款或罚款等,*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履约过程中,*方发生事故(含工伤、伤亡等)3日内不处理的,*方有权代为处理,并按照赔偿金额120%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由*方另行补足或*方在支付下次货款中扣除,仍然不足的,*方有权追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战争、动乱、瘟疫、空中飞行物体坠落、自然灾害、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火灾、爆炸等)所造成的钢材损失,在交货地点完成吊卸前由*方承担,完成吊卸后由*方承担;*方车辆损失和人身伤害,由*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8.1 *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方货款,应自应付相关款项之日起,以应付未付款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方承担违约责任。*方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含违约金或赔偿金),其累计总额以1000元为上限。
8.2 *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其交货义务(含吊卸、检测等)的,每迟延一日,按元/天的标准承担迟延供货违约金;*方工地停工待料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租赁费、设施料租赁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待工工人工资及建设单位罚款)等实际损失高于该标准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方迟延供货超过日(含日)的次数累计超过次(含次),或单次迟延供货超过日(含日)的,*方有权解除合同。
8.3 如*方需承担违约金,*方支付的款项,首先用于冲抵货款。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建设单位无法按时向*方付款,从而*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方付款的,*方理解并同意免除*方的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资金利息。
8.4 *方供应的钢材质量不合格的,不计该批次货款,且*方有权拒绝付款,*方还应按第8.2条约定的标准承担迟延供货的违约责任。如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方应承担*方的全部损失,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返修费用、返修期间的机械租赁费、设施料租赁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水电费、办公费、待工工人工资及建设单位罚款等,且*方有权解除合同。
8.5 如因*方违约或*方原因而解除合同的,*方除按上述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额外承担元违约金,且*方还应赔偿*方停工待料损失、返修损失、遭受罚款损失及另行购买所发生的误工及其他损失。
8.6 *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质保义务的,视为*方违约,应当按照本合同8.2条约定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优先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方接到*方通知后3日内支付。
8.7 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多项违约金、赔偿款的,合并计算。
8.8 *方违约的,*方可从当期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违约金,或在结算中扣减相应价款,也可另行追偿,*方应当自收到*方追偿通知之日起3日内偿付相应款项。
8.9 *方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方免受任何因*方原因引起的协助执行及相关司法协助,否则视为*方违约,并向*方承担合同暂定含税总价10%的违约金。
8.10 *方因本合同对*方享有的债权,未经*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否则该转让行为不对*方发生效力。
8.11 因*方原因导致*方产生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造成的损失及由此引发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由*方承担,且*方可在应支付*方款项中直接扣除。
第九条 合同授权
9.1 *方授权以下人员行使履约过程中的各项职权:
(1)(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上述人员职权:共同验收钢材质量,共同确认收货数量,接收*方提交的质量证明资料;发出各类通知,接收*方提交的发票。
所有收货单,必须由以上两人同时签署并注明日期,否则无效,*方应尽到注意检查义务,如发现签名字体不一致的或非本合同授权人所签的,有权书面要求*方予以补签或补正,超过30日未提出请求的*方不再认可。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职权:负责代表*方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及程序签署确认结算单据,处理索赔事宜等。
*方对上述人员的授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年或者供货完毕后3个月(以最先到达日为准)。
未取得*方书面授权的人员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以及获得授权的人员超越书面授权范围或授权期限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即便加盖有* (略) 印章,均一概无效,且*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方经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承诺认可:任何形式的逾期付款加价条款均非*方真实意思表示,任何单位或个人与*方达成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逾期付款加价条款的约定均系合同诈骗行为,与*方无关。
9.2 *方授权以下人员行使履约过程中的各项职权:
(1)(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全权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发料单,签收*方发出的各类通知,确认结算金额,变更合同条款,处理索赔事宜、与*方联系提交税票等。
*方如变更授权,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方公章)通知*方。
9.3 *方的任何人员及分支机构均无权对外实施借贷、融资、担保及收取保证金行为,*方对此已知悉,若发生此类行为,*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与*方无关。
第十条 送达
10.1 *方可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向有权限的*方人员当面送达,由其签收。
10.2 *方可按以下方式向*方送达:
(1)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向有权限的*方人员当面送达,或以电话通知方式向其送达,*方保留的语音通话记录、短信等可作为送达凭据。
(2)*方亦可按以下地址邮寄送达,自快递签收、代收、拒收、退回之日或发出之日后第七日即视为已送达对方(以时间在先者为准):
*方地址:;
邮编:,收件人:,电话:。
(3)*方亦可以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通知,自该文件进入对方的邮件服务器之时或于发送该文件之日起第2日(以先到达的时间为准)视为已合法送达:
*方传真号码:;*方电子邮箱:。
10.3 一方送达方式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方法人所 (略) 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
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签订书面协议, (略)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才有效。本合同中手写修改 (略)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才有效。
本合同附件内容如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方应当对钢材涉及的特殊技术、使用及维护应注意的关键问题向*方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或培训,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不能提供的视为*方违约。
13.2 *方应保证其提供的钢材系其合法取得的合法产品,钢材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及国家强制性要求,且钢材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如钢材涉及侵权纠纷,*方应提供权利人出具的允许生产、销售的完整、有效的授权文件。
13.3 如因*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致使*方蒙受损失,*方应全部赔偿,包括*方因此承担的赔偿款、处理纠纷所支出的各种合理费用、工程受到影响而产生的各项损失等。
13.4 本合同的债权不得用于借款、担保及其他融资行为。本合同不得用于*方再融资及向第三方提供信用和资质证明等。
13.5 *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对其向*方提供的所有书面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3.6 双方一致同意*方对*方违约行为的容忍、原谅、免除罚款或违约金等行为不代表*方默认该行为合法合约,也不应当由*方承担该行为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方仍应当承担所有责任。*方再次因同一行为违约时,并不必然代表*方选择了同样的方式处理该次违约。*方对*方违约行为的容忍、原谅、免除罚款不适用于同类行为。
13.7 *方完全清楚*方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项目部章、经理部章均不能作为签约、担保、工程结算、价格调整、结算核对、已完工程量核对等,即使上述资料具备资料章、项目章、经理部章以及项目经理的签名,如缺少*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明确授权人员的签名,该份资料仍不能对*方产生效力。
13.8 因非*方责任造成退换货的,退换货所需的运费,吊装费等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13.9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自然灾害、疫情、烈性传染病及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火灾、爆炸等)所造成的*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方自行承担。
13.10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且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方执份,*方执份,内容一致,效力等同。
*方:(公章) *方:(公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陕西建工安 (略)
我单位拟对下表所列物资进行招标,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请于2022年 12月26日15:30前将投标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渭 (略) 康复中心大楼
2、地址: (略) 杜化路与西南京路东北角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为钢筋采购工程,清单后附
3、招标品牌:龙钢
4、要求参与投标方和陕西 (略) 签订过钢筋供应合同的。
5、投标方式:
投标方将图片格式投标报价函(签字盖章)、*@*q.com,邮件标题为:钢筋采购+供应商简称(禁止发压缩包,否则视为废标)。邮件在开标现场公开打开,招标方不得提前打开邮件。
6、拟中标单位:本次中标单位1家
付款周期及方式:
无预付款,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并开具与合同清单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全款,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票等。
四、供货周期:
商务谈判后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10天内交完全部货物。
五、交货方式:
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
**日
廉 政 承 诺 书
投 标 人
为规范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加强廉政建设, (略) 发展业务,我公司( )在贵公司在渭 (略) 项目投标期间做如下廉政承诺:
1、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不以他人名义投标,在投标过程中不弄虚作假;
3、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此谋取中标;
4、在评标期间不主动与各评委及有关人员接触;
5、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承诺单位:
年月 日
招标清单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货周期 | 备注 |
三级钢 | φ25 | T | 50 | ||
三级钢 | φ20 | T | 13 | ||
三级钢 | φ12 | T | 47 | ||
三级钢 | φ10 | T | 85 |
合同版本
合同编号:
买 卖 合 同
(钢 材)
陕西 (略) 制
二〇 年 月
钢材买卖合同
买受人(以下简称*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方):
*方因工程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购买钢材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概况
1.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地点:;
项目计税方式:□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1.2 *方概况
营业执照注册号、有效期:;
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条 *方供应钢材品类、单价及计划数量
规格型号 | 材质、性能参数(或执行的技术质量标准) | 单价(元/吨) | 暂定 数量 | 备注(特定品牌、厂家、其他要求) | ||
不含税 单价 | 增值 税额 | 含税 单价 | ||||
备注 | 1、除合同明示外所有钢材均应为合同约定的厂家本厂生产的产品,不接受贴牌(授权生产)产品。 2、本合同暂定不含税总价为:元; 2.1 暂定增值税总额为:元,增值税税率为%; 2.2 本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元,含税总价含运费及装卸费; 2.3 暂定数量及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依据*方认可的实际供应量结算确认。 3、凡与本合同相关的物资及服务等,如本合同未明确约定其价格,均视为已经包含在已计价项目中,不再另行计价结算。 4、其他未尽事宜以*方现场具体要求为准,且所需的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增加,*方不能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视为*方违约。 5、货物需换算成其他计量单位计量的,换算比例以*方现场确认为准。 6、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双方约定以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货物的不含税价格作为基数,调整增值税税额。 *注:采购钢材种类较多,表格不够填写时,可后附采购清单表,应在本条栏目中注明购货一批,详见后附清单字样。 |
第三条 交货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年月日时前交货;
(2)分次分批交货的,具体时间由*方提前日通知*方。
第四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
4.1 交货地点为本工程施工地点。由*方负责将钢材运至工程施工现场并完成装吊卸,运费及装吊卸费按元/吨计,由*方承担。*方应保证车辆进出场地畅通。*方负责承运或交由第三方承运的,则由*方承担运输途中的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
4.1.1 *方人员及车辆进入*方施工现场,须遵守*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方应为其现场装卸等工作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且确保该商业保险能够涵盖事故赔偿。否则超出部分由*方全部承担。*方应提前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保障,如因*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方承担全部责任。
4.1.2 供货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及交通、安全事故均由*方承担相关责任。*方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或者协助系好意施惠行为,*方不能应因*方工作人员参与钢材运输、装卸等活动而要求*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1.3 *方人员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还应服从*方关于保持现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噪音和粉尘,严禁野蛮装卸。装卸过程中应尽到极高的注意义务,因野蛮装卸或其他*方原因造成钢材毁损、无法使用或品质降低的,*方应承担相应损失,并无条件更换。
4.1.4 *方人员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方的管理制度,并按*方标准化手册中的标准执行,包括管理流程、安全标准等。不得随意走动,远离装卸区域,不得将非*方物品带离施工场地。
4.2 双方完成数量及外观验收工作并在交货地点完成吊卸前钢材的毁损灭失风险均由*方承担。*方发货、运输应当采取妥善措施避免相应风险。
4.3 钢材需要委托承运人的,由*方选择并委托合适的承运人,并承担相应费用。*方将钢材交予承运人的,不免除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的钢材毁损灭失风险。
第五条 钢材质量、数量及外观的要求与验收
5.1 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双方共同依据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本合同约定,对*方供应至现场的钢材的数量及外观进行验收,并在*方的发货单上签名确认。
5.1.1 钢材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要求;无国家、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的,应符合企业标准,*方应当提交企业标准,作为合同附件。具体标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1-2017)及《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等。
5.1.2 钢材的质量要求应符合有关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要求,有关图纸及设计文件作为合同附件。
5.1.3 采用样品封存、对照样品验收的方式的,样品及样品的封存包装物由*方免费提供,全部钢材验收合格后退还*方。
5.1.4 钢材进场后,应当进行检测、检验(试验),相关费用由*方承担;检测、检验(试验)的内容及方式为: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1-2017)及《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要求执行,由*方现场按国标要求取样后送往*方指定的检测中心进行物理性能检测。检测、检验(试验)不合格的,视为钢材交付未完成,并由*方承担违约责任。
5.1.5 *方采取抽样验收合格的,不能视为*方全部钢材质量合格,钢材质量需要在投入使用或安装后才能验证,经验证合格,方可视为钢材质量合格;否则,视为货物交付未完成,并由*方承担违约责任。
5.1.6 钢材质量还应符合*方承诺的质量标准。*方报送*方的书面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或单独的报价文件、*方(或生产厂家)宣传资料及*方(或生产厂家)公开宣传的内容,均构成其承诺。
5.1.7 鉴于*方对钢材质量标准的了解程度不及*方,本合同所列明的各种质量要求或技术质量标准,应执行最高标准。
5.1.8 双方关于钢材质量及验收的其他约定:。
5.2 钢材数量及外观验收(复核)方法、计量规则
5.2.1 盘圆、盘螺过磅,*方可全部或抽样复测重量:重量误差在正负千分之三内的,取平均值结算,复测费用由*方承担;误差超过正负千分之三的,双方协商选择第三方的地磅进行二次或多次复测,取复测值(多次复测的,取复测平均值)结算,复测费用由提供的数据偏离复测值(或复测平均值)更大的一方承担。
5.2.2 直条钢筋检尺、量直径(或每米重量),*方按捆抽样测量,按实测长度和实测直径(每米重量)的抽样平均值结算。未当场拆捆的,在实际拆捆后如发现捆中夹杂短小钢筋,该批次钢筋全部按最小长度及直径(每米重量)结算。
5.2.3 钢材尺寸(每米重量)不得低于规范规定的下偏差值,否则*方有权拒收或退货;也不得高于规范规定的上偏差值,否则按理论重量结算。其他质量指标,执行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
5.2.4 双方关于钢材数量、外观要求及验收的其他约定:其他未尽事宜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T 1499.1-2017)及《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要求执行。
5.3 如有质量异议(包括冒牌、贴牌等),*方有权在收到钢材后随时提出,*方应当于收到*方异议通知后3日内与*方共同取样,送至 (略) 级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鉴定。如涉嫌冒牌、贴牌的,应由*方联系厂家,双方共同到厂家进行鉴定。如鉴定结论为合格或符合品牌要求,*方支付鉴定费用;如鉴定结论为不合格或不符合品牌要求,*方支付鉴定费用并负责退换及承担违约责任。
5.4 *方应在供货时,应当随货向*方提供与所供钢材相匹配的材质证明、检测报告等技术质量资料,否则视为*方相应交付义务未履行完毕,*方有权拒收该等批次的钢材并不予结算付款,相应的损失和后果均由*方承担。
5.5 *方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退货的,如*方在日内不取回钢材,视为*方放弃钢材所有权,*方可在无需支付货款的条件下处置该等钢材,发生处置费用由*方承担。
5.6 *方对所供钢材质量终身负责,因钢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方全部承担。
5.6.1 如*方有任何疑问,*方应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必要时应在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提供服务,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方应在接到*方通知后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处理。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货物的,*方应在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方未能按以上要求完成的,*方有权扣除所有质保金。
5.6.2 *方预留总货款的%作为质保金,待后付清。
第六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与确定、结算、发票及付款
6.1 本合同的价款,按下列第()方式确定:
(1)固定单价,不可调价;
(2)可调价,调整因素包括:货物基准价格变动 ,货物基准价:为 “我的钢铁网” (地区)货到现场当日对应钢厂和品牌同规格、型号产品的第一次网价。如遇法定节假日,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网价为基准价。调整价格的需经*方签名确认,否则仍执行合同约定的价格。
6.2 结算:无论付款时间是否到达,每月日,*方根据上月发料单载明的数量之和,以及合同约定的单价,向*方提交上月供货的供货清单,经*方指定人员初步核实,*方授权人员最终审核无误后签名确认。
6.3 发票
6.3.1 *方应向*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6.3.2 *方申请支付钢材款前,应向*方提供与每次付款数额相一致且合法、有效(符合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应承担合同暂定含税总价%的违约金,同时*方有权不予付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方自负,且不免除*方继续提供合法票据的义务。因发票问题使得*方蒙受损失(包括罚款、处理费用、经营受到影响等)的,*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3.3 发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虚假、无效发票的,劳务/货物及应税“实物流、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不一致以及无法抵扣或无法通过税务机关验证等。
6.4 付款
6.4.1 具体付款时间、比例:
。*方接受多种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票等。*方以银行转账或商业汇票等形式支付材料款,*方不承担任何票据贴现等相关费用。
6.4.2 *方收到*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如为专用发票,则在完成认证后)方予以付款。
6.4.3 鉴于钢材涉及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竣工验收等重要程序,故双方同意*方向*方付款时,*方应在付款前按合同约定提供钢材的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否则*方有权拒绝支付*方货款。
6.4.4 *方承诺:在*方资金暂不到位的情况下,*方同意保证连续供货3个月不影响施工进度,且不追究*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6.4.5 *方承诺:如因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向*方足额支付工程款,*方确保正常施工并同意*方延迟付款,且放弃追究违约责任(含利息)的权利。
6.5 履约保证金的交付与返还
6.5.1 *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缴纳方式:在第一次支付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顺延至下次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6.5.2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6.5.3 *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款或罚款等,*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履约过程中,*方发生事故(含工伤、伤亡等)3日内不处理的,*方有权代为处理,并按照赔偿金额120%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由*方另行补足或*方在支付下次货款中扣除,仍然不足的,*方有权追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战争、动乱、瘟疫、空中飞行物体坠落、自然灾害、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火灾、爆炸等)所造成的钢材损失,在交货地点完成吊卸前由*方承担,完成吊卸后由*方承担;*方车辆损失和人身伤害,由*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8.1 *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方货款,应自应付相关款项之日起,以应付未付款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方承担违约责任。*方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含违约金或赔偿金),其累计总额以1000元为上限。
8.2 *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其交货义务(含吊卸、检测等)的,每迟延一日,按元/天的标准承担迟延供货违约金;*方工地停工待料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租赁费、设施料租赁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待工工人工资及建设单位罚款)等实际损失高于该标准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方迟延供货超过日(含日)的次数累计超过次(含次),或单次迟延供货超过日(含日)的,*方有权解除合同。
8.3 如*方需承担违约金,*方支付的款项,首先用于冲抵货款。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建设单位无法按时向*方付款,从而*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方付款的,*方理解并同意免除*方的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资金利息。
8.4 *方供应的钢材质量不合格的,不计该批次货款,且*方有权拒绝付款,*方还应按第8.2条约定的标准承担迟延供货的违约责任。如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方应承担*方的全部损失,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返修费用、返修期间的机械租赁费、设施料租赁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水电费、办公费、待工工人工资及建设单位罚款等,且*方有权解除合同。
8.5 如因*方违约或*方原因而解除合同的,*方除按上述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额外承担元违约金,且*方还应赔偿*方停工待料损失、返修损失、遭受罚款损失及另行购买所发生的误工及其他损失。
8.6 *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质保义务的,视为*方违约,应当按照本合同8.2条约定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优先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方接到*方通知后3日内支付。
8.7 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多项违约金、赔偿款的,合并计算。
8.8 *方违约的,*方可从当期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违约金,或在结算中扣减相应价款,也可另行追偿,*方应当自收到*方追偿通知之日起3日内偿付相应款项。
8.9 *方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方免受任何因*方原因引起的协助执行及相关司法协助,否则视为*方违约,并向*方承担合同暂定含税总价10%的违约金。
8.10 *方因本合同对*方享有的债权,未经*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否则该转让行为不对*方发生效力。
8.11 因*方原因导致*方产生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造成的损失及由此引发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由*方承担,且*方可在应支付*方款项中直接扣除。
第九条 合同授权
9.1 *方授权以下人员行使履约过程中的各项职权:
(1)(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上述人员职权:共同验收钢材质量,共同确认收货数量,接收*方提交的质量证明资料;发出各类通知,接收*方提交的发票。
所有收货单,必须由以上两人同时签署并注明日期,否则无效,*方应尽到注意检查义务,如发现签名字体不一致的或非本合同授权人所签的,有权书面要求*方予以补签或补正,超过30日未提出请求的*方不再认可。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职权:负责代表*方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及程序签署确认结算单据,处理索赔事宜等。
*方对上述人员的授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年或者供货完毕后3个月(以最先到达日为准)。
未取得*方书面授权的人员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以及获得授权的人员超越书面授权范围或授权期限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即便加盖有* (略) 印章,均一概无效,且*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方经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承诺认可:任何形式的逾期付款加价条款均非*方真实意思表示,任何单位或个人与*方达成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逾期付款加价条款的约定均系合同诈骗行为,与*方无关。
9.2 *方授权以下人员行使履约过程中的各项职权:
(1)(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全权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发料单,签收*方发出的各类通知,确认结算金额,变更合同条款,处理索赔事宜、与*方联系提交税票等。
*方如变更授权,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方公章)通知*方。
9.3 *方的任何人员及分支机构均无权对外实施借贷、融资、担保及收取保证金行为,*方对此已知悉,若发生此类行为,*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与*方无关。
第十条 送达
10.1 *方可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向有权限的*方人员当面送达,由其签收。
10.2 *方可按以下方式向*方送达:
(1)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向有权限的*方人员当面送达,或以电话通知方式向其送达,*方保留的语音通话记录、短信等可作为送达凭据。
(2)*方亦可按以下地址邮寄送达,自快递签收、代收、拒收、退回之日或发出之日后第七日即视为已送达对方(以时间在先者为准):
*方地址:;
邮编:,收件人:,电话:。
(3)*方亦可以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通知,自该文件进入对方的邮件服务器之时或于发送该文件之日起第2日(以先到达的时间为准)视为已合法送达:
*方传真号码:;*方电子邮箱:。
10.3 一方送达方式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方法人所 (略) 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
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签订书面协议, (略)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才有效。本合同中手写修改 (略)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才有效。
本合同附件内容如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方应当对钢材涉及的特殊技术、使用及维护应注意的关键问题向*方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或培训,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不能提供的视为*方违约。
13.2 *方应保证其提供的钢材系其合法取得的合法产品,钢材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及国家强制性要求,且钢材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如钢材涉及侵权纠纷,*方应提供权利人出具的允许生产、销售的完整、有效的授权文件。
13.3 如因*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致使*方蒙受损失,*方应全部赔偿,包括*方因此承担的赔偿款、处理纠纷所支出的各种合理费用、工程受到影响而产生的各项损失等。
13.4 本合同的债权不得用于借款、担保及其他融资行为。本合同不得用于*方再融资及向第三方提供信用和资质证明等。
13.5 *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对其向*方提供的所有书面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3.6 双方一致同意*方对*方违约行为的容忍、原谅、免除罚款或违约金等行为不代表*方默认该行为合法合约,也不应当由*方承担该行为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方仍应当承担所有责任。*方再次因同一行为违约时,并不必然代表*方选择了同样的方式处理该次违约。*方对*方违约行为的容忍、原谅、免除罚款不适用于同类行为。
13.7 *方完全清楚*方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项目部章、经理部章均不能作为签约、担保、工程结算、价格调整、结算核对、已完工程量核对等,即使上述资料具备资料章、项目章、经理部章以及项目经理的签名,如缺少*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明确授权人员的签名,该份资料仍不能对*方产生效力。
13.8 因非*方责任造成退换货的,退换货所需的运费,吊装费等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13.9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自然灾害、疫情、烈性传染病及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火灾、爆炸等)所造成的*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方自行承担。
13.10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且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方执份,*方执份,内容一致,效力等同。
*方:(公章) *方:(公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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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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