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命科学大楼幕墙用铝单板采购
大学生命科学大楼幕墙用铝单板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大学生命科学大楼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教育厅(苏教发〔201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大学生命科学大楼幕墙用铝单板供货采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扬州大学生命科学大楼幕墙用铝单板供货采购,包括:①货物供应至扬州大学生命科学大楼工地并按要求堆放②指导及配合安装、检验和验收③质量保证以及售后服务等。
2.2交货地点: (略) 文汇东路48#,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发布中标人公告后,接招标人通知20日历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合同估算价:5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6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7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至**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获取;
5.3投标工具费:5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日10时00分;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大学 | 招标人:扬州筑苑 (略) |
地址: (略) 大学南路88# | 地址: (略) 润扬北路19号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俞老师 王老师 | 联系人:李斌 |
电话:0514-* | 电话:0514—* |
传真:0514-* | 传真:0514—*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26.com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大学生命科学大楼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教育厅(苏教发〔201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大学生命科学大楼幕墙用铝单板供货采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扬州大学生命科学大楼幕墙用铝单板供货采购,包括:①货物供应至扬州大学生命科学大楼工地并按要求堆放②指导及配合安装、检验和验收③质量保证以及售后服务等。
2.2交货地点: (略) 文汇东路48#,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发布中标人公告后,接招标人通知20日历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合同估算价:5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6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7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至**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获取;
5.3投标工具费:5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日10时00分;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大学 | 招标人:扬州筑苑 (略) |
地址: (略) 大学南路88# | 地址: (略) 润扬北路19号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俞老师 王老师 | 联系人:李斌 |
电话:0514-* | 电话:0514—* |
传真:0514-* | 传真:0514—*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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