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建设安宁市全民电子健康档案项目》安宁市全民健康体检设备购置项目
《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建设安宁市全民电子健康档案项目》安宁市全民健康体检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概况
《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建设安宁市全民电子健康档案项目》安宁市全民健康体检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略) (网址:http://**#/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建设安宁市全民电子健康档案项目》安宁市全民健康体检设备购置项目已获批准,采 (略) 医疗共同体,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建设安宁市全民电子健康档案项目》安宁市全民健康体检设备购置项目;
2.2项目编号:YNJN-2022-163;
2.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2.4预算金额:*.00元(一标段:*元;二标段:*元)
2.5最高投标限价:*.00元(一标段:*元;二标段:*元)
2.6行政区域: (略) ;
2.7采购需求:本次采购涉及的设备为:
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标段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8交货期:本项目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
2.9交货地点: (略) 医疗共同体(采购人指定地点);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提供近3年“2019年-2021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财务报告的,提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其一即可);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优良的售后服务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后续服务(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 (略) 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 号)、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以及昆政务通〔2020〕9 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日14:30至**日23:5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略) (网址:http://**#/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略) 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日 9:00(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现场解密、开标,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开标:针对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略) (网址:http://**#/homePage),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签到、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 (略) 服务热线:010-*,QQ:*;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略) (http://**#/homePag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医疗共同体
地址: (略) 金方街道望湖居民委员会钢河南路2号
联系人:*美全
电话:0871-*
2、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地址: (略) 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迎海路8号金都商集1幢5号
联系人:关睿棋
电话:*
邮 箱:*@*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美全
电话:0871-*
项目概况
《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建设安宁市全民电子健康档案项目》安宁市全民健康体检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略) (网址:http://**#/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建设安宁市全民电子健康档案项目》安宁市全民健康体检设备购置项目已获批准,采 (略) 医疗共同体,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建设安宁市全民电子健康档案项目》安宁市全民健康体检设备购置项目;
2.2项目编号:YNJN-2022-163;
2.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2.4预算金额:*.00元(一标段:*元;二标段:*元)
2.5最高投标限价:*.00元(一标段:*元;二标段:*元)
2.6行政区域: (略) ;
2.7采购需求:本次采购涉及的设备为:
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标段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8交货期:本项目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
2.9交货地点: (略) 医疗共同体(采购人指定地点);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提供近3年“2019年-2021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财务报告的,提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其一即可);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优良的售后服务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后续服务(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 (略) 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 号)、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以及昆政务通〔2020〕9 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日14:30至**日23:5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略) (网址:http://**#/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略) 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日 9:00(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现场解密、开标,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开标:针对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略) (网址:http://**#/homePage),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签到、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 (略) 服务热线:010-*,QQ:*;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略) (http://**#/homePag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医疗共同体
地址: (略) 金方街道望湖居民委员会钢河南路2号
联系人:*美全
电话:0871-*
2、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地址: (略) 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迎海路8号金都商集1幢5号
联系人:关睿棋
电话:*
邮 箱:*@*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美全
电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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