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程新沂市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中心空调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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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程新沂市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中心空调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中心新建工 (略) 行政审批局以新行审批【2020】建议50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中心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锡沂高新区建业路北长江路西。

2.1.2项目规模: (略) 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项目位于锡沂高新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24万m2,建筑面积约1.58万m2,其中1栋9层公卫中心(卫监所、疾控、急救站、血站等“四位一体”),配套工程包括突发状况应急场地工程、道路、绿化、照明、停车场、传达室等附属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空调及配件总价约226万元;

2.1.4工期要求:40日历天。接到招标人就供货所发通知后10日历天内交货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30日历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成。

2.1.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设备生产、供应(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输、人力及其人身、设备等安全责任与保险、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货物清单及图纸供应。

2.3质保及免费维修期:三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2.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同时能够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2、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投标人及所投产品需具备的要求:

3.7.1本招标要求多联机、新风系统所有产品为同一品牌的非OEM产品,不接受不同品牌产品的联合投标。

3.7.2投标人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及标准高于或不低于:格力、美的、海尔、奥克斯、海信。

3.8投标人应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征信]“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0516-*;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 (略) 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0516-*)。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 (略) 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0516-*)。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4.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 (略) 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 (略) 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

4.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85-*

开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 (略) 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

4.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至**日0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 :**日09时30分。

6.2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略) 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 上发布。

10.其他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新安镇钟吾南路17号地址: (略) 新华路建委综合楼4F

邮编:* 邮编:*

联 系 人:庄威 联 系 人:王士瑞

电话:* 电话:0516-*、0516-*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中心新建工 (略) 行政审批局以新行审批【2020】建议50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中心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锡沂高新区建业路北长江路西。

2.1.2项目规模: (略) 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项目位于锡沂高新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24万m2,建筑面积约1.58万m2,其中1栋9层公卫中心(卫监所、疾控、急救站、血站等“四位一体”),配套工程包括突发状况应急场地工程、道路、绿化、照明、停车场、传达室等附属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空调及配件总价约226万元;

2.1.4工期要求:40日历天。接到招标人就供货所发通知后10日历天内交货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30日历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成。

2.1.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设备生产、供应(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输、人力及其人身、设备等安全责任与保险、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货物清单及图纸供应。

2.3质保及免费维修期:三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2.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同时能够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2、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投标人及所投产品需具备的要求:

3.7.1本招标要求多联机、新风系统所有产品为同一品牌的非OEM产品,不接受不同品牌产品的联合投标。

3.7.2投标人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及标准高于或不低于:格力、美的、海尔、奥克斯、海信。

3.8投标人应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征信]“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0516-*;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 (略) 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0516-*)。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 (略) 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0516-*)。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4.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 (略) 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 (略) 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

4.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85-*

开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 (略) 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

4.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至**日0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 :**日09时30分。

6.2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略) 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 上发布。

10.其他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新安镇钟吾南路17号地址: (略) 新华路建委综合楼4F

邮编:* 邮编:*

联 系 人:庄威 联 系 人:王士瑞

电话:* 电话:051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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