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钢景区导视工程询比采购公告-c6d8fe87-bf1b-4015-80e7-b1c408ee0e85
宁钢景区导视工程询比采购公告-c6d8fe87-bf1b-4015-80e7-b1c408ee0e85
项目名称:宁钢景区导视工程
项目编号:ZC-GYSJ-2022-0030
招标人: (略) 工 (略)
报名要求:None
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 工 (略) 关于宁钢景区导视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宁钢景区导视工程》。
2.2 建设单位
(略)
2.3 建设地点
(略) 厂区内
2.4 招标范围(相关参数以技术附件为准):
1)导视系统设计方案(结合宁钢景区游览线路及景点详情,需满足国家3A景区申报及现场使用功能需求);
2)导视系统标识标牌的制作与安装;
3)导视系统类型:①智慧标识(互联网+指引标识) ②停车场标识 ③景区总索引标识 ④多向指引标识 ⑤景点介绍标识 ⑥警示类标识 ⑦草地牌标识 ⑧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室内标识 ⑨旅游公厕标识 ⑩厂区车间门牌等。最终 (略) 认可的设计为准,价格不做调整。
4)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向业主移交的相关开工资料办理及竣工资料提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 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制造商或施工单位;
3.3 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要求及中标办法
4.1 按招标文件内容填报;
4.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最低价采购比价方法。
5、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5.1本项目合同最高暂定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100 万元(大写:*佰万元整),包含导视方案设计费、导视标牌制作费、材料费、运输费、措施费等与导视工程相关的一切费用。该含税总价作为合同结算价,超过合同含税总价的部分不予结算。
序号 | 支付条件 | 工程款 | 备注 |
1 | 项目完成实物交接。 | 支付工程款暂定总价80% | |
2 | 交工验收通过,结算价审核完成。 | 累计支付至结算价97% | 扣除已支付的暂定总价80%及由分包方承担的第三方审价费用 |
3 | 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满足《工程质量保修协议》约定的支付条件后结清质量保修金) | 支付剩余结算价 | 质量保修期如发生扣款,则在剩余结算价中扣除。 |
项目完成实物交接,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开票通知后5日内开具结算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招标人收到发票经确认无误后,在30天内结算结算款的80%。
项目交工验收通过,结算价审核完成,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开票通知后5日内开具结算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招标人收到发票经确认无误后,在60天内结算结算款的97%,其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质量保修金),招标人无息返还质保金。
5.2工期考核:项目实物移交时间暂定为开工后20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5.3项目移交及竣工资料归档考核: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完成实物移交,则每延迟一天扣合同结算价款的万分之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完成交工资料的编整、报审、归档的,每拖期一天,扣承包人合同结算价款的万分之三,总扣款金额不超过合同结算总价的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2 月 23 日上午9 时 30 分,以收到标书时间为准,请充分考虑邮寄时间, (略) (略) 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 (略) 工 (略) ,联系人:耿工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略) 工 (略)
** 日
项目名称:宁钢景区导视工程
项目编号:ZC-GYSJ-2022-0030
招标人: (略) 工 (略)
报名要求:None
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 工 (略) 关于宁钢景区导视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宁钢景区导视工程》。
2.2 建设单位
(略)
2.3 建设地点
(略) 厂区内
2.4 招标范围(相关参数以技术附件为准):
1)导视系统设计方案(结合宁钢景区游览线路及景点详情,需满足国家3A景区申报及现场使用功能需求);
2)导视系统标识标牌的制作与安装;
3)导视系统类型:①智慧标识(互联网+指引标识) ②停车场标识 ③景区总索引标识 ④多向指引标识 ⑤景点介绍标识 ⑥警示类标识 ⑦草地牌标识 ⑧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室内标识 ⑨旅游公厕标识 ⑩厂区车间门牌等。最终 (略) 认可的设计为准,价格不做调整。
4)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向业主移交的相关开工资料办理及竣工资料提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 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制造商或施工单位;
3.3 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要求及中标办法
4.1 按招标文件内容填报;
4.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最低价采购比价方法。
5、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5.1本项目合同最高暂定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100 万元(大写:*佰万元整),包含导视方案设计费、导视标牌制作费、材料费、运输费、措施费等与导视工程相关的一切费用。该含税总价作为合同结算价,超过合同含税总价的部分不予结算。
序号 | 支付条件 | 工程款 | 备注 |
1 | 项目完成实物交接。 | 支付工程款暂定总价80% | |
2 | 交工验收通过,结算价审核完成。 | 累计支付至结算价97% | 扣除已支付的暂定总价80%及由分包方承担的第三方审价费用 |
3 | 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满足《工程质量保修协议》约定的支付条件后结清质量保修金) | 支付剩余结算价 | 质量保修期如发生扣款,则在剩余结算价中扣除。 |
项目完成实物交接,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开票通知后5日内开具结算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招标人收到发票经确认无误后,在30天内结算结算款的80%。
项目交工验收通过,结算价审核完成,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开票通知后5日内开具结算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招标人收到发票经确认无误后,在60天内结算结算款的97%,其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质量保修金),招标人无息返还质保金。
5.2工期考核:项目实物移交时间暂定为开工后20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5.3项目移交及竣工资料归档考核: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完成实物移交,则每延迟一天扣合同结算价款的万分之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完成交工资料的编整、报审、归档的,每拖期一天,扣承包人合同结算价款的万分之三,总扣款金额不超过合同结算总价的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2 月 23 日上午9 时 30 分,以收到标书时间为准,请充分考虑邮寄时间, (略) (略) 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 (略) 工 (略) ,联系人:耿工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略) 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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