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环保芹菜沟水泥用灰岩矿表土剥离项目议标[进行中]
吉林环保芹菜沟水泥用灰岩矿表土剥离项目议标[进行中]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编码 | 采购工厂 | 文档/附件 | 备注 | 税率 |
---|---|---|---|---|---|---|---|---|---|---|
表土剥离 | 维修、项目 | - | 12000 | m3 | 挂账附90%留质保 | CYJ1 | 吉林金隅 (略) | 无 | 无 | 9%(增值专票) |
(一)项目内容:芹菜沟水泥用灰岩矿表土剥离项目
1、清理现场、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
2、剥离下来的耕作土按议标方要求堆放成型。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工程量清单报价单。
(二)技术要求:
1、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装饰施工验收规范;2、按要求施工,保证工期。(三)施工要求:
1、在施工中与议标方交叉作业时,不得对议标方造成影响威胁,要具有可靠的保障措施。
2、中标方在施工期间内,必须严格遵守议标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议标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参与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受限空间作业的相关规定,制定情况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与议标方签署安全管理协议。对在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与议标方无关。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议标方其他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中标方全额赔偿。
3、在议标方资金暂时紧缺时,中标方必须具备且能保证在30日内连续保质保量施工的能力。
4、中标方必须指定唯一的施工现场代表,必须给现场代表明确的书面授权。现场代表签署的文件、文书其后果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5、施工技术要求等未尽事宜另行洽谈。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如国家标准未明确规定的按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要求执行,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1、符合国家建设工程相关验收标准,合格率100%。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
(五)双方权力和义务:
5.1发包人权利义务
5.1.1提供施工中所需的水、电,保证施工期间需要;
5.1.2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运输通道,保证施工期间正常使用;
5.1.3派代表负责施工协调联络;
5.1.4监督承包人施工进展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发现安全隐患时,发包人有权让其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5.2承包人权利义务
5.2.1承包人应严格按设计图纸、现行国家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与发包人代表及时进行沟通、协调;
5.2.2承包人驻工地人员:承包人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到位。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经理,开工或施工过程中若擅自变更,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的责任。每更换一次项目经理,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仍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 元。但发包人提出更换项目经理的情形除外。
.2.3承包人在施工作业中要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检查工作,非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其责任与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六)工期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完成施工,具体施工时间以议标方通知为准。
五、付款方式:施工完毕通知吉林环保验收并合格后,中标方将工程结算书报至吉林环保,吉林环保在竣工资料齐全的情况下30内给予结算审核后,支付至中标人审核价款的90%,余下10%作为质量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合格1年后,若无质量问题,7天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期的起始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约定
(一)投标保证金约定
1、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向议标方交纳人民币大写:*仟元整(小写:1000元)的投标保证金(现金或汇款,如汇款请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严禁以个人卡汇款,如发生用个人卡汇款,取消其投标资格,所汇款额不予退还,因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汇款个人承担)。
(1)投标保证金待议标结果宣布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2)中标方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回退时要求必须回退到投标人企业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帐户的概不受理。
2、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方履行投标承诺的保证。
3、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方提供虚假的投标材料。
(2)投标人恶意竞标、串标、围标的。
(3)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且未经议标人同意,拒绝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的。
(4)投标方未按议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参与投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约定
1、签订合同后,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待中标方按议标方要求合同履约完毕一次性无息返还。
3、发生下列情况,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解除合同:
(1)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中标方未按议标方管理规定执行,违章、违规操作,有舞弊行为的。
(2)经查实,发现对议标方工作人员有行贿、舞弊行为的。
(3)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编码 | 采购工厂 | 文档/附件 | 备注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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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土剥离 | 维修、项目 | - | 12000 | m3 | 挂账附90%留质保 | CYJ1 | 吉林金隅 (略) | 无 | 无 | 9%(增值专票) |
(一)项目内容:芹菜沟水泥用灰岩矿表土剥离项目
1、清理现场、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
2、剥离下来的耕作土按议标方要求堆放成型。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工程量清单报价单。
(二)技术要求:
1、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装饰施工验收规范;2、按要求施工,保证工期。(三)施工要求:
1、在施工中与议标方交叉作业时,不得对议标方造成影响威胁,要具有可靠的保障措施。
2、中标方在施工期间内,必须严格遵守议标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议标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参与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受限空间作业的相关规定,制定情况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与议标方签署安全管理协议。对在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与议标方无关。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议标方其他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中标方全额赔偿。
3、在议标方资金暂时紧缺时,中标方必须具备且能保证在30日内连续保质保量施工的能力。
4、中标方必须指定唯一的施工现场代表,必须给现场代表明确的书面授权。现场代表签署的文件、文书其后果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5、施工技术要求等未尽事宜另行洽谈。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如国家标准未明确规定的按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要求执行,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1、符合国家建设工程相关验收标准,合格率100%。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
(五)双方权力和义务:
5.1发包人权利义务
5.1.1提供施工中所需的水、电,保证施工期间需要;
5.1.2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运输通道,保证施工期间正常使用;
5.1.3派代表负责施工协调联络;
5.1.4监督承包人施工进展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发现安全隐患时,发包人有权让其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5.2承包人权利义务
5.2.1承包人应严格按设计图纸、现行国家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与发包人代表及时进行沟通、协调;
5.2.2承包人驻工地人员:承包人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到位。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经理,开工或施工过程中若擅自变更,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的责任。每更换一次项目经理,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仍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 元。但发包人提出更换项目经理的情形除外。
.2.3承包人在施工作业中要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检查工作,非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其责任与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六)工期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完成施工,具体施工时间以议标方通知为准。
五、付款方式:施工完毕通知吉林环保验收并合格后,中标方将工程结算书报至吉林环保,吉林环保在竣工资料齐全的情况下30内给予结算审核后,支付至中标人审核价款的90%,余下10%作为质量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合格1年后,若无质量问题,7天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期的起始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约定
(一)投标保证金约定
1、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向议标方交纳人民币大写:*仟元整(小写:1000元)的投标保证金(现金或汇款,如汇款请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严禁以个人卡汇款,如发生用个人卡汇款,取消其投标资格,所汇款额不予退还,因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汇款个人承担)。
(1)投标保证金待议标结果宣布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2)中标方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回退时要求必须回退到投标人企业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帐户的概不受理。
2、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方履行投标承诺的保证。
3、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方提供虚假的投标材料。
(2)投标人恶意竞标、串标、围标的。
(3)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且未经议标人同意,拒绝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的。
(4)投标方未按议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参与投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约定
1、签订合同后,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待中标方按议标方要求合同履约完毕一次性无息返还。
3、发生下列情况,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解除合同:
(1)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中标方未按议标方管理规定执行,违章、违规操作,有舞弊行为的。
(2)经查实,发现对议标方工作人员有行贿、舞弊行为的。
(3)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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