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福清中心变配电系统升级工程施工单位选取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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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福清中心变配电系统升级工程施工单位选取竞争性谈判公告

  1.竞争性谈判概况
  根据福州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第3期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由我中心组织实施福清中心变配电系统升级工程。经研究议定,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该项目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相关要求
  2.1项目地点: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2项目规模:公路中心变配电系统升级。
  2.3竞争性谈判控制价:*元。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下浮率必须在0~10%之间(包含0%及10%,比值取整数)
  2.4工期要求:
  签订施工合同后40日历天内应完成施工,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
  2.5主要工程量:200kVA干式变压器1台、低压开关柜3台、UPS不间断电源设备1台及配电房改造等。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供配电行业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电力相关部门验收。
  2.7品牌要求:本工程变压器要求品牌为江苏永刚、浙江海瑞、福建友鸿;低压成套设备要求品牌为福建友鸿、浙江海瑞、福建新成中正。
  2.8本项 (略) 公路事业发展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项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有关规定,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专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备有效的电力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职称)证书。
  3.3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必须符合2.3条款要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8日8时50分,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竞争性谈判时间:2022年12月28日9时00分,地点: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装要求,谈判文件一份,包含资格文件(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及资质相关证明、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和报价文件(报价函),必须将谈判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的公章,未密封的谈判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样式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报价要求
  5.1竞标人在报价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竞争性谈判报价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5.2本次竞争性谈判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应包括全部费用。谈判小组将不对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请竞标人自行安排现场踏勘。
  6.评标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价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7.监督人: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监督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一楼公告栏内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9.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清荣大道1号
  邮 编:*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91-*
  附件: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23日
  1.竞争性谈判概况
  根据福州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第3期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由我中心组织实施福清中心变配电系统升级工程。经研究议定,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该项目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相关要求
  2.1项目地点: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2项目规模:公路中心变配电系统升级。
  2.3竞争性谈判控制价:*元。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下浮率必须在0~10%之间(包含0%及10%,比值取整数)
  2.4工期要求:
  签订施工合同后40日历天内应完成施工,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
  2.5主要工程量:200kVA干式变压器1台、低压开关柜3台、UPS不间断电源设备1台及配电房改造等。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供配电行业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电力相关部门验收。
  2.7品牌要求:本工程变压器要求品牌为江苏永刚、浙江海瑞、福建友鸿;低压成套设备要求品牌为福建友鸿、浙江海瑞、福建新成中正。
  2.8本项 (略) 公路事业发展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项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有关规定,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专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备有效的电力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职称)证书。
  3.3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必须符合2.3条款要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8日8时50分,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竞争性谈判时间:2022年12月28日9时00分,地点: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装要求,谈判文件一份,包含资格文件(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及资质相关证明、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和报价文件(报价函),必须将谈判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的公章,未密封的谈判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样式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报价要求
  5.1竞标人在报价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竞争性谈判报价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5.2本次竞争性谈判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应包括全部费用。谈判小组将不对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请竞标人自行安排现场踏勘。
  6.评标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价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7.监督人: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监督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一楼公告栏内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9.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清荣大道1号
  邮 编:*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91-*
  附件: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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