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炼钢厂钢包烘烤器等备件等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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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炼钢厂钢包烘烤器等备件等采购

项目编号ZP*项目名称包钢炼钢厂钢包烘烤器等备件等采购
发布日期2022/12/30报名截止日期2023/01/04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2022/12/31 -- 08:00开标日期时间2023/01/06-- 09:00
项目类别备件 单价不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项目编号ZP*
2.项目概况
ZP*,包钢炼钢厂钢包烘烤器等备件等采购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钢炼钢厂钢包烘烤器等备件等采购投标人须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到货(必须提供承诺,否则否决其投标)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4,198,400.0040,000.00
项目概况: 包钢炼钢厂现需改造钢包烘烤器4套,铁包烘烤器1套,中包烘烤器2套,共计7套;按照《炼钢安全规程》AQ2002-2018中规定(烘烤器应装备完善的介质参数检测仪和熄火检测仪;采用煤气燃料时,应设置煤气低压报警及煤气低压讯号连锁的快速切断阀等防回火设施)要求,急需对现有钢包、铁包烘烤器及中包烘烤器进行安全化系统改造,从而达到安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3.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无失信及违法记录*(信用中国),否则否决投标。3.4投标人须根据技术协议供货清单对应明细填报品牌,所报品牌需相当于或优于清单中推荐品牌。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0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业绩要求
1 包钢炼钢厂钢包烘烤器等备件等采购1.投标人为所投标标的物的专业生产制造商或直接授权的有效代理商(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证明)。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可查询且为“有效”状态”,提供查询截图。(代理商可提供授权制造商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自身2019年至今与冶金钢铁行业最终用户签订的钢包及中间包蓄热式烘烤装置改造供货业绩1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信息需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总金额不可遮挡,发票日期需在公告之日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1/04 17: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01/0609:00:00(北京时间)。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63.com。异议接收电话:0472-*/*监督单位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地址: (略) 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联 系 人:万瑞联系电话:0472-*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张毅强0472-*业务部长:武志国0472-* 客服热线电话:0472-*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2022/12/30

项目编号ZP*项目名称包钢炼钢厂钢包烘烤器等备件等采购
发布日期2022/12/30报名截止日期2023/01/04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2022/12/31 -- 08:00开标日期时间2023/01/06-- 09:00
项目类别备件 单价不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项目编号ZP*
2.项目概况
ZP*,包钢炼钢厂钢包烘烤器等备件等采购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钢炼钢厂钢包烘烤器等备件等采购投标人须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到货(必须提供承诺,否则否决其投标)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4,198,400.0040,000.00
项目概况: 包钢炼钢厂现需改造钢包烘烤器4套,铁包烘烤器1套,中包烘烤器2套,共计7套;按照《炼钢安全规程》AQ2002-2018中规定(烘烤器应装备完善的介质参数检测仪和熄火检测仪;采用煤气燃料时,应设置煤气低压报警及煤气低压讯号连锁的快速切断阀等防回火设施)要求,急需对现有钢包、铁包烘烤器及中包烘烤器进行安全化系统改造,从而达到安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3.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无失信及违法记录*(信用中国),否则否决投标。3.4投标人须根据技术协议供货清单对应明细填报品牌,所报品牌需相当于或优于清单中推荐品牌。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0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业绩要求
1 包钢炼钢厂钢包烘烤器等备件等采购1.投标人为所投标标的物的专业生产制造商或直接授权的有效代理商(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证明)。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可查询且为“有效”状态”,提供查询截图。(代理商可提供授权制造商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自身2019年至今与冶金钢铁行业最终用户签订的钢包及中间包蓄热式烘烤装置改造供货业绩1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信息需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总金额不可遮挡,发票日期需在公告之日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1/04 17: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01/0609:00:00(北京时间)。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63.com。异议接收电话:0472-*/*监督单位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地址: (略) 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联 系 人:万瑞联系电话:0472-*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张毅强0472-*业务部长:武志国0472-* 客服热线电话:0472-*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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