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比公告(二次)
红河弘毅 (略) 2023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比公告(二次)
1.询比条件“红河弘毅 (略) 2023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已经公司批准,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采购人为红河弘毅 (略) ,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服务商参与。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红河弘毅 (略) 2023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2.3服务范围:红河弘毅 (略) 。2.4服务内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谈判、诉讼、仲裁等律师代理服务;复杂专项法律服务。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服务方式为远程支持+现场服务。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6服务地点:红河弘毅 (略) ( (略) (略) 桃园路50号)。2.7服务质量要求:满足询比文件规定及采购方要求,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2.8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实行全费用总价包干,2023年含税最高限价为¥45000.00元(大写:*万*仟元整),该价格组成为:法律顾问单位完成采购方服务要求的服务费用,以及采购方作为被告(不限标的金额)及采购方作为原告(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诉讼代理费(详见询比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服务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2服务供应商所属正式执业律师不得少于10人。3.3服务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项及其以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4服务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5服务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表)( (略) 按成立时间提供)。3.6服务供应商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询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3.7(1)服务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红河弘毅 (略) 2023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已经公司批准,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采购人为红河弘毅 (略) ,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服务商参与。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红河弘毅 (略) 2023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2.3服务范围:红河弘毅 (略) 。2.4服务内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谈判、诉讼、仲裁等律师代理服务;复杂专项法律服务。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服务方式为远程支持+现场服务。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6服务地点:红河弘毅 (略) ( (略) (略) 桃园路50号)。2.7服务质量要求:满足询比文件规定及采购方要求,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2.8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实行全费用总价包干,2023年含税最高限价为¥45000.00元(大写:*万*仟元整),该价格组成为:法律顾问单位完成采购方服务要求的服务费用,以及采购方作为被告(不限标的金额)及采购方作为原告(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诉讼代理费(详见询比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服务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2服务供应商所属正式执业律师不得少于10人。3.3服务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项及其以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4服务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5服务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表)( (略) 按成立时间提供)。3.6服务供应商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询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3.7(1)服务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河弘毅 (略) 2023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2.3服务范围:红河弘毅 (略) 。2.4服务内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谈判、诉讼、仲裁等律师代理服务;复杂专项法律服务。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服务方式为远程支持+现场服务。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6服务地点:红河弘毅 (略) ( (略) (略) 桃园路50号)。2.7服务质量要求:满足询比文件规定及采购方要求,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2.8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实行全费用总价包干,2023年含税最高限价为¥45000.00元(大写:*万*仟元整),该价格组成为:法律顾问单位完成采购方服务要求的服务费用,以及采购方作为被告(不限标的金额)及采购方作为原告(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诉讼代理费(详见询比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服务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2服务供应商所属正式执业律师不得少于10人。3.3服务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项及其以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4服务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5服务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表)( (略) 按成立时间提供)。3.6服务供应商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询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3.7(1)服务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2.3服务范围:红河弘毅 (略) 。2.4服务内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谈判、诉讼、仲裁等律师代理服务;复杂专项法律服务。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服务方式为远程支持+现场服务。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6服务地点:红河弘毅 (略) ( (略) (略) 桃园路50号)。2.7服务质量要求:满足询比文件规定及采购方要求,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2.8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实行全费用总价包干,2023年含税最高限价为¥45000.00元(大写:*万*仟元整),该价格组成为:法律顾问单位完成采购方服务要求的服务费用,以及采购方作为被告(不限标的金额)及采购方作为原告(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诉讼代理费(详见询比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服务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2服务供应商所属正式执业律师不得少于10人。3.3服务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项及其以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4服务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5服务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表)( (略) 按成立时间提供)。3.6服务供应商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询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3.7(1)服务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2.3服务范围:红河弘毅 (略) 。2.4服务内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谈判、诉讼、仲裁等律师代理服务;复杂专项法律服务。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服务方式为远程支持+现场服务。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6服务地点:红河弘毅 (略) ( (略) (略) 桃园路50号)。2.7服务质量要求:满足询比文件规定及采购方要求,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2.8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实行全费用总价包干,2023年含税最高限价为¥45000.00元(大写:*万*仟元整),该价格组成为:法律顾问单位完成采购方服务要求的服务费用,以及采购方作为被告(不限标的金额)及采购方作为原告(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诉讼代理费(详见询比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服务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2服务供应商所属正式执业律师不得少于10人。3.3服务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项及其以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4服务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5服务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表)( (略) 按成立时间提供)。3.6服务供应商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询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3.7(1)服务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2.4服务内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谈判、诉讼、仲裁等律师代理服务;复杂专项法律服务。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服务方式为远程支持+现场服务。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6服务地点:红河弘毅 (略) ( (略) (略) 桃园路50号)。2.7服务质量要求:满足询比文件规定及采购方要求,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2.8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实行全费用总价包干,2023年含税最高限价为¥45000.00元(大写:*万*仟元整),该价格组成为:法律顾问单位完成采购方服务要求的服务费用,以及采购方作为被告(不限标的金额)及采购方作为原告(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诉讼代理费(详见询比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服务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2服务供应商所属正式执业律师不得少于10人。3.3服务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项及其以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4服务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5服务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表)( (略) 按成立时间提供)。3.6服务供应商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询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3.7(1)服务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6服务地点:红河弘毅 (略) ( (略) (略) 桃园路50号)。2.7服务质量要求:满足询比文件规定及采购方要求,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2.8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实行全费用总价包干,2023年含税最高限价为¥45000.00元(大写:*万*仟元整),该价格组成为:法律顾问单位完成采购方服务要求的服务费用,以及采购方作为被告(不限标的金额)及采购方作为原告(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诉讼代理费(详见询比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服务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2服务供应商所属正式执业律师不得少于10人。3.3服务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项及其以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4服务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5服务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表)( (略) 按成立时间提供)。3.6服务供应商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询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3.7(1)服务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2.6服务地点:红河弘毅 (略) ( (略) (略) 桃园路50号)。2.7服务质量要求:满足询比文件规定及采购方要求,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2.8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实行全费用总价包干,2023年含税最高限价为¥45000.00元(大写:*万*仟元整),该价格组成为:法律顾问单位完成采购方服务要求的服务费用,以及采购方作为被告(不限标的金额)及采购方作为原告(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诉讼代理费(详见询比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服务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2服务供应商所属正式执业律师不得少于10人。3.3服务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项及其以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4服务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5服务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表)( (略) 按成立时间提供)。3.6服务供应商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询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3.7(1)服务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2.7服务质量要求:满足询比文件规定及采购方要求,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2.8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实行全费用总价包干,2023年含税最高限价为¥45000.00元(大写:*万*仟元整),该价格组成为:法律顾问单位完成采购方服务要求的服务费用,以及采购方作为被告(不限标的金额)及采购方作为原告(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诉讼代理费(详见询比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服务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2服务供应商所属正式执业律师不得少于10人。3.3服务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项及其以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4服务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5服务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表)( (略) 按成立时间提供)。3.6服务供应商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询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3.7(1)服务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2.8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实行全费用总价包干,2023年含税最高限价为¥45000.00元(大写:*万*仟元整),该价格组成为:法律顾问单位完成采购方服务要求的服务费用,以及采购方作为被告(不限标的金额)及采购方作为原告(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诉讼代理费(详见询比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服务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2服务供应商所属正式执业律师不得少于10人。3.3服务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项及其以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4服务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5服务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表)( (略) 按成立时间提供)。3.6服务供应商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询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3.7(1)服务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服务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2服务供应商所属正式执业律师不得少于10人。3.3服务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项及其以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4服务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5服务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表)( (略) 按成立时间提供)。3.6服务供应商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询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3.7(1)服务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1服务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2服务供应商所属正式执业律师不得少于10人。3.3服务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项及其以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4服务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5服务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表)( (略) 按成立时间提供)。3.6服务供应商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询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3.7(1)服务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2服务供应商所属正式执业律师不得少于10人。3.3服务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项及其以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4服务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5服务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表)( (略) 按成立时间提供)。3.6服务供应商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询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3.7(1)服务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3服务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项及其以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4服务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5服务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表)( (略) 按成立时间提供)。3.6服务供应商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询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3.7(1)服务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4服务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5服务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表)( (略) 按成立时间提供)。3.6服务供应商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询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3.7(1)服务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5服务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表)( (略) 按成立时间提供)。3.6服务供应商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询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3.7(1)服务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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